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要是實在是忍不了,就去那種地方花點錢解決一下就是了。”
我爸媽都是一樣的口氣,他們覺得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再三叮囑我,像玉珍這樣的好姑娘,可不能錯過了。
在這一刻,我懵了。
我感覺我不是我爸媽親生的,玉珍纔是他們的親女兒。
這件事最後的結果是我被爸媽逼著買了禮物去給玉珍賠罪,還給玉珍寫了保證書,保證在冇有結婚前絕不會碰她一根手指頭。
這樣喪權辱國的保證書壓得我有些喘不過氣來,我想要跟玉珍分手,我剛提出這樣的想法,我媽就開始對我進行打壓。
他們明確的告訴我,如果我這個時候提出退婚,按照我們這裡的風俗,彩禮錢是退不回來的。
我聽到這個話就怒了。
憑什麼啊?法律都說彩禮是能退的。
我表示我要去法院起訴,我媽直接就把菜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你這個不孝子,你要是敢這麼做,我就死在你麵前!”
鋒利的菜刀割破了表皮,滲出一絲殷紅。
我的雙腿都在顫抖,我不明白我的親生母親為什麼會這麼威逼我?
我爸叫來了家裡的親戚,大家自然是異口同聲的指責我,在他們的嘴裡,我成了個畜生,一個為了下半身那點事兒就不顧自己親媽死活的畜生。
指責完我,逼著我給我媽道歉,保證。
同時還要讓我答應以後每個月給我媽一萬的養老錢。
所有人這時候都眼巴巴地望著我,等著我點頭。
我苦笑:“你們覺得我一個月能掙多少錢?”
大家七嘴八舌的說了起來,那數字離譜得讓人歎爲觀止。
“起碼十萬!”
“不止,應該上百萬!”
他們說得信誓旦旦,絲毫看不出來他們是在開玩笑。
我默默地將我的作者後台打開,讓他們看我每月的稿費,看到上邊那可憐的數字,我爸媽一臉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