不從人願。
養父給我介紹了一個男朋友,叫楊銘,與我年歲相當,是提攜養父的那個貴人的兒子。
楊家有錢有勢,養父的生意全都仰仗楊家,這也是我寧願自己開個小公司也不願意去養父公司的原因。
我不喜歡楊銘,看了第一眼就不喜歡他的長相,但他說看上我,我冇有選擇的餘地。
養父母把我養大,對我如同親生,我不能讓他們為了我跟楊家翻臉,尤其是揚揚出國留學,需要大筆的錢。
養父母說,如果我不喜歡楊銘,就不要勉強在一起,因為楊銘對那個人看起來很冷淡,是個工作狂,甚至他所謂的看上我了純粹也是為了應付他的父母。
我違心的說楊銘長得好看,我願意跟他相處,我們順利訂婚。
終究,我不是灰姑娘,楊銘也不是王子。
他遇到了他的白月光,整日出雙入對,養父母不願我受委屈,帶著我到楊家退婚。
那是我第一次去楊家,也是第一次見到楊銘的父母。
楊家的牆上,有一張全家福,那個時候的楊銘大約5、6歲,他的父母的懷裡抱著一個嬰兒。
楊銘的父母不喜歡他現在的女朋友,但是他們無法左右楊銘的決定,出於對我的愧疚,他們說不會中斷跟養父的合作。
順利跟楊銘解除婚約,又不影響養父母的生意,我們全家都很開心。
冇多久,楊銘跟他的白月光結婚了,養父母帶我去喝喜酒。
楊銘的妻子暮雪不知從哪裡得知我之前跟楊銘曾經相親甚至談婚論嫁,對我懷恨在心。
她在婚禮上對我百般刁難,養母幫我說了幾句話,她揚言要讓楊銘取消跟養父的合作。
看著養父小心翼翼的跟楊銘說話,生怕得罪楊家,我心中無比憤恨。
楊銘還是取消了跟養父的合作,而他的父母表示無法左右他的決定。
冇有了楊家的扶持,養父回家的時間少了,更忙碌了。
我把自己的小公司交給助理,去了養父的公司,開始幫他拉單,談業務,殫精竭力半年,公司終於有了一絲起色。
為了預防楊銘夫婦再次作妖,我決心給楊家找點事情做。
我已經查過了,楊銘的父母在二十年前丟了一個小孩,是夫妻倆在火車上丟的。
他們當時報警了,但是冇有上新聞,因為這對夫妻在火車上睡著了坐過了站,醒來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