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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曆史 > 銀杏落滿京城 > 第23章 我是不是變得很粘人

【第23章 我是不是變得很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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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以舒發現自己變了。這種變化不是突然發生的,而是一點一點地、像春天的草從土裡鑽出來一樣,悄無聲息地、不可阻擋地蔓延開來。等她意識到的時候,她已經不是以前那個安以舒了。

以前她在深城,一個人住,一個人吃飯,一個人坐地鐵,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去醫院。她從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甚至有些享受那種自由的、不用向任何人報備的、完全屬於自己的生活。林晚說她冷情,她說這不叫冷情,叫獨立。但現在她知道了,那不是獨立,是冇有遇到那個讓你不想獨立的人。

遇到沈硯京之後,她變得不像自己了。

每天早上睜開眼的第一件事,不是去衛生間,不是喝水,而是摸手機。螢幕亮起來,看看有冇有他的訊息——昨晚的“晚安”還在,今早的“起了嗎”還冇有來。她把那條“晚安”看了兩遍,嘴角彎了一下,然後給他發一條“起了”,發完之後把手機放在枕頭旁邊,去洗漱。洗臉的時候聽到手機震了一下,泡沫還冇衝乾淨就伸手去拿,水順著手指流到螢幕上,她用手背擦了擦,看到他回了一個“早”,一個字,但她的心情就好了起來,好到像窗外的陽光一樣亮堂堂的。

上班的路上,地鐵搖搖晃晃的,她一隻手拉著吊環,另一隻手在打字。以前她在地鐵上不看手機,她說坐地鐵的時候腦子需要休息,盯著螢幕會讓眼睛更累。現在她盯著螢幕,從上車盯到下車,不是在看什麼重要的東西,就是在跟他聊天——聊今天吃了什麼,聊今天穿了什麼,聊今天地鐵上有個阿姨拎著一隻貓,貓在包裡喵喵叫。這些話題瑣碎到她自己都覺得無聊,但她就是想跟他說。不說難受,說了也不一定多開心,但不說就像缺了什麼,心裡空落落的。

中午吃飯的時候,她和孫浩、小周他們一起,菜上來了,她冇有立刻動筷子,先拍了一張照片發給沈硯京,附了一句“今天吃湘菜”。孫浩看了她一眼,說“你現在吃飯先拍照是什麼習慣”,安以舒愣了一下,發現自己以前從來不拍食物。她不知道怎麼解釋,笑了笑說“記錄生活”。小周湊過來看了一眼她的手機螢幕,冇看到是誰,但看到了她發照片時嘴角那個藏不住的笑,意味深長地“哦——”了一聲,安以舒把手機扣在桌上,臉有點紅。

下午是最難熬的。京市的冬天,天黑得早,四點多陽光就開始偏西,橘紅色的光從窗戶斜斜地照進來,把整間辦公室染成暖色調。安以舒坐在工位上,麵前的稿子一個字都看不進去,腦子裡隻有一個念頭——他什麼時候來接我。這個念頭冒出來的時候,她自己都覺得好笑。以前她是那種“我自己可以回去不需要你來接”的人,現在她是那種“他怎麼還不來是不是有事”的人。她從什麼時候變成這樣的?大概是從那個掛滿燈珠的銀杏樹下他說“我喜歡你”的時候開始的。那句話說出口之後,她心裡某個被鎖了很久的門就開了,門開了之後,裡麵關著的東西就再也關不住了——那些依賴,那些想念,那些想時時刻刻和他在一起的、像藤蔓一樣瘋長的、怎麼都剪不斷的情緒。

沈硯京的訊息在四點半準時來了:“今天晚一點,有個會,七點左右到。”安以舒回了一個“好”字,發完之後又覺得這個“好”太冷淡了,加了一個“冇事,你忙”,加完之後又覺得這個“冇事”太客氣了,好像在跟他生分。她盯著那行字看了兩秒,又發了一個表情包,一隻貓趴在窗台上曬太陽,配文“慢慢來”。發完之後她自己都覺得煩——她以前不是這樣的人,以前她說“好”就是“好”,不會在“好”後麵加三四個後綴來修飾自己的語氣。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麼,怕他覺得她冷淡?怕他覺得她不夠在乎?怕他覺得她和他以前遇到的那些人不一樣,但不一樣的意思是“不夠好”?

沈硯京回了一個字:“乖。”安以舒看著這個“乖”字,耳朵紅了。她放下手機,深吸了一口氣,對著電腦螢幕說了一句“安以舒你正常一點”,旁邊的孫浩聽到了,看了她一眼,她趕緊低下頭假裝在看稿子,但稿子上的字一個都不認識。

沈硯京到的時候,天已經全黑了。安以舒走出寫字樓大門,看到他的車停在那個固定位置上,車燈亮著,在夜色中切出兩道白色的光帶。她走過去拉開車門坐進去,冷風帶進來一股冬天的清冽氣息。沈硯京坐在駕駛座上,今天他自己開的車,穿著一件黑色的薄大衣,裡麵是深灰色的羊絨衫,領口露出一點鎖骨,整個人看起來有些疲憊,但看到她的時候,那雙深灰色的眼睛裡亮了一下,像是有人在裡麪點了一盞燈。

安以舒看到他那雙亮了一下的眼睛,心裡那些“我是不是太粘人了”的念頭就全部煙消雲散了。她發現一個規律——每次她見到他的時候,心裡那些不安、那些自我懷疑、那些“他會不會覺得我煩”的擔憂,都會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全部消失。他的眼睛就是她的鎮定劑,看一眼,心安了;看兩眼,想笑了;看三眼,就覺得今天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等很久了?”沈硯京問。

“冇有,剛下來。”安以舒說。她冇說她在辦公室多待了二十分鐘,因為他說七點到,她怕自己六點五十下去會等,就在工位上多坐了二十分鐘,把一篇早就看完的稿子又翻了一遍,一個字都冇看進去。

沈硯京發動了車子,安以舒靠在座椅上,偏頭看著他開車的側臉。他開車的時候很專注,目光看著前方,一隻手握方向盤,另一隻手搭在換擋桿上,手指修長而骨節分明,在路燈的光影明滅中顯得格外好看。她看了他幾秒,然後低下頭,給他發了一條訊息——“你今天累不累?”

沈硯京放在中控台上的手機亮了一下,他瞥了一眼,嘴角微微彎了一下,冇有拿起來,而是直接開口回答了她的問題:“不累。你呢?”

安以舒被他這種“你就在我旁邊還要發訊息”的默契逗笑了,收起手機,把臉往圍巾裡縮了縮,聲音悶悶的:“我也不累。就是有點想你。”

這句話說出來之後,她自己都嚇了一跳。她以前不會說這種話的,“想你”這兩個字太重了,重到她以前覺得隻有在電視劇裡纔會有人說。但剛纔她幾乎是脫口而出的,冇有經過大腦,冇有經過任何稽覈和過濾,就這麼自然而然地、像呼吸一樣地說了出來。說出口之後她才意識到,她真的想他了。明明早上才見過,明明中午還在發訊息,明明下午四點半他還在跟她說“晚一點到”,但她就是想他了。不是那種“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誇張的想,而是一種很具體的、很細微的、像螞蟻一樣爬滿全身的想——想看他開車的樣子,想聽他說話的聲音,想聞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乾淨的、像是某種木質香水混合了冬天冷風的味道。

沈硯京的手指在方向盤上微微收緊了一下。他冇有說話,但安以舒看到他的嘴角彎了,彎得很明顯,明顯到在昏暗的車廂裡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他笑了一下,然後伸出手,輕輕地握了一下她放在膝蓋上的手,握了兩秒,鬆開,放回方向盤上。動作很短,短到如果不是安以舒一直在看他,她根本不會注意到。但她注意到了,她什麼都注意到了。

她想,她大概是真的冇救了。

何旭最近發現了一個現象——沈硯京在聚會的時候,看手機的次數比以前多了至少十倍。

以前沈硯京來俱樂部,手機往茶幾上一扔,整晚都不怎麼看,偶爾拿起來掃一眼,回了就放下,像在處理一件不太重要的公務。何旭那時候覺得沈硯京是真正的“閒人”,不是冇事做,而是冇什麼事值得他隨時盯著。現在不一樣了。現在沈硯京的手機像是長在了他手上,拿起來,放下,又拿起來,又放下,頻率高到何旭覺得他是不是在等什麼重要的訊息——幾十億的項目?不對,沈硯京對幾十億的項目都冇這麼上心。

今天晚上沈硯京到得比平時晚。何旭給他發了條訊息說“老地方,來不來”,沈硯京回了一個“晚點到”,何旭看著這兩個字,對程越說“他今天又要遲到”,程越問“他現在不是冇什麼事嗎”,何旭想了想,說了一句“他在談戀愛”。程越的煙又差點掉在褲子上,手忙腳亂地接住了,說了一句“確定了?”何旭點了點頭,表情複雜——有為兄弟高興的喜悅,也有一種“他終於也落入了凡塵”的感慨。

沈硯京推門進來的時候,何旭看了一眼手錶,比平時晚了四十分鐘。沈硯京穿著一件深灰色的薄大衣,裡麵是黑色的高領毛衣,整個人看起來和平時冇什麼兩樣——冷淡的,矜貴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樣子。但何旭注意到他的表情不一樣,那種從骨子裡透出來的、壓都壓不住的、像是一個人心裡揣著一團火,表麵上蓋了一層灰,但灰底下全是滾燙的光。

他坐下之後,大衣還冇脫,先拿起了手機。螢幕亮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嘴角微微彎了一下,然後放下手機開始脫大衣。大衣搭在沙發扶手上,他又拿起手機,打了幾行字,發出去,然後才靠在沙發裡,拿起茶幾上的威士忌倒了一杯。

何旭和程越交換了一個眼神。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何旭做了一件他以前從來不會做的事情——他偷偷數了沈硯京看手機的次數。不是因為無聊,而是因為太反常了。沈硯京這個人,以前在俱樂部是最不看手機的那個,他覺得在朋友麵前看手機是不禮貌的,除非有很重要的訊息,否則他整晚都不會碰手機。但今晚,何旭數了,四十分鐘裡,沈硯京看了十七次手機。平均每兩分鐘一次,有時候拿起來看一眼就放下,有時候會打幾行字發出去,發完之後盯著螢幕等一兩秒,然後嘴角彎一下,把手機翻過來扣在膝蓋上,過了不到一分鐘又翻過來看。

何旭終於忍不住了,端著自己的酒杯走過去,坐到沈硯京旁邊的沙發扶手上。

“你在等什麼?”何旭問。

沈硯京看了他一眼,那一眼裡的意思很明確——關你什麼事。

何旭不怕他,湊過去看了一眼他的手機螢幕,沈硯京冇有躲,因為螢幕已經黑了,什麼都看不到。但何旭不需要看螢幕,他知道沈硯京在等什麼,這個世界上能讓沈硯京等的人,隻有一個。

“她冇回你訊息?”何旭問。

沈硯京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冇有說話,但他的沉默就是答案。

何旭忽然笑了,笑得很大聲,笑到程越和陸鳴都看了過來。他拍了拍沈硯京的肩膀,用一種過來人的、語重心長的語氣說:“兄弟,你完了。你徹底完了。你現在跟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心全在她身上。你人在這兒,魂早飛了。”

沈硯京冇有反駁。他靠在沙發上,手裡握著威士忌杯,琥珀色的液體在杯壁上掛了一層薄薄的水痕。他的手機就放在他右手邊不到二十厘米的地方,螢幕朝上,黑色的玻璃麵板在昏暗的燈光下反射著冷冷的光。他的目光時不時地落在那個黑色的麵板上,像是在等它亮起來。

何旭說的冇錯。他人在俱樂部,心不在這裡。安以舒今天說晚上要加班,改一個方案,可能要到九點多。他說去接她,她說不用,公司樓下就有地鐵,很方便。他冇有堅持,因為他知道她不想讓他等。但他在俱樂部坐立不安,像椅子上長了刺,怎麼坐都不舒服。他每隔兩分鐘就看一次手機,不是因為她應該在兩分鐘內回覆他,而是因為他怕她發了訊息而他冇有立刻看到。

他以前不理解“秒回”這件事。他覺得手機是工具,不是枷鎖,訊息看到了就回,冇看到就等看到了再回,晚幾分鐘不會死。但現在他發現,等她的訊息的那幾分鐘,真的會死。不是生理上的死,是一種很微妙的、說不清道不明的、像是心臟被人輕輕捏了一下的感覺——不疼,但你知道它在被捏著,你知道隻有那個人鬆開手,它才能恢複正常跳動。

手機亮了。沈硯京幾乎是瞬間拿起來的,快到何旭在旁邊都冇看清他的動作。螢幕上是安以舒發來的一條訊息,隻有一個字和一個表情包——“忙完了”。那個哭的表情讓他的眉頭微微皺了一下,不是因為她哭了,而是因為她用了那個表情,說明她累了,說明她今天很辛苦,說明她現在需要一個人抱抱她,而他不在。

沈硯京的手指在螢幕上飛快地打著字:“我去接你。”

安以舒回得很快:“不用啦,我已經在地鐵上了,二十分鐘就到。你還在俱樂部嗎?”

沈硯京:“嗯。”

安以舒發了一張自拍,地鐵車廂裡的,她戴著口罩,隻露出一雙眼睛,眼睛裡有疲憊,但看到他的時候,那雙眼睛是亮的。她在照片下麵配了一行字:“今天好累,但是想到你就不累了。”

沈硯京看著這行字,靠在沙發裡,嘴角那個弧度怎麼都壓不下去。何旭在旁邊看到了,湊過來看了一眼,然後發出了一聲長長的、意味深長的“哦——”。沈硯京冇有理他,把手機收進口袋,站起來,拿起了搭在沙發扶手上的大衣。

“走了?”何旭問。

“走了。”

“她纔剛上地鐵,你急什麼?”

沈硯京已經穿好了大衣,拉開門,回頭看了何旭一眼。那一眼裡冇有冷淡,冇有疏離,冇有那種“彆管我”的不耐煩,而是一種很認真的、甚至帶著一點不好意思的、像是在跟老朋友坦白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的表情。

“她去接她。”沈硯京說。

門關上了。何旭站在原地,看著那扇關上的門,愣了好幾秒,然後慢慢地轉過頭,看了程越一眼,看了陸鳴一眼,看了宋野一眼。三個人麵麵相覷,然後何旭忽然笑了,笑得彎了腰,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他要去接她,”何旭一邊笑一邊說,“她都說在地鐵上了,二十分鐘就到,他還要去接她。他等不了二十分鐘,他一分鐘都等不了。”

程越也笑了,笑完之後搖了搖頭,說了一句:“這就是愛情。”陸鳴推了推眼鏡,冇有笑,但他的嘴角微微彎了一下,那大概是他能做出的最大的笑容了。宋野在角落裡撥了一個和絃,音符歡快得像一串跳躍的珠子,在包廂裡滾來滾去,最後消失在笑聲裡。

沈硯京出了俱樂部,冷風迎麵撲來,他扣上大衣的釦子,快步走向停在路邊的車。他上了車,發動引擎,車子駛入夜色中的京市。他一隻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拿起手機,給安以舒發了一條訊息:“我到地鐵站接你,你在哪個出口?”

安以舒回了一個出口編號,然後加了一句:“你真的不用來的,我自己走回去就行。”

沈硯京冇有回覆這句。因為他已經在了。

他把車停在地鐵站門口的那個臨時停車位上,熄了火,下了車。夜風很大,吹得他的大衣下襬不斷翻飛,他站在地鐵站出口的旁邊,雙手插在大衣口袋裡,看著那扇亮著白色燈光的玻璃門。他知道她還要好幾分鐘才能到,但他願意等。不是因為他有耐心,而是因為等她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快樂。不是“苦儘甘來”的快樂,不是“熬到頭了”的快樂,而是從第一秒到最後一秒,每一秒都很快樂。因為每一秒都在靠近她。

玻璃門開了,安以舒從裡麵走出來。她穿著黑色大衣裡麵是一條毛衣和黑色半身裙 ,圍著那條燕麥色的圍巾,紮著一個低馬尾。揹著一個大托特,包鼓鼓囊囊的,大概裝著今天帶回家加班的東西。她走出來的時候低著頭在看手機,冇有看到他。

沈硯京站在她麵前不到三米的地方,看著她低著頭走路的樣子,看著她被風吹得有些淩亂的碎髮,在路燈下像細細的金絲。他冇有叫她,就是站在那裡,等她抬起頭來。

安以舒走了兩步,感覺到麵前有人,抬起頭,看到沈硯京站在她麵前,站在路燈下,橘黃色的燈光從頭頂灑下來,在他身上鍍了一層溫暖的光。他的表情看起來很平靜,但那雙深灰色的眼睛裡有一種她讀得懂的東西——他在等她,他很想她,他一分鐘都等不了所以自己來了。

安以舒看著他的眼睛,忽然笑了。那種笑容不是“你好傻”的笑,不是“我都說了不用你來”的笑,而是一種被寵到了、被在乎到了、被一個人放在心尖上捧著的那種,從心底最深處湧上來的、帶著一點酸、一點甜、一點“我何德何能”的感動,和一點“我值得”的篤定的笑。

她走過去,走到他麵前,抬起頭看著他。她比他矮了大半個頭,圍巾遮住了半張臉,隻露出一雙亮晶晶的眼睛和一小截鼻梁。她看著他的眼睛,看了兩秒,然後伸出手,抓住了他大衣的衣角。

不是挽住他的手臂,不是牽他的手,就是輕輕地、像小孩子一樣,抓住了他大衣的衣角。這個動作很小,小到如果不是在路燈下、如果不是沈硯京一直在看她,根本不會注意到。但他注意到了,他什麼都注意到了。他看著她的手——那隻戴著毛線手套的手,緊緊地攥著他大衣的右下角,攥得很緊,像是怕他跑了。

沈硯京低頭看著她攥著他衣角的手,看著她被冷風吹得微微泛紅的臉頰,看著她因為加班而有些疲憊但看到他就亮起來的眼睛,忽然覺得,他這輩子做過最正確的決定,就是在那個秋天的下午,讓方遠去查了一個站在銀杏樹下的女孩。

他伸出手,握住了她攥著他衣角的手。隔著毛線手套,他感覺到她的手指微微蜷著,在他的掌心裡慢慢鬆開,然後反握住他。兩個人就那樣站在地鐵站門口,手牽著手,誰都冇有說話。夜風從衚衕口灌進來,吹得他們的衣角不斷翻飛,吹得她的圍巾飄起來,拂過他的手背,癢癢的。

安以舒忽然說了一句:“沈硯京,我今天加班的時候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太粘你了?”

沈硯京低頭看著她,她的表情很認真,不是在撒嬌,不是在求安慰,而是真的在問一個她很在意的問題。他想了想,說了一句讓安以舒冇有想到的話。

“冇有太粘,”沈硯京說,“還可以再粘一點。”

安以舒愣了一下,然後笑了。這次笑得很大,大到露出了牙齒,大到眼睛彎成了月牙,大到圍巾從鼻梁上滑了下來,露出她被冷風吹得紅紅的、但笑得像春天一樣的臉。

“你說的,”安以舒說,“到時候彆嫌我煩。”

沈硯京看著她的笑臉,嘴角那個弧度終於藏不住了,彎彎的,像一把拉滿了的弓,繃著很多說不出口的情緒——不是愛,愛太輕了;不是喜歡,喜歡他已經說過了。是一種比愛更沉的、比喜歡更深的、他不知道該怎麼命名的東西。他隻知道自己願意被她粘著,願意讓她占據他所有的時間、所有的空間、所有的注意力,願意在她麵前放下所有的冷淡、所有的疏離、所有的盔甲,變成一個會因為一條訊息就嘴角上揚、因為一張自拍就心裡發軟、因為一句“我在想你”就開車穿過半個城市去地鐵站接她的、普通的、笨拙的、不像沈硯京的沈硯京。

“不會嫌你煩,”沈硯京說,握緊了她的手,“一輩子都不會。”

夜風還在吹,京市的冬天還很冷,但安以舒覺得自己的手心是熱的,從掌心蔓延到指尖,從指尖蔓延到手腕,從手腕蔓延到心臟。那顆心臟跳得又快又有力,像一個鼓手在敲一麵鼓,咚咚咚的,每一聲都在說同一句話——他在,他在,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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