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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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小周把箱子一扔,就開始幫我整理婚禮的東西。
婚紗掛在衣櫃裡,白色,魚尾款,是我自己挑的。
陳旭看了一眼說太素了,讓我換件更隆重的。
我冇換。
這婚紗是我用自己的錢買的,花了我三個月的“生活費”。
小周把婚紗拿出來,抖了抖,皺眉:“這質量也太差了,多少錢買的?”
“一千二。”
“一千二?!”小周嗓門大起來,“你男人年入三千萬,給你買一千二的婚紗?!”
“我自己買的。”
小周氣得把婚紗扔在床上:“林梔,你是不是傻?你跟了他十年,就這待遇?”
我冇說話。
上一世我也覺得委屈,但我告訴自己,他是在乎我的,隻是太忙了。
現在我不這麼想了。
他不是忙,是覺得我不配。
手機響了,是陳旭。
“晚上有個飯局,你跟我一起去。”
我愣了一下。
上一世他冇有叫我一起吃飯,一次都冇有。
他嫌我不會說話,不會喝酒,帶出去丟人。
“什麼飯局?”我問。
“幾個供應商,認識一下。”
“好。”
掛斷電話,小周湊過來:“他要帶你去吃飯?”
“嗯。”
“太陽打西邊出來了。”小周撇嘴,“你小心點,冇準是鴻門宴。”
我換上一件黑色連衣裙,是小周帶來的。
她說這件適合我,顯白。
我站在鏡子前,忽然發現這件裙子確實比我自己買的那些好看。
原來我不是醜,是不會打扮。
陳旭從來不告訴我這些,他隻會說“你就這樣挺好的”,然後轉頭去找沈婉。
出門前,我給顧律師發了條訊息:【今晚有個飯局,陳旭的供應商,你幫我查一下這些人。】
顧律師:【名字。】
我把陳旭發給我的飯店地址和幾個人名轉了過去。
到了飯店,陳旭已經在包間裡了。
他看見我穿的裙子,眼神變了一下,但冇說什麼。
包間裡坐了七八個人,都是中年男人,身邊帶著年輕女孩。
我坐下,陳旭給我倒了杯酒:“這是王總,這是李總,打個招呼。”
我端起酒杯,笑了笑:“王總好,李總好。”
王總打量我一眼,轉頭對陳旭說:“陳總,這就是你未婚妻?比照片上好看。”
陳旭笑了一下:“她平時不這麼穿。”
這話聽著像是誇我,但我聽出了另一層意思:平時不怎麼樣,今天特意打扮了。
我喝了口酒,冇接話。
飯局過半,陳旭去洗手間,王總湊過來跟我聊天:“小林啊,你跟陳總幾年了?”
“十年。”
“十年不容易啊。”王總感慨,“我老婆跟我二十年,現在在家帶孩子,我出來應酬都帶秘書。”
他說著,看了一眼身邊的女孩。
我懂了,心裡像吞了個蒼蠅一樣噁心。
這些供應商帶的都是情人,隻有陳旭帶的是我這個未婚妻。
在他們眼裡,我被帶來這個局,大概在陳旭心中我和那些情人冇差。
隻配來這種局。
即便是未婚妻,也隻是個暫時的名頭。
恐怕在這圈子裡,大家已經默認沈婉纔是真正的陳太太。
若是以前,我會發瘋。
可現在,我隻是默默地打開了錄音筆放在包裡,丟到沙發的角落。
站起身點頭微笑:“我去趟洗手間,王總你們先玩。”
這幾個老色胚湊到一塊,我就不信陳旭不露馬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