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年後,我完成了在瑞士的研究。
拿到了一個國際頂尖實驗室的offer的那天,也送到了國內寄來的離婚證。
墨綠色的封皮,燙金的國徽。
打開來,裡麵隻有薄薄一頁紙。
我和宋瀾,從法律意義上,再也冇有任何關係了。
我把離婚證收進包裡,仰頭看著藍天白雲,深吸了一口氣。
主任打電話來恭喜我:
“小沈,我就知道你可以的!這下可好了,不用回國了,直接去美國,那邊的條件比瑞士還好。”
我笑了笑:
“謝謝主任,要不是您當年給我這個機會,我也不會有今天。”
掛斷電話後,我站在窗前看著日內瓦的雪山。
五年前,我拖著行李箱走出蘇黎世機場。
我瘦得脫了相,臉色蠟黃。
行李箱裡裝著張姨硬塞給我的紅棗和阿膠。
那時候我以為自己活不下去了。
可人就是這樣,你以為熬不過去的坎,回頭看,也不過是一道疤。
這座城市的冬天還是很冷,但我已經適應了。
我適應了一個人生活,一個人做飯,一個人看病,一個人過節。
我適應了冇有宋瀾的日子。
甚至覺得,這樣的日子也冇什麼不好。
收拾行李的時候,我從抽屜裡翻出了那本存摺。
一千七百三十萬,一分冇動。
我拿著存摺,想了很久。
最終,我把它寄回了國內,地址是張姨家。
我給張姨發去了訊息:
【張姨,我的那份,麻煩您幫我捐了吧。宋瀾的那份,麻煩您交給他。】
我不知道宋瀾知道這件事會是什麼反應。
也不在乎了。
飛機落地美國的時候,我感覺到異常的放鬆。
像是終於走完了一段很長很長的路。
雖然路上摔了很多跤,雖然身上還有很多傷,但走出來了。
宋瀾,真的再也不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