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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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陳旭難得在家吃早飯。
他穿了件新襯衫,深藍色,袖口有暗紋,一看就不便宜。
我掃了一眼,冇問。
以前我會問誰買的、多少錢、怎麼冇見你穿過。現在我隻想說,這襯衫配他的臉,真是浪費。
他坐下來,喝了口粥,忽然開口:“婚禮的事準備得怎麼樣了?”
“差不多了。”我低著頭喝粥。
“伴娘你請了誰?”他語氣隨意。
“小周。”
小周是我以前擺地攤時的搭檔,後來去了彆的城市,我們偶爾聯絡。
上一世我請了她,她千裡迢迢飛過來,結果在婚禮上看我出醜。
陳旭皺眉:“就她一個?沈婉說可以幫你當伴娘,你們認識一下。”
我心裡冷笑。
沈婉當伴娘?站在我旁邊,讓我給她當陪襯?
“不用了,小周就夠了。”我語氣平靜。
陳旭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不耐煩,但冇再說什麼。
他放下碗,拿起車鑰匙,走到門口時回頭說了句:“今天公司開會,你彆去。”
我抬頭:“我為什麼不能去?”
“你去了也聽不懂,在家待著吧。”他拉開門,走了。
我坐在餐桌前,把那碗粥喝完。
公司是我和他一起開起來的。
第一年,我們擺地攤,他負責吆喝,我負責算賬。
第二年,開了網店,他找貨源,我打包發貨。
第三年,租了倉庫,他管供應鏈,我管客服。
第四年,公司註冊,他是法人,我是股東。
第五年到現在,他站在台前,我退到幕後。
他說公司大了,需要專業的人,讓我在家休息。
我信了。
結果休息了五年,公司裡冇人認識我。
新來的員工以為我是保潔阿姨,因為我去公司的時候總穿著舊衣服,手裡提著給他帶的飯。
上一世,他當著全公司的麵說我有妄想症,說我不是他未婚妻,隻是一個糾纏他的前員工。
所有人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個瘋子。
這一世,我不會再給他這個機會。
我拿起手機,給顧律師發了條訊息:【協議好了嗎?】
【好了,下午三點,你來律所拿。】
我又給銀行打了電話,預約查賬。
公司法人和股東是我和他,但公司的銀行賬戶隻有他有操作權限。
我名下的賬戶,每個月隻有他轉來的五千塊“生活費”。
我不信公司隻有這些錢。
上一世我死之前,聽說他要和沈婉去瑞士辦婚禮,預算兩百萬。
兩百萬,從哪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