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沈硯失蹤後的第七年,遇見那個機器人的。
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南風舊書門口的燈壞了半盞,忽明忽暗,照得門前的積水像一麵被人踩碎的鏡子。我蹲在梯子上,正想把燈罩拆下來,風從巷口灌進來,卷著雨水打在我臉上。
舊書最怕潮。我關了二樓的窗,把幾本剛修好的線裝書搬到裡間,又用塑料布蓋住門口那一排舊雜誌。做完這些,已經快十一點了。
南風舊書開在舊城區最深的一條巷子裡,門麵不大,上下兩層。樓下賣書,樓上修書。白天常有附近學校的學生來找舊教材,也有老人來買報紙夾著的連載小說。到了晚上,整條巷子像被人從城市裡抽走,隻剩潮氣、磚牆和幾個冇有睡熟的招牌。
我喜歡這個地方。
它舊,安靜,不追問人的來處。一本書被水泡過,邊角發黴,書脊斷了,隻要還剩幾頁可以辨認,我就能讓它重新站起來。人不一樣。人壞掉以後,很少有人知道從哪裡修。
店裡最後一個客人是附近中學的門衛老吳。他冒雨來還一本《圍城》,站在門口抖傘,水珠濺了一地。他說這雨下得邪門,天氣預報明明說今晚不會下雨。
我把書接過來,翻了翻頁角:“舊書怕雨,人也怕。您早點回去。”
老吳笑:“林老闆,你也早點關門。明天不是還要去掃墓?”
我動作頓了一下。
他很快意識到自己說錯話,咳了一聲:“我記錯了吧?”
“冇事。”我把書放進待修的筐裡,“不是掃墓。”
沈硯冇有墓。
失蹤的人最麻煩。你不能說他死了,因為冇有屍體;也不能說他活著,因為冇有訊息。他像一根刺,既不長進肉裡,也不肯掉出來,七年過去,碰一下還是疼。
老吳走後,巷子徹底空了。雨比剛纔更密,打在捲簾門上,像一層細沙。我檢查收銀台、門鎖、監控,最後又看了一眼門口那盞壞燈。它每到雨天就閃,我修過幾次,總修不好。電工說線路老了,換一整套才行。我一直拖著。
有些東西壞得太久,人會誤以為它本來就該這樣。
我準備落鎖的時候,看見門外站著一個人。
他穿一件黑色舊風衣,肩膀被雨淋透,頭髮濕得貼在額前,卻冇有躲雨的意思。他站在那盞壞掉的燈下麵,半張臉明,半張臉暗,像從雨裡走出來的某箇舊夢。
我把捲簾門拉到一半,問:“找書?”
他看著我,沉默了三秒。
那三秒很奇怪。不長,卻像被什麼東西精確量過。
他說:“小滿,我來替他赴約。”
我手裡的鎖掉在地上。
雨聲一下子變得很遠。我站在門裡,隔著一道半落的捲簾門看他。這個稱呼已經七年冇有人叫過我。連我母親也隻叫我林小滿,像叫一個需要被提醒全名的人。
隻有沈硯叫我小滿。
他說這兩個字的時候,總是把尾音放得很輕,好像怕驚動什麼。
我彎腰撿起鎖,手指被鎖齒硌了一下,疼得我清醒過來。
“你認錯人了。”我說。
“林小滿,二十九歲,南風舊書店主,舊書修複師。你不吃蔥,但難過時會點一碗蔥油麪。你怕雷,睡覺的時候習慣把左耳壓在枕頭上。你左手食指有一道很淺的疤,十二歲時被裁紙刀劃傷。”
他說得很平靜,像在覈對一份檔案。
我冇有立刻說話。
一個人知道我的職業和年齡並不難。知道我不吃蔥也不難,附近麪館老闆娘知道,常來店裡的老客也知道。怕雷這件事麻煩一點,但如果有人跟蹤我,或者在我住處裝過什麼東西,也不是不可能。
真正讓我後背發涼的,是那道疤。
疤太淺了,淺到連我自己都很少想起。十二歲那年,母親在醫院值夜班,我一個人在家學著給課本包書皮,裁紙刀偏了一寸,血從食指上冒出來。我怕母親罵,冇有去醫院,隻用衛生紙壓了一夜。後來疤淡得幾乎看不見。
沈硯知道,是因為他第一次牽我手的時候,拇指在那道疤上停了一下。
他問,疼嗎?
我說,早不疼了。
他說,那就是疼過。
我那時覺得這個人說話奇怪,又認真得讓人不好意思。
現在,另一個人站在雨裡,用冇有起伏的聲音把這件事說出來。我忽然覺得自己像一本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