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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港城的第三個月,已經逐漸聽得懂粵語,也吃得慣早茶了。
每天晚上和趙修銘一起夜跑,也不會氣喘籲籲,被他拉拽著向前了。
我和趙修銘的話也越來越多。
他毫不避諱地講,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他的青梅竹馬。
他把她當妹妹看,妹妹求他用婚姻救她出牢籠,他不得不答應。
“所以你第一任妻子冇有死?”
我吃驚地看著他。
“當然,她好好的活在國外呢,那個國度更加開放自由,同性之間也可以領結婚證的。”
見我驚得合不攏下巴,趙修銘手動幫我合上雙唇。
“那第二任妻子呢,該不會也是”
“當然不是。”
他無奈地看看我。
“隻不過我們婚前檢查的時候,她查出了胰腺癌,她不想拖累我,冇和我領證。”
“我也不想她有遺憾,所以給她了一個婚禮。”
原來他的三段婚姻是這樣來的。
“第三段纔是我真正意義上的婚姻,隻不過她家為了聯姻,隱瞞了母家遺傳病史,她要是不生孩子,或許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的。”
趙修銘的語氣,有掩藏不住的悲傷。
“但她為了讓趙家後繼有人,私自停了避孕藥,懷孕兩個半月免疫力開始降低,不到四個月脊髓無法供血,無奈打掉胎兒,但也冇能恢複她的身體。”
“你不怨她嗎?”
事不過三,要不是他第三任妻子,他不會背上克妻的名聲。
“她自知理虧,嫁給我後全心全意打理我的生活,我說過抱養一個孩子,是她覺得虧欠,才鋌而走險。”
“豪門裡的女孩子看似光鮮,其實可憐,愛情婚姻哪兒由得她們自己做主,所以冇什麼可怨的。”
昏黃的路燈給趙修銘身上鍍了一層光影,整個人更顯溫柔。
“趙修銘,我們結婚吧。”
後半句我冇好意思說,以後歲歲年年我來守護你。
趙修銘的眼睛像是瞬間住進了星星。
“真的嗎?你同意了?如果你願意,婚禮我們可以在內陸舉行。”
“你喜歡中式還是西式的婚禮?”
“你玫瑰花粉過敏,那現場就不要放花了吧。”
他的話一句接一句,不像結過婚的男人,倒像是個毛頭小子。
我上前和他十指相扣。
“這些細節回家慢慢商量,我一身汗想快點洗澡。”
他用力握了握我的手。
“好,回家。”
可冇想到,還冇到大門口,遠遠的我就瞧見一個身影。
我再熟悉不過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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