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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的悲劇 幕後 謎底揭曉

作者:[美] 埃勒裡·奎因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11 03:28:16

哈姆雷特山莊

十月十四日,星期三,下午四點

就像故事開頭一樣,哈德孫河橫亙在遠遠的下方,河裡掠過一片白帆,還有一艘緩緩行駛的汽船。就像五個星期前一樣,汽車沿公路蜿蜒上行,載著薩姆探長和布魯諾地方檢察官,穩穩地朝脆弱而美麗的哈姆雷特山莊前進。坐落在紅褐色森林裡的山莊彷彿童話故事中色彩柔和的城堡。

五個星期過去了!

遠遠的高處,雲中浮現出塔樓、防禦牆、城垛和教堂尖塔……然後便是造型奇特的小橋、茅草小屋,還有麵色紅潤的小老頭兒,指著那塊搖來蕩去的木頭告示牌……嘎吱作響的古老大門、橋、彷彿冇有儘頭的石子路、如今已呈紅棕色的橡樹林、城堡空地四周的石牆……

他們穿過吊橋,福斯塔夫在橡木大門邊恭迎。他們走進中世紀領主宅邸風格的寬廣大廳,抬頭是天花板上縱橫交錯的古老橫梁,身邊是身穿盔甲的騎士塑像和伊麗莎白女王時代釘著鐵釘的厚重傢俱。在那些令人難以置信的麵具和巨大的枝形燭台下,站著矮小、禿頂、留著絡腮鬍的奎西……

在哲瑞·雷恩先生暖融融的私人套房裡,兩位客人在爐邊烤著腳,放鬆下來。雷恩穿著一件棉絨夾克,在熊熊火光的映照下,顯得非常英俊年輕。奎西對著牆上的一個小擴音器嘰嘰咕咕地說了幾句,不一會兒,麵色紅潤的福斯塔夫就笑盈盈地現身了,捧上一隻托盤,盤裡放著幾個酒杯,杯中盛有芳香的調製利口酒;他還帶來了幾份開胃小菜,被不知羞恥的薩姆探長一掃而空。

“過去幾個星期,”大家吃飽喝足,舒舒服服地坐在爐火前,福斯塔夫則回到了他的廚房老巢,這時哲瑞·雷恩先生開口道,“恐怕我不顧彆人感受,一直在耍語言把戲。我想,你們兩位先生是希望我能對此給出解釋吧?應該不會又突然冒出一起凶殺案吧?”

布魯諾喃喃道:“不太可能。但根據我過去三十六小時的親眼所見,如果有案子需要向您請教,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向您請教。我說得有點繞,但您應該明白我的意思。雷恩先生,探長和我都永遠感激您——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表達我的感激之情。”

“換句話說,”薩姆苦笑道,“您挽救了我們的工作。”

“區區小事,何足掛齒?”雷恩輕輕揮了揮手,結束了這個話題,“報上說,斯托普斯已經招供。不知在什麼地方,也不知用什麼方式,有人得知我參與了這個案子,於是我整天都被一群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記者團團圍住……斯托普斯的供詞有什麼有趣的地方嗎?”

“對我們來說很有趣,”布魯諾說,“但我想——儘管我根本不知道您是怎麼做到的——我想您知道他招供的內容。”

“恰恰相反。”雷恩笑了,“有許多與馬丁·斯托普斯先生有關的事情,我一無所知。”

布魯諾與薩姆都搖了搖頭。雷恩冇有解釋,隻敦促布魯諾把斯托普斯講的故事複述一遍。於是布魯諾便從頭講起——那還是1912年,在烏拉圭,有一位默默無聞卻充滿熱情的年輕地質學家——雷恩這時並冇有發表評論。不過,他似乎對某些細節很好奇,通過巧妙的詢問,他打聽到了一些他和烏拉圭領事胡安·阿霍斯談話時冇有獲知的情況。

他瞭解到,正是馬丁·斯托普斯在1912年發現了錳礦,當時他和合夥人克羅克特正在荒涼的烏拉圭內陸探礦。因為兩人需要資金來開采礦山卻又身無分文,便找了另外兩個探礦者——朗斯特裡特和德威特——做持股比例較小的合夥人。他們是由克羅克特介紹給年輕的斯托普斯的。斯托普斯在供詞中痛苦地表明,他後來被指控的罪行——用大砍刀殺害他的妻子——是克羅克特犯下的。一天晚上,斯托普斯在附近的礦山,克羅克特喝醉了酒,色心大發,企圖強姦斯托普斯的妻子,卻遭到激烈反抗,便殺了她。主謀朗斯特裡特抓住機會,製定了一個計劃,聯合另外兩人指控斯托普斯謀殺。由於冇人知道這座礦在法律上屬於斯托普斯,他們就將其據為己有——礦山當時尚未註冊登記。克羅克特這時已經毫無主見,他被自己的罪行嚇傻了,急切地接受了這個計劃。斯托普斯說,德威特性情比較溫和,但他被朗斯特裡特控製了,威脅之下,隻好參與陰謀。

妻子的去世和合夥人的背叛,令這位年輕的地質學家既震驚又悲傷,喪失了理智。直到被定罪入獄後,他才恢複了正常的神誌。這時他才意識到自己多麼淒慘無助。從那一刻起,他的全部心思都轉移到了複仇的痛苦**之上。複仇點燃了他的野心和抱負。他承認,他願意用餘生去執行複仇計劃:越獄,然後殺死那三個惡棍。他逃出去的時候,已經蒼老了許多。雖然他的身體和以前一樣強壯,但嚴厲的禁閉破壞了他的容貌。他有理由相信,當複仇的時刻到來時,他不會被仇人認出來。

“然而,雷恩先生,這些事情,”布魯諾總結道,“現在對我們來說——至少對我來說——遠冇有您以一種近乎超自然的方式破案那麼重要。您究竟是怎麼想到這個不可思議的謎底的?”

“超自然?”雷恩搖了搖頭,“我不相信奇蹟,當然我也從未創造過奇蹟。在這些極有趣的調查中,我所能取得的成功,從某種程度上說,不過就是根據觀察直接進行思考的結果。”

“我首先會進行歸納概括。例如,在我們麵對的三起謀殺案中,最簡單的是第一起,你們驚訝嗎?但朗斯特裡特離奇死亡的相關情況中,包含著令人難以置信的不可動搖的邏輯。你們應該還記得,我是通過一種通常不夠可靠的途徑得知這些情況的——就是聽彆人轉述。由於冇有到過犯罪現場,我在冇有親眼看見的不利條件下進行了深思。不過,我要說的是,”他一臉嚴肅地朝探長點了下頭,“薩姆的敘述是如此直白詳細,我能夠像親臨現場一樣清晰地想象出這部戲的各個部分。”

哲瑞·雷恩目光炯炯:“在電車謀殺案中,有一個推論是毋庸置疑的,明眼人一眼便能看穿。我到現在都不理解,為什麼你們冇覺察這不言自明的推論。也就是說,這樁案子中的凶器顯然應該具備這樣的性質:它不能徒手操作,否則操作者就會被毒針紮傷,造成致命的後果。探長,你小心翼翼地不去徒手撿起插滿針的軟木塞——你用了一個鑷子,後來還把軟木塞密封在玻璃瓶裡。你把凶器拿給我看,我馬上發現,凶手在把凶器拿上車並將它塞進朗斯特裡特口袋的過程中,一定使用了某種保護手掌和手指的工具。我說‘我馬上發現’,但事實上,即使我冇有看到軟木塞,你的描述也非常準確,我絕不會錯過這明顯的推論。”

“於是,一個問題自然浮現出來:保護手的工具通常是什麼形式?答案當然是手套。這怎麼能滿足凶手的要求呢?嗯,手套實際上非常符合凶手的目的——手套質地堅韌,能提供周全的保護,尤其是皮革手套。作為常見的穿戴品,它比反常的護手工具更不引人注目。在一場精心策劃的犯罪中,我們冇有理由相信,在普通手套就能更好地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凶手會製作一種奇怪的護手工具。更重要的是,如果被看到或發現,普通手套相對來說並不顯眼,也不可疑。唯一可以當手套用又不需要重新製作或引人懷疑的東西就是手帕,但手帕包在手上會顯得笨拙、惹眼,更重要的是,它不一定能起到保護作用,抵禦有毒的針頭。我還想到,凶手可能會采用薩姆探長那種方法——就是用鑷子夾起插滿針的軟木塞。但我稍想一下就明白,這樣的方法雖然可以使凶手的皮膚免受毒針傷害,但另一方麵,考慮到當時的情況——擁擠的電車,極度缺乏操作空間,操作時間也必然非常有限——用鑷子夾起軟木塞需要高超的技巧,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所以,我敢肯定,當凶手把插滿針的軟木塞偷偷放進朗斯特裡特的口袋時,他一定戴了手套。”

薩姆和布魯諾麵麵相覷。雷恩閉上眼睛,用缺乏抑揚頓挫的低沉聲音繼續道:“現在我們知道,軟木塞是在朗斯特裡特上車之後被放進他口袋的。後來有證詞表明瞭這一點。我們也知道,從朗斯特裡特上車的那一刻起,門窗就一直關著,隻有兩次例外,這個我等會兒再說。毫無疑問,凶手一定是後來被探長搜查過的、那輛車裡的一個人。自從朗斯特裡特一行人上車以來,冇有人離開過,隻有一個人例外。此人奉達菲警佐之命離開,隨後又回來了。”

“我們還從對車內所有人,包括乘務員和司機的徹底搜查中得知,車內所有人身上都冇有發現手套,後來這些人在車庫接受詢問時,在扣押他們的房間裡也冇有發現手套。你們應該還記得,當他們從電車走向車庫時,經過了警察和探員組成的警戒線之間的通道。但後來對通道做過搜查,結果毫無發現。請回想一下,探長,在你的敘述結束時,我還特彆問過你有冇有找到手套之類的東西,而你回答冇有。

“換言之,雖然凶手還在電車上,我們卻碰到了一個極不尋常的情況,即作案時一定用過的東西,在作案之後卻冇有被找到。它不可能被扔出窗外,甚至在朗斯特裡特一行人上車之前,窗戶就是關閉的,並且始終冇有打開。它也不可能是被扔出了門,因為案發後車門隻有達菲親自打開和關上過,他冇有覺察什麼東西被扔了出去,否則就會提及此事。手套不可能被銷燬或剪碎,否則搜車時就會有人發現殘渣碎片並上報。就算手套交給某個同謀,或者偷偷塞到某個無辜者身上,也照樣會被髮現。因為如果是前一種情況的話,同謀處理手套的方法不可能比凶手更高明,而如果是後一種情況的話,後來搜查時會在無辜者身上發現手套。”

“那麼,這隻幽靈手套是怎麼消失的呢?”哲瑞·雷恩心滿意足地喝著一杯熱氣騰騰的咖啡,這是福斯塔夫剛纔端給主人和客人的,“二位,我向你們保證,我簡直興奮極了。說到奇蹟,布魯諾先生,這隻消失的手套便是奇蹟;但作為懷疑論者,我要用現實的方法解釋這種奇蹟般的消失。幾乎所有處理手套的方法都被排除了,隻剩下唯一一種。因此,根據古老的邏輯法則,手套隻可能是通過最後這種方法消失的。如果手套不可能被扔出車外,卻最終冇有留在車上,那它就隻可能是被下車的人帶走了。但隻有一個人下過車!那就是乘務員查爾斯·伍德,達菲警佐派他去叫莫羅警員,還讓莫羅向總局報告發生了凶案。西滕費爾德警員從第九大道的崗哨跑過來,達菲讓他上了車,然後他就冇有下過車。莫羅警員終於被乘務員伍德帶回來之後,也冇有下過車。換句話說,雖然這兩個警察在案發後上了車,但除了查爾斯·伍德,冇有人在案發後下過車。他雖然又回來上了車,但這並不影響前麵的判斷。”

“因此,我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儘管看似不可思議、荒誕無稽、腦子發熱——電車乘務員查爾斯·伍德從犯罪現場拿走了那隻手套,並把它扔到了某個地方。我一開始自然覺得這很奇怪,但我的推理是如此嚴謹縝密、不容辯駁,我不得不接受這個結論。”

“太精彩了。”布魯諾地方檢察官說。

雷恩嗬嗬一笑,繼續說道:“所以,既然查爾斯·伍德將手套拿下車並處理掉了,那他不是凶手本人就是凶手的同謀——在擁擠的人群中從凶手那裡拿到手套去處理。”

“你們應該記得,在薩姆探長的敘述結束時,我說過謀殺的過程我已清楚,但冇有詳細說明理由。原因在於我當時不能斷定伍德就是凶手,他隻是同謀的可能性一直存在。但無論他是何種身份,我確信他都是有罪的,因為如果那隻手套是凶手在伍德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塞進他口袋的——也就是說,如果伍德是無辜的,不是蓄意共謀——那隻手套就會在搜查他的時候被髮現,或者被伍德自己發現並報告給警察。換言之:既然手套不是他自己報告的,也不是在他身上發現的,那就一定是他在下車叫莫羅警官時故意處理掉的。無論他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彆人,這種行為都是有罪的。”

“漂亮——您的推理像名畫一樣漂亮。”薩姆嘟噥道。

“對伍德有罪的邏輯依據,”雷恩和藹地繼續道,“還可以從心理角度進行驗證。自然,他也不可能預料到自己有機會下車,把手套處理掉。冇錯,他一定是權衡了機會,接受了這樣一種可能性:如果有人搜查,而他又冇有機會扔掉手套,那就有可能在自己身上找到手套。但這就是凶手計劃中最微妙的一點!因為即使在伍德身上真的發現了那隻手套,即使在車上冇有發現另一隻手套,正如實際發生的那樣,他也仍會感到相當安全,不會受到懷疑,因為通常情況下,即使在炎熱的夏天,當其他人一般不戴或攜帶手套時,乘務員也會在工作時戴手套。作為乘務員,整天都在同臟兮兮的鈔票打交道,他知道在他身上找到手套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從心理角度看,他便有恃無恐了。這方麵的輔助推理也使我相信,我最初關於手套的想法是完全合理的,因為,如果伍德冇有預料到有機會丟掉護手工具,就會采用最普通的形式,比如手套。采用手帕的話,會很容易被髮現上麵沾有毒藥。”

“另一方麵,伍德不可能計劃在雨天作案,因為雨天就不得不關上門窗。相反,他一定是計劃在晴天作案。天氣晴朗的時候,他有足夠的機會把手套扔出開著的門窗,警察肯定會推斷——他對這點很有把握——那隻手套可能是車上的任何人扔出去的。天氣晴朗的時候,電車行駛路線上會有很多乘客頻繁上下車,警察不得不考慮凶手逃跑的可能性。那麼,既然晴朗天氣會給他帶來種種好處,他為什麼要選擇在雨天殺死朗斯特裡特呢?這讓我困惑了一陣,但專心思索一下就可以發現,這個特彆的晚上,不管下不下雨,都給凶手提供了一個幾乎獨一無二的機會。也就是說,朗斯特裡特有一大群朋友陪同,所有這些人都會受到直接懷疑。也許是這令人難以置信的好運暫時矇蔽了伍德的雙眼,冇有意識到惡劣天氣將帶來的困難。

“當然,作為乘務員,他有一般sharen犯冇有的兩個優勢。首先,正如大家所知,乘務員的外套有內襯皮革的口袋,用來存放零錢,他可以將凶器放在這樣的一個口袋裡,保證自己的絕對安全,在時機成熟時隨手拿出來使用。他可能已經把那個插滿浸過毒藥的針頭的軟木塞放在口袋裡好幾個星期了;第二,作為乘務員,他肯定有機會把凶器放進被害人的口袋,因為在第四十二街穿城電車裡,每個上車的人都必須從乘務員身邊經過。在上下班高峰期,後門附近會塞滿人,更有利於他掩人耳目。在我看來,這兩個優勢又從心理角度證明瞭伍德是凶手的論斷……”

“不可思議,”布魯諾說,“您的推理太神了,雷恩先生。因為斯托普斯的供詞在每一個細節上都與您的推理相吻合,而我知道您冇有同他說過話。具體來說,斯托普斯坦白,他自己製作了插滿針的軟木塞,並按照席林醫生在屍檢報告中明智猜想到的方式獲取了毒藥——對一種可以在公共市場上買到的殺蟲劑進行蒸餾,直到留下含有高比例純尼古丁的黏性物質。然後他把針浸入尼古丁,便得到了凶器。朗斯特裡特留在後門附近,等著為同行者付車費、拿找回的零錢時,他將凶器放進了朗斯特裡特的口袋。他還說——這進一步證實了您的推理——他本來打算在某個晴朗的晚上殺死這個人,但他看到朗斯特裡特帶著這麼多與他過從甚密的人出現時,便想到可以將嫌疑轉嫁給朗斯特裡特的朋友和敵人。他無法抗拒這個誘惑,儘管當時還下著雨。”

“正如學者所說,精神戰勝了物質。您隻是基於邏輯進行推理,卻讓我們這些隻知道拿證據說話的人相形見絀。”薩姆插話道。

雷恩笑了:“作為公認的務實者,您的讚美有點脫離實際了,探長……我接著往下說。現在你們知道,在你講完故事時,我已經肯定伍德有罪,但他到底是凶手本人,還是我所不知道的真凶的同謀或利用對象,我就不得而知了。當然,這是在收到匿名信之前。”

“哎,不幸的是,我們誰也不知道伍德寫了那封信。當我們通過對比筆跡發現這一事實時,已經來不及阻止第二場悲劇的發生了。剛收到這封信的時候,看上去隻是一個無辜的目擊者寫來的。這個人不小心獲得了危險的重要資訊,打算冒著生命危險通知警察。後來我發現是伍德本人寫了那封信,而我知道伍德不是無辜的目擊者,所以分析那封信的含義的話,便存在以下兩種可能:第一,如果伍德是凶手,那他就是故意把一個無辜的人捲進來,誤導警方,避免查到自己頭上;第二,如果伍德是同謀,那他就是打算供出真正的凶手,或者在真正的凶手的教唆下,打算陷害一個無辜的人。”

“但後來就出了問題:伍德本人被謀殺了。”雷恩兩手指尖相抵,再次閉上眼睛,“既然事實與我的分析產生了矛盾,我就不得不回頭重新分析對這封信的兩種解釋。”

“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如果伍德是殺害朗斯特裡特的凶手,而不是同謀,那為什麼他會在‘默霍克號’上遭到謀殺?又是誰殺了他?”雷恩微笑著陷入回憶之中,“這個問題引發了許多有趣的猜想。因為我立刻想到了三種可能性:第一,儘管伍德自己就是凶手,但他有一個同謀,而這個同謀殺了他——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同謀要麼是害怕伍德誣陷他是朗斯特裡特謀殺案的凶手,要麼是害怕伍德告發他雖然冇有親自動手,卻是幕後教唆者;第二,伍德是獨自作案,冇有同謀,他打算陷害一個無辜者,結果卻被這個人殺死了;第三,伍德是被某個不知名者殺害的,其原因與朗斯特裡特謀殺案無關。”

雷恩未作停頓,緊接著說:“我仔細分析了每一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性——不合情理。因為如果同謀害怕伍德誣陷他殺害朗斯特裡特,或者告發他是犯罪的主謀,那麼讓伍德活著對同謀來說更有利。因為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假設伍德就是凶手,如果他陷害同謀,同謀就可以把所有的罪名全推給伍德。然而,如果他殺了伍德,就把自己變成了凶手,而且還是第一起謀殺案的從犯,在這種情況下,他免受懲罰的機會就更小了,而且冇有機會做汙點證人。”

“第二種可能性——同樣不合情理。因為首先,無辜者可能事先並不知道伍德陷害他的詭計,不知道伍德會通知警察,說他殺死了朗斯特裡特;其次,即使他知道,他當然也不會為了保護自己不被誣告謀殺而sharen。

“第三種可能性,即伍德被某個不知名者殺害,原因不明,這是有可能的,但可能性不大,因為這需要驚人的巧合——不相關的動機導致同樣的結果,這未免太牽強。”

“二位,這樣一來,我們就遇到了一件怪事。”雷恩注視了一會兒爐火,然後又閉上眼,“因為我是按照最嚴格的邏輯進行調查的,所以根據上述分析,我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我的解釋是錯誤的——伍德本人並不是殺害朗斯特裡特的凶手。我研究過的三種可能性都是不合情理的——很難令人信服。”

“因此,我調整了推理的思路,仔細研究了第二種可能的解釋——伍德不是殺害朗斯特裡特的凶手,而是凶手的同謀,他寫信的意圖是供出真正的凶手。這一假設讓後來的伍德遇害事件變得相當容易理解。這表明真正的凶手發現伍德想告密,於是殺死了伍德,以防其泄露真凶的身份。這個推論完全符合邏輯,而且冇有任何證據表明我錯了。

“但我還冇有脫離思維的蘆蕩。事實上,我在推理的沼澤中越陷越深。因為,如果這個假設是正確的,我就不得不問自己:為什麼伍德這個朗斯特裡特謀殺案的同謀和共犯,要背棄主犯,向警察告密呢?他不應該是想通過揭露凶手的身份來隱瞞自己在案件中的作用,要麼他會在警察的審問中被迫說出真相,要麼凶手自己會在被捕後出於絕望的報複而說出真相。那麼,為什麼,為什麼伍德不顧自己的危險,選擇揭露凶手的身份呢?唯一的答案是——這答案雖然合理,但還是有點令人不滿意——他後悔參與了朗斯特裡特謀殺案,擔心會給自己招來可怕的後果,想通過當汙點證人來自保。

“推理進行到這一步,已經冇有選擇的餘地了。考慮到伍德給警方寫的信,以及他在朗斯特裡特謀殺案中的罪行,對伍德謀殺案最合理的解釋便是:他被真正的凶手殺害了,因為他打算成為叛徒。”

雷恩歎了口氣,把腿伸到靠近壁爐炭架的地方:“總之,我的行動路線是明確的,實際上也是不可避免的。我必須調查伍德的生活和背景,以便找到主犯的身份線索——如果有兩個罪犯而不是一個,那個人便是真凶。”

“這次調查提供瞭解決問題的轉折點。一開始顯然毫無成果,但一片新領域似乎偶然打開了,我對此深感震驚……但我還是按部就班地往下說。

“你還記得吧,探長,我去伍德在威霍肯的出租屋時,不可原諒地擅自冒充了你。我的目的不是耍陰謀詭計。藉助你的身份和權威,我就可以不受阻礙地繼續調查,不必對人多加解釋。我不知道去哪裡找,也不知道去找什麼。我檢查了房間,冇有發現任何反常之處。雪茄、墨水和信紙,還有存摺。這是伍德令人叫絕的一手,二位!他竟然留下了一本存摺,放棄了一筆對他來說應該是相當可觀的錢,隻是為了讓他製造的假象看起來更逼真!我去了銀行,錢還在,冇動過。存款利率是固定的,冇有任何可疑之處。我向附近的商戶打聽,想找到可能同這個人的隱秘生活相關的線索,或者問問有冇有人看見他和誰在一起。結果一無所獲,什麼也冇查出來。我拜訪了附近的醫生和牙醫,這引起了我的興趣。顯然,這個人從未在附近看過病。我問自己為什麼,想起他可能在紐約看過病——這一點是一個藥劑師指出的——於是暫時打消了懷疑。

“去拜訪電車公司的人事經理時,我還不知道我在找什麼東西。然後,完全是在偶然的機緣下,我意識到一個可怕的、不可思議但越來越有趣的事實。你們應該還記得,‘默霍克號’上被謀殺男子的員工證顯示他是伍德,在此人的屍檢報告中提到了一道兩年前的闌尾手術留下的傷疤。可是,當我查閱伍德的工作記錄並與人事經理交談之後,我發現伍德在被謀殺前的五年裡,每個工作日都在工作,冇有休過假。”

雷恩的聲音顫抖起來。布魯諾和薩姆身體前傾,彷彿被老演員臉上的狂喜迷住了。“可是,看在所有戲劇守護神的分兒上,伍德在死前兩年因闌尾炎做了手術,而在死前五年每天都在工作,這怎麼可能呢?眾所周知,闌尾炎手術至少需要住院十天——這種情形很罕見,大多數人都要休假兩到六週。”

“答案就像麥克白夫人的野心一樣不容置疑——這一矛盾毫無疑問地證明,那具被髮現並被認為是伍德的屍體——那具有兩年前闌尾手術留下的傷疤的屍體——根本不是伍德的。但這意味著——這一新發現令我眼前豁然開朗!——這意味著伍德冇有被謀殺,而是有人故意使他看上去像被謀殺了。換言之,伍德還活著。”

隨後寂靜籠罩屋內,彷彿大教堂一般。薩姆帶著一種奇怪的不自然的興奮連連歎息。雷恩微笑著,繼續用低沉的聲音迅速講述著他的推理:“第二起謀殺案的所有要素立刻重新排列整齊。伍德還活著這一不容置疑的事實表明,他寄給警察局的那封親筆信是個騙局,是為了讓警方對伍德顯然被謀殺一事做好準備。從一開始,他就無意泄露朗斯特裡特案凶手的身份。警察在伍德答應說出凶手身份之後發現他被謀殺了,所以隻能相信凶手殺死伍德是為了永遠封住他的嘴,而伍德就這樣把自己完全從現場抹除了,讓自己看起來像一個被尚不知名的凶手殺害的無辜者。因此,那封信,還有那具偽造了身份的水中屍體,都是巧妙的計謀,可以讓警察完全找不到真正的罪犯——伍德本人。”

“有這個極為重要的推論,其他的謎團也都迎刃而解!伍德之所以在第二起案件中抹除自己,是因為他必須消失。這一點在我們講到第三起案件時就會清楚了。因為他可能以愛德華·湯普森的身份在第三起案件中被傳喚出庭做證,也可能同時以查爾斯·伍德的身份在第一起案件中被傳喚出庭做證——他怎麼可能在同一地點同時成為兩個人呢?還有一點:伍德抹除自己的計劃簡直是一石二鳥——他不僅殺死了查爾斯·伍德本身,還殺死了一個不知名的人——那個人的屍體在渡船上被髮現時穿著伍德的衣服。

“沿著最後這條線索思考下去。那具被認為是伍德的屍體在小腿上有一道特殊的傷疤,還有一頭紅髮,其他特征被嚴重損毀和破壞,以至於讓人無法識彆。現在我們知道,伍德有一頭紅頭髮,而且從司機吉尼斯那裡得知,伍德的腿上有一個相同的傷疤。但發現的屍體不是伍德的。紅頭髮可能是巧合,但傷疤就不可能了。那伍德的傷疤肯定是假的,而且至少偽裝了五年,也就是他在電車公司工作的這段時間,因為他在電車上開始工作後不久就向吉尼斯展示了傷疤。他打算在外表上模仿那個在‘默霍克號’上被殺死的人——至少在頭髮和傷疤這兩方麵——如此一來,當屍體被髮現時,就會毫無疑問地被認定是伍德的。所以,渡船上的犯罪至少策劃了五年之久。但既然渡船案是朗斯特裡特案的結果,那麼朗斯特裡特案也一定是五年或更早前就策劃好的。

“另一個結論是,既然有人看到伍德上了渡船,而且冇有像人們以為的那樣被殺死,那他一定是喬裝打扮逃離了渡船。他可能是那些在薩姆下令扣留所有乘客之前從船上溜下去的人之一,或者……”

“事實上,”布魯諾插話道,“您還冇說出的下一個假設纔是真的。他其實是被扣留在船上的人之一。斯托普斯說他是亨利·尼克鬆,那個珠寶推銷員。”

“尼克鬆,對吧?”哲瑞·雷恩喃喃道,“非常聰明。這個人真應該去做演員——他天生就有扮演他人的天賦。我一直不知道伍德在凶案發生後是否在船上。但現在你告訴我他假扮成推銷員尼克鬆,那事實就一清二楚了。凶手先假扮乘務員伍德把廉價手提包帶上渡船,然後又假扮推銷員尼克鬆把手提包拿下渡船。他需要這個手提包,因為他必須運送推銷員的偽裝、用來打暈被害人的鈍器,以及用來把被害人的衣服沉入河裡的重物……確實非常聰明。作為流動推銷員,他冇有固定的住址,並且偶爾不在家,如果隻是略加調查,就會認為這符合他的行業特征。此外,他還保留了那個事先裝了小飾品的手提包——他穿上推銷員的衣服,把被害人的衣服連同重物和鈍器都扔掉了——從而讓他的角色顯得自然可信。我記得,他甚至費了很大力氣給空白訂單印上他的假名,還準備了一個據說過去曾偶爾住過的地址。為了扮演好尼克鬆這個角色,他以伍德的身份購買了新手提包。他不能以推銷員的身份將舊手提包帶下船,因為舊手提包很容易就會被認出是伍德的。為了完成這個騙局,他甚至弄斷了舊手提包的提手。總之,我必須說,這是一個非常周密的計劃,為冇有在警察扣留所有人之前逃下船做足了準備。因為屍體被扔下船時會引發騷動,而他當然不可能預見到自己是否有機會在此之前溜走,也不可能在計劃中冒這個險。”

“雷恩先生,”薩姆喃喃道,“我從來冇聽過這樣精彩的推理。我跟您說實話——一開始我還以為您是一個信口開河的老古董哩。但這個推理——老天,這不是凡人能做到的!”

布魯諾舔了舔薄薄的嘴唇:“我傾向於同意你的看法,薩姆,因為儘管我瞭解整個案子的來龍去脈,但就算到此時此刻我也不明白,雷恩先生怎麼能找到破解第三起謀殺案的線索。”

雷恩舉起一隻蒼白的手,坦率地笑了起來:“二位,請彆誇我了。我都不好意思了。至於第三起謀殺案——第二起我還冇說完呢!”

“推理到這一步,我對自己說:伍德究竟是幫凶還是凶手本人呢?在我發現渡船上的屍體不是伍德之前,所有跡象都指向前一種可能。現在,事實又表明應該是後一種可能纔對。

“我之所以再次考慮是伍德親zisha死了朗斯特裡特,是因為有三個明確的心理依據。

“第一,伍德五年來一直在模仿某個不知名者的外表特征,為將來殺死此人做準備——這當然是一個處心積慮的凶手的行為,他絕不僅僅是一個工具。

“第二,寄出警告信,故意進行身份欺騙,自我抹除伍德這個人物——這樣的計劃更像出自真凶之手,而不是被利用的棋子。

“第三,所有的事件、狀況、偽裝,顯然都是為了確保伍德的安全而策劃的——這當然又是主犯的預謀,而不是從犯。

“無論如何,第二起謀殺案發生後,情況如下:伍德——他殺死了朗斯特裡特和一個不知名者——用一種絕妙的手段,讓自己看似已被殺害,從而將自己從現場抹除。在故意把約翰·德威特捲入這場偽裝sharen案之後,他仍然活著。”

哲瑞·雷恩站起身,拉了拉壁爐架上的鈴索。福斯塔夫突然出現在房間裡。吩咐福斯塔夫再拿一大鍋熱咖啡過來之後,雷恩再次坐下說:“顯然,下一個問題是,伍德把德威特騙上渡船後,為什麼要用雪茄來陷害他呢?既然伍德是幕後策劃者,那他就應該用了某種手段把德威特騙上了渡船。而他之所以要陷害德威特,要麼是因為德威特對朗斯特裡特的強烈動機使德威特成了警方眼中最自然的嫌疑人,要麼是因為伍德對朗斯特裡特的動機也適用於德威特,這一點很重要。”

“在後一種情況下,如果陷害成功,德威特遭到逮捕、審判,但最終會被無罪釋放,那我們完全有理由認為,凶手會試圖通過襲擊德威特來完成最初的計劃。這就是為什麼,”雷恩從福斯塔夫粗短的手裡接過另一杯咖啡,示意給客人也續一杯,“儘管我知道德威特是無辜的,但還是願意讓他被起訴。隻要德威特處在依法拘留的狀態之中,就不會受到伍德的傷害。毫無疑問,你們對我這一奇怪的態度感到不解。這相當矛盾,因為我把德威特推入一個危險,是為了避開另一個更確定的危險。同時,我也給了自己喘息的機會,在這段安靜的時間裡,我可以展開反思,也許可以挖出證據,把凶手緝拿歸案。彆忘了,我根本不知道伍德詐死之後會以什麼身份出現……此外,拘留德威特還有一個好處:我希望德威特所處的嚴重困境——他正在接受生死審判——會迫使他說出我知道他一直隱瞞的事實,這些事實無疑與那個自稱伍德的人有關,也與此人在背後隱藏的、仍然不為人知的動機有關。”

“然而,由於審判形勢對德威特不利,危及他的生命,我不得不介入,提出了德威特手指受傷的問題,儘管當時我並冇有從德威特嘴裡獲得想要的資訊。我要在這裡指出,倘若我冇有掌握德威特受傷的事實,就決不會允許你們起訴他。如果你們固執己見,非要起訴德威特,布魯諾先生,我就不得不說出我所知道的一切。”

“無罪釋放後,德威特的個人安危成了當務之急。”雷恩麵色陰沉,聲音也不安起來。“那晚之後,我多次試圖說服自己,德威特的死不是我的錯。顯然我已經采取了所有的預防措施。我爽快地答應陪他去西恩格爾伍德的家,甚至還打算在那兒過夜。我無法預見自己會被愚弄到什麼程度。我並不想為自己開脫,但我必須承認,我冇想到伍德竟會在那個可憐的傢夥被宣判無罪的當天晚上發起攻擊。畢竟,由於我不知道伍德的新身份,也不知道他在哪裡,我認為他需要用幾周甚至幾個月的時間來尋找殺死德威特的機會。但出乎意料的是,伍德是個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者。德威特無罪釋放當晚他就找到了機會,並牢牢抓住了它。伍德在這方麵贏了我,做出了令我始料未及的事。當柯林斯靠近德威特的時候,我看不出有什麼不對勁,因為我知道柯林斯不是伍德。然而,”雷恩明亮的眼睛裡露出一絲自責,“在這樁案子上,我不能說我獲得了真正的勝利。我不夠敏銳,冇有充分意識到凶手的潛在能力。恐怕我還是個業餘的凶犯獵手。如果我有機會調查彆的案子……”他歎了口氣,繼續說下去:“那天晚上我接受德威特邀請的另一個原因是,他答應第二天早上向我透露重要資訊。當時我就懷疑——現在我敢肯定——他終於決定透露自己的真實背景,也就是斯托普斯在供詞中告訴你們的那個故事。通過追查德威特的南美訪客這條線索——我敢打賭,探長,你從來冇有聽說過這個人!——我瞭解到了這個故事。順著這條線索,我找到了烏拉圭領事阿霍斯……”

布魯諾和薩姆驚訝地看著雷恩。“南美訪客?烏拉圭領事?”薩姆激動地連忙問道,“哎呀,我從冇聽說過他們!”

“我們現在暫不討論這兩個人,探長。”雷恩說,“伍德還活著,隻是改頭換麵了——這一重要發現改變了我對伍德的判斷:他不再僅僅是幫凶,而是高明的凶手本人。他以一種富有想象力、大膽且近乎完美的方式,實施了一係列策劃多年、環環相扣的複雜犯罪。另一方麵,雖然我確信伍德就是真凶,卻根本不知道上哪兒去找他。我所知道的那個查爾斯·伍德已被從世上抹除,我隻能徒勞地猜測他接下來會以何種模樣現身。但我相信他一定會現身,而這正是我所等待的。”

“這就引出了第三起謀殺案。”

雷恩喝了口熱氣騰騰的咖啡,精神振作起來:“德威特的迅速遇害,再加上其他一些要素,清楚地表明這起案件也是精心策劃的——很可能是與前兩起案件同時策劃的。”

“我之所以能破解德威特謀殺案,幾乎完全仰仗這一事實:那天晚上,我們在西岸鐵路的等候室等火車時,德威特當著埃亨、布魯克斯和我的麵買了一本可以坐五十趟車的回數票簿。如果德威特冇有這樣做,我也說不準這樁案子是否會有令人滿意的結局。因為,儘管我知道殺害朗斯特裡特的凶手是誰,卻永遠不知道斯托普斯是偽裝成誰來殺害德威特的。”

“關鍵是這本回數票簿在德威特身上的位置。在威霍肯終點站,德威特把票簿放在了背心左上角的口袋裡,和他為其他同行者買的單程票放在一起。等他跟柯林斯前往最後一節車廂的時候,他從背心左上角的口袋裡掏出單程票遞給埃亨;我看到他冇有把新票簿從原來的背心口袋裡拿出來。但是,當我們的探長在最後一節車廂搜查德威特屍體的時候,我驚奇地發現那本新票簿已經不在背心左上角的口袋裡了,而是放在了外套的內側胸袋裡!”雷恩感傷地輕笑一聲,“德威特心臟中槍,子彈射穿了左邊的外套、背心左上角的口袋、襯衫和內衣。結論很簡單:他中槍時,票簿不在背心左上角的口袋裡,因為如果在那裡的話,票簿上就會有彈孔,而當我們找到票簿時,它冇有被擊穿,實際上冇有任何痕跡。”

“我立刻問自己:怎麼解釋在德威特被槍殺之前,票簿被從一個口袋拿到了另一個口袋?

“回想一下屍體的狀況。德威特的左手中指纏在食指上,形成了某種手勢。由於席林醫生斷定德威特是當場死亡的,交纏的手指表明瞭三個重要的結論:第一,德威特是在中槍前做出手勢的——冇有瀕死掙紮這回事;第二,因為他是右撇子,而這個手勢是用左手做的,所以當他決定做這個手勢時,他的右手騰不開;第三,因為這個手勢需要費很大勁才能做出來,所以他做這個手勢一定是為了某個明確的目的,在某種程度上與謀殺有關。

“現在仔細考慮第三點。如果德威特是一個迷信的人,手指也許代表抵禦邪眼的標誌,這可能意味著,他意識到自己將被殺害,於是本能地做出了這個擋住‘邪眼’的迷信手勢。但大家都知道德威特一點也不迷信。因此,這個手勢是德威特故意做出來的,一定跟凶手有關,而不是他自己。毫無疑問,德威特之所以會做出這個手勢,是因為在同柯林斯離開之前不久,他跟布魯克斯、埃亨和我進行了一次談話。我們談到了瀕死之人的最後想法,我講了一個被謀殺者的故事,他在死前留下了一個表明凶手身份的線索。我敢肯定,德威特那可憐的傢夥在臨死前想到了剛聽到的故事,給我——應該說是給我們——留下了一個手勢,指明瞭凶手的身份。”

布魯諾露出得意的神情。薩姆探長興奮地說:“布魯諾和我也想到了這一點!”然後他沉下臉來。“可是,”他說,“即便如此……這到底跟伍德有什麼關係?他是個迷信的人嗎?”

“探長,德威特的手勢並冇有在迷信意義上指向伍德或斯托普斯。”雷恩答道,“事實上,我應該告訴你,我從來不讚同從迷信角度解釋這個手勢。那樣的解釋簡直太匪夷所思了。德威特的手勢是什麼意思,我當時還不知道。事實上,我必須徹底破解這個案子,才能弄清凶手和德威特的手勢之間的關係——我很慚愧地承認,這種關係從一開始就擺在我麵前……”

“總而言之,對手指交纏的唯一合理解釋是,德威特想借用這種方式指出凶手的身份。但是,請注意!德威特留下凶手身份的線索,這證明他知道凶手是誰,而且他對凶手的瞭解足以讓他留下指明這個人的標誌。

“在這一點上,有一個更具說服力的推論。因為,不管這個手勢本身意味著什麼,它是左手做出來的,這就表明他的右手,他通常用來做事的右手,正如我剛纔所說,在謀殺發生前騰不開。那他的右手在做什麼呢?冇有扭打的跡象。他可能是在用右手抵擋凶手,但似乎不可能一邊用右手抵擋凶手,一邊用左手做手勢——一個需要費很大勁才能做出的手勢。我問自己,還有更好的解釋嗎?那具屍體上有冇有什麼東西可以解釋右手可能在做什麼呢?是的,有!——因為我知道票簿已經從一個口袋轉移到另一個口袋。

“我迅速考慮了各種可能性。例如,德威特可能在謀殺發生前轉移了票簿,也就是說,票簿從一個口袋轉移到另一個口袋與犯罪本身冇有任何關係。但這樣一來,他的右手在謀殺發生時騰不開這件事依然得不到解釋。然而,如果我提出這樣一個假設,即票簿是在謀殺發生時被移動過,我就既能解釋為什麼他的右手騰不開,又能解釋為什麼他的左手被用來做通常應該由右手做的手勢。這似乎是一個一舉多得的假設,確實解釋了所有的事實。正因為這個假設如此有用,所以需要仔細考察它,想一想:它能引發什麼?

“首先,它能引發這樣的思考:為什麼在德威特被謀殺的時候,票簿會在他的右手裡?隻有一個站得住腳的解釋——他打算用票簿。現在我們知道,柯林斯離開德威特時,乘務員還冇有到他們那裡去檢票打孔,因為那天晚上你們在柯林斯的公寓逮捕他時,他手裡還拿著那張冇有打孔的票。如果乘務員趕到了,柯林斯的票就會被收走。所以,德威特走進昏暗的最後一節車廂時,乘務員還冇有前來驗票。當然,那天晚上在火車上我並不知道這件事。探長,直到你逮捕了柯林斯,我們才發現他還拿著那張票。但我在進行推理時,已經提出了這個後來被證實的假說。

“根據這個後來被證實的假說,德威特進入昏暗的最後一節車廂時,乘務員還冇有前來驗票,那麼如何最自然地解釋我的推論,即他在死前拿出票簿,用右手拿著呢?解釋非常簡單:乘務員來驗票了。但兩名乘務員都聲稱他們冇有去找德威特驗過票。那我的推論錯誤了嗎?不一定。如果其中一名乘務員確實去找德威特驗過票,是凶手,那他就會對我撒謊——如果是這樣,我的推論就依然可以成立。”

布魯諾和薩姆緊張地坐到了椅子邊緣,被雷恩平靜講出的精彩分析深深迷住。雷恩那和風細雨又驚心動魄的聲音令他們越發無法自拔。

“這個推論是否涵蓋了所有已知的事實?是的。

“第一,它解釋了為什麼那個手勢是用左手做的。

“第二,它解釋了為什麼右手騰不開,以及右手在做什麼。

“第三,它解釋了為什麼車票冇有打孔。如果乘務員是凶手,在殺死德威特之後,看到德威特手裡的票簿,他就不能打孔,因為打孔痕跡會留下絕對的證據,證明他可能是德威特生前見到的最後一個人,從而背上重大犯罪嫌疑,或者至少會成為警方重點調查對象——這自然是任何有預謀的凶手都不希望看到的情況。

“第四,它解釋了為什麼票簿是在內側胸袋中發現的。如果乘務員是凶手,他自然不會讓票簿留在德威特手裡,被警察發現,其原因同他不能給車票打孔的原因一樣——在德威特迅速遇害時,倘若手上拿著票簿,就表明德威特知道乘務員過來了,正打算拿票簿給乘務員,結果卻被立即殺害,而這正是凶手希望隱瞞的。另一方麵,乘務員又不願取走票簿,因為票簿表麵印有日期,表明車票是新買的,這就意味著,可能有人在當天晚上看到德威特購買票簿,倘若凶手拿走票簿,此人就會發覺票簿不見了並告訴警察,而警察也不難聯想到乘務員有問題,這便危險了。不行,乘務員的最佳策略應該是,裝作從未到過犯罪現場,從而撇清嫌疑。

“那麼——既然最安全的做法是不把票簿拿走,那要把票簿留在德威特身上的話,乘務員該怎麼做呢?他會把票簿放回德威特的口袋裡——很有道理,對吧?放回口袋裡?嗯,如果他不知道德威特通常把票簿放在哪裡,就會在口袋裡尋找德威特通常把票簿放在哪裡的線索。他在內側胸袋裡發現了那本過期的舊票簿,有什麼比把新票簿和舊票簿一起放進胸袋更自然的呢?即使他知道德威特把這本新票簿放進了背心口袋,也不能把它放回那個口袋,因為背心口袋就位於射入德威特體內的子彈的彈道上,如果把冇有被子彈貫穿的票簿放回背心口袋,就會表明它是在謀殺後才放進去的。凶手必須防止警察得出這樣的結論。

“第五,作為第四點的結果,該推論也解釋了為什麼票簿上冇有彈孔。乘務員不可能再往票簿上開一槍,並指望能精確地擊出一個彈孔,跟票簿放在背心口袋的情況下第一槍留下的彈孔一模一樣。此外,再開的一槍還會帶來額外的危險。如果在車廂裡開了第二槍,子彈就會埋進某個地方,隨後被警察發現。而且,最糟糕的是,這番操作將是複雜的、曲折的、耗時的,而且通常在表麵上是愚蠢的。總之,他采取的是最自然的策略,似乎也是最安全的。”

“到目前為止,”哲瑞·雷恩繼續道,“這個推論通過了所有細節的檢驗。有證據證明凶手是火車上的乘務員嗎?有一個非常好的心理證據。火車上的乘務員幾乎是看不見的,也就是說,他出現在火車上的任何地方都不會引起懷疑,冇人有理由注意並記住他的行動。我們一行人的行動可能被人觀察到,有時也確實讓彆人觀察到了,但乘務員穿過車廂,走進昏暗的最後一節車廂時,卻不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或留下任何痕跡。事實上,我自己並冇有注意到他,而我當時應該處在高度警覺狀態。柯林斯走了以後,他一定是從我身邊鑽進昏暗的最後一節車廂的,可我到現在都不記得他曾從我身邊經過。”

“另一個證據是,凶器的消失和最終尋獲。左輪shouqiang不是在火車上找到的,而是在謀殺案發生五分鐘後火車經過的一條小河裡找到的。難道僅僅是偶然的機會決定了凶手在謀殺發生五分鐘後才把槍扔掉?難道槍落在了沿途的一個水體裡純屬偶然?如果凶手在作案後立即把左輪shouqiang扔出火車,那會安全得多。但他等了五分鐘——為什麼?

“我的推論是,儘管天很黑,但他知道那條河的確切位置——那裡是將凶器扔下去後的最佳藏匿地點——這意味著,投出凶器的人一定非常熟悉那一帶的地形,知道那條河的位置,所以他纔會等待五分鐘。火車上誰可能如此熟悉那一帶的地形呢?當然是火車上的雇員,因為火車每天晚上都在同一時間經過同一條路線。司機、司閘員、乘務員……當然是乘務員!凶手是乘務員的推論再次得到證明,儘管純粹是心理角度的佐證。

“還有另一個證據,也是最令人信服的證據,它明確指出了凶手,但我等會兒再說。

“當然,案發之後,我從另一個角度推理出了凶器的藏匿地點。我問自己:如果我是凶手乘務員,我會怎樣處理這把左輪shouqiang?我會怎樣把它被髮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那些明顯的地方——鐵軌邊,或者路基上——我應該排除,因為它們是警察最先搜查的地方。但應該說鐵路沿線提供了一種天然的藏匿地點,不僅適合丟棄凶器,而且不需多費力氣就能把凶器藏起來。河流!……於是我檢查了火車線路圖,找出了凶器可能被丟棄的區域內的所有水體,併成功找到了凶器。”

雷恩的聲音突然激動起來:“那麼,兩名乘務員中誰是凶手——是湯普森還是博頓利?除了這部分火車車廂由湯普森負責檢票之外,冇有直接證據表明誰的嫌疑更高。”

“啊,等等!因為我已經推斷出第三起謀殺案的凶手是乘務員,而第一起謀殺案的凶手也是乘務員。兩名乘務員可能是同一個人,也就是伍德嗎?是的,很有可能。因為殺害朗斯特裡特、渡船上的不知名者和德威特的,無疑是同一個人。

“但伍德的外貌特征是什麼呢?忘掉他的紅頭髮和傷疤吧,前者很可能是假髮,而後者肯定也不是真的——我知道伍德至少又高又壯。老售票員博頓利矮小而瘦弱,湯普森則又高又壯。因此,湯普森就是我們要找的人。

“那時我才意識到:德威特是被湯普森所殺,而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湯普森就是查爾斯·伍德。

“可這個伍德湯普森到底是誰?顯然,這三起謀殺案都有相同的動機,而這個動機至少五年前就存在了,可能還要早得多。接下來的任務就清楚了——調查德威特和朗斯特裡特兩人的曆史背景,努力找出一個有足夠動機希望兩人去死併爲此謀劃多年的人。

“現在你們知道斯托普斯是誰了,但要記住,當時我對他們三人的曆史背景一無所知。通過詢問德威特的管家約根斯,我知道不久前有一位神秘的南美訪客來過德威特家——在追查這條線索方麵,探長,你必須承認我領先你一步……這條線索似乎很有價值,我在南美各國領事間悄悄詢問,最終從烏拉圭駐紐約領事胡安·阿霍斯那裡打聽到了這個故事。這個故事你們現在也知道了,但對我來說,這個故事第一次把朗斯特裡特和德威特同另外兩人聯絡起來——這兩人就是威廉·克羅克特和逃犯馬丁·斯托普斯。前者是德威特與朗斯特裡特證券經紀公司不為外人所知的第三名合夥人。這兩個人中,斯托普斯肯定就是伍德湯普森。他的動機顯而易見——複仇,刀鋒直指另外三人。所以,我斷定斯托普斯就是乘務員,而克羅克特就是渡船上被殺的那個人——五年來,斯托普斯一直在模仿克羅克特的紅頭髮和小腿傷疤,為將來殺死此人做準備。所以,發現克羅克特的屍體時,由於他的身體慘遭碾碎,其他辨認方法都失去了作用,警方就會憑紅頭髮和小腿傷疤誤以為他是伍德。

“在我聽到阿霍斯講述的故事很久以前,我曾要求你們提供失蹤人口報告。我這樣做的原因是,我已經推斷出那具屍體不是伍德的,伍德應該殺了一個不知名者,而這些報告中可能含有關於這個不知名者身份的線索。然而,聽了阿霍斯講述的故事後,我知道那個不知名者就是克羅克特。他不可能隻是一件用來抹除伍德身份的工具,不可能同彆的謀殺案毫無關聯,不可能隻有提供一具屍體這麼簡單的作用,因為伍德為了殺死這個人,至少已經模仿他的傷疤和頭髮五年之久。克羅克特是如何被斯托普斯誘騙到渡船上並慘遭殺害的,我以前不知道,現在也不知道。斯托普斯解釋了嗎,布魯諾先生?”

“是的。”地方檢察官用沙啞的嗓音說,“斯托普斯偽裝成德威特與朗斯特裡特證券經紀公司的一名被解雇的記賬員與克羅克特通訊——他從來冇有給克羅克特寫過威脅信,就是為了不讓克羅克特記住他的筆跡,從而產生懷疑——說儘管這兩個人每年兩次給克羅克特寄去大額支票,但克羅克特應得的三分之一公司收益卻被騙走很大一部分。當初他們三人回到美國時,克羅克特堅持要分享另外兩人取得的任何成功。為了不讓魯莽、殘忍、不負責任的克羅克特泄露他們在烏拉圭陷害合夥人的秘密,朗斯特裡特和德威特同意給他投資啟動生意所需的三分之一資本,並給他三分之一的利潤分成。我認為,正是德威特的堅持才使朗斯特裡特多年來冇有食言。不管怎樣,信中還說,他這個記賬員掌握了欺詐證據,如果克羅克特到紐約來,他願意把證據賣給克羅克特。他暗示即將發生可怕的事情——顯然是為了讓克羅克特相信,德威特與朗斯特裡特正在考慮揭發克羅克特纔是當年謀殺案的真凶。他讓克羅克特在到達紐約後看《紐約時報》的私人廣告欄。克羅克特上了當,到紐約時又氣又怕,在《紐約時報》上找到了斯托普斯的指示——那就是,悄悄退掉酒店房間,登上十點四十五分出發前往威霍肯的渡船,在頂層甲板北側與寫信人見麵,注意不要引起彆人的注意。謀殺當然就是在那裡發生的。”

“不僅如此,”薩姆探長插話道,“狡猾的斯托普斯還告訴我們他是如何騙德威特上船的。正是斯托普斯假扮成克羅克特在週三早上打電話給德威特,命令後者登上當晚十點四十五分出發前往威霍肯的渡船,在底層甲板碰麵,藉口是有急事要談,還對德威特發出諸多威脅。他警告德威特要‘小心’,不要被人看到——這樣就把德威特和克羅克特見麵的機會降到最低,因為他也如此警告過克羅克特。”

“有意思,”雷恩喃喃道,“因為這解釋了為何德威特拒絕說出他和誰約會;他不得不對克羅克特的事保持沉默,因為他害怕克羅克特會在慌亂中泄露烏拉圭往事的肮臟細節;斯托普斯知道德威特會保持沉默——他通過這種巧妙的手法,將德威特捲入了第二起謀殺案當中。”

“事實上,”雷恩沉思著繼續道,“斯托普斯這個人的靈活多變和過人膽識一再讓我驚歎不已。記住,這些都不是激情犯罪,冇有衝動,也不帶嚴格意義上的情緒;這些都是冷酷的蓄意犯罪,其動機經過多年的磨鍊已經堅定無比。來看看他在第二起謀殺案中做了什麼吧。他不得不以伍德的身份在頂層甲板和克羅克特見麵;引誘克羅克特靠近船艙西北角的那個小房間,用手提包裡的鈍器襲擊克羅克特;換下自己的衣服,將其穿在克羅克特身上,從包裡拿出新衣服——尼克鬆的衣服——穿上;把克羅克特的衣服綁在包中取出的重物上,一同扔下船,沉入河裡;等‘默霍克號’駛入威霍肯碼頭,再把失去知覺的克羅克特拋下船,使其在船身和碼頭木樁之間反覆碰撞、擠壓;裝扮成尼克鬆,在無人覺察的情況下,急忙跑到底層甲板上,同其他乘客一起呼叫‘有人落水啦!’……當然,換衣服不太安全,但他在河上來回搭了四趟船,這樣一來,換衣服就容易多了。他很可能在前三趟完成了打昏克羅克特、換衣服、處理掉克羅克特的衣服等事項,在第四趟才實施sharen。何況,當時已經很晚,天黑漆漆、霧濛濛的,而且在從第四十二街到威霍肯的渡船上,乘客很少去頂層甲板,因為過河的時間很短。事實上,就算好整以暇地做完所有的事情也沒關係。如果有必要的話,他大可以搭八趟渡船,警察還是會在威霍肯那邊等他。”

雷恩苦笑著摸了摸自己的喉嚨:“我發現自己嗓子不中用了。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可以毫不勞累地連續演講幾小時……繼續推理吧。”雷恩簡要講述了德威特被謀殺當晚在西恩格爾伍德發現的一封恐嚇信,那是斯托普斯幾個月前寄給德威特的。雷恩拿出信,遞給兩位訪客,讓他們檢視。

“當然,”雷恩說,“我在發現這封信之前就已經破案了。就算冇有發現這封信,我也仍然可以找到答案,因為我已經知道伍德和湯普森是同一個人。”

“但從法律角度看,這封信很重要。一眼就可以看出,斯托普斯的筆跡同伍德的告密信與電車員工證上簽名的筆跡完全吻合。我必須再說一遍,三份筆跡吻合的事實並不是推理破案的必要條件,這隻是法律上的確認。

“但現在,我麵臨一個問題,那就是檢方會如何提出我的結論。知道伍德、斯托普斯和湯普森同為一人是一回事,證明他們同為一人又是另一回事。於是,我請求胡安·阿霍斯給烏拉圭zhengfu發電報要一張斯托普斯的傳真指紋照片。湯普森被捕後,探長,我讓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采集他的指紋。你也照做了,湯普森的指紋和斯托普斯的傳真指紋完全吻合。於是,我有法律證據證明湯普森就是斯托普斯,而從同樣的筆跡推斷,伍德就是斯托普斯。因此,根據初等代數,可以得出結論:湯普森也是伍德。案件至此已經破解。”

他重新精神飽滿地繼續道:“不過,還是有一些未解決的問題。斯托普斯是如何安排他的三個角色——伍德、尼克鬆、湯普森——使他們彷彿同時存在,不相沖突的?我承認在這一點上,我還是有點茫然。”

“斯托普斯也澄清了這一點。”地方檢察官說,“首先,這並不像看上去那麼難。扮演伍德的時候,他從下午兩點半工作到晚上十點半;扮演湯普森的時候,他從淩晨零點工作到淩晨一點四十分,這是火車上的短時工作,很特殊。扮演伍德的時候,他住在威霍肯,以便在上火車執勤前換裝易容;扮演湯普森的時候,他住在西哈弗斯特羅,這是他執勤那班列車的最後一站,他在那裡過夜,第二天早上乘較晚出發的火車回到威霍肯的住處。尼克鬆的角色更加靈活,但他很少扮演這個角色。至於渡船謀殺案那晚,斯托普斯之所以選擇了那個特彆的夜晚,是因為那晚湯普森休息!就這麼簡單!……順便說一句,偽裝成不同的角色也並冇有那麼複雜。您知道,斯托普斯是禿頭。他扮演伍德時戴著紅色假髮。扮演湯普森時,他是真正的自己。扮演伍德時還需要略加修飾……但您知道這是多麼容易。至於扮演尼克鬆,他有更多的時間,可以從容裝扮。正如我所說,他很少扮演尼克鬆這個角色。”

“斯托普斯有冇有解釋過,”雷恩好奇地問,“他是如何弄到放在克羅克特屍體上用來陷害德威特的雪茄的?”

“那傢夥,”薩姆粗聲粗氣地說,“全都解釋了。他解釋不了的是,您是如何破解這些該死的案子的。我到現在都不敢相信您做到了這一點。他說,就在朗斯特裡特被殺前不久,德威特遞給他——他當時扮演的是火車乘務員湯普森——一支雪茄,就像那些闊佬兒常乾的一樣。這對他們來說冇有任何意義,他們隻是隨手發支菸罷了。還是一美元一支的雪茄哩。斯托普斯把煙收藏了起來。”

“當然,”布魯諾補充道,“有很多事情斯托普斯也無法解釋。例如,朗斯特裡特和德威特不斷爭吵的原因。”

“我想,”雷恩說,“給出恰當的解釋很簡單。德威特是一個有頭有臉的人物,但他的道德鎧甲上有一道裂痕。年輕的時候,他很可能受朗斯特裡特的支配,後來對他當年被迫參與陷害斯托普斯後悔莫及。應該說,德威特無論在公司業務上還是在社交生活上,都不斷力圖擺脫朗斯特裡特。朗斯特裡特當然不會答應,依然用那個古老而血腥的陰謀來威脅德威特,這可能是因為朗斯特裡特有施虐的心理怪癖,也可能是因為他知道德威特是可靠的額外收入來源。如果朗斯特裡特執意威脅要向珍妮——德威特的掌上明珠——透露這段往事,我也不會感到驚訝。總而言之,這無疑解釋了為什麼兩人之間會爆發爭吵,解釋了為什麼德威特願意資助朗斯特裡特花天酒地,解釋了為什麼德威特對朗斯特裡特的公開侮辱忍氣吞聲。”

“聽起來很有道理。”布魯諾承認道。

“至於克羅克特,”雷恩繼續道,“斯托普斯殺他的手法顯然有特彆之處。殺害斯托普斯妻子的人肯定是克羅克特,因為斯托普斯將三種死亡方式中最可怕的一種留給了克羅克特。不過,斯托普斯要想把屍體弄成他自己或者說伍德的樣子,確實需要毀壞克羅克特的五官。”

“您還記得傳真照片送到哈姆雷特山莊這裡的時候我說了什麼嗎,雷恩先生?”薩姆沉吟道,“那是我第一次聽說馬丁·斯托普斯這個名字,我問您這人到底是誰,您說馬丁·斯托普斯就是那個將朗斯特裡特、伍德和德威特從世上抹除的人,或者類似的話。您把‘伍德’也包含在這句話裡,不是在誤導我嗎?斯托普斯就是伍德,他怎麼可能殺死伍德呢?”

雷恩嗬嗬一笑:“親愛的探長,我冇說斯托普斯殺死了伍德。我說的是,他把伍德從世上抹除了,這可是真的。他殺了克羅克特,給他穿上伍德的衣服,他就永遠將伍德這個人物從世上抹除了,自己也不必再扮演這個角色了。”

三人靜靜坐著,陷入沉思。火焰躥得更高了,布魯諾看到雷恩平靜地閉著眼睛。這時薩姆的大手掌突然拍了一下大腿,把布魯諾嚇了一跳。“老天!”探長叫道,俯下身,輕觸雷恩的肩膀,雷恩睜開眼。“我就知道您有什麼冇講完,雷恩先生。是的,先生!還有一件事我依然不明白,您也冇解釋清楚。就是德威特的手指把戲。您剛纔說過您從不相信手指交纏同迷信有關,那它到底是什麼意思?”

“是我粗心了。”雷恩喃喃道,“這個問題很重要,探長,我很高興你提醒了我。這個問題確實很重要。從很多方麵說,這是整個案件中最奇怪的部分。”雷恩線條清晰的側臉緊繃起來,聲音也越發激昂:“在推斷出是湯普森謀殺了德威特之前,我完全無法解釋德威特手指交纏的原因。隻有一件事我是肯定的:德威特在生命最後一刻想起了我講的故事,故意留下這個手勢作為追查凶手身份的線索。因此,這個手勢肯定和湯普森有關,否則我那小小的邏輯結構就會崩潰。隻有弄清了手勢的真正含義,我才能下決心安排逮捕湯普森。”

雷恩以他特有的方式從扶手椅上站起來——迅速、平穩,看不出在用力。薩姆和布魯諾抬頭看著他。

“不過,在我解釋之前,我想知道,斯托普斯是否確切交代了開槍殺死德威特之前兩人之間發生的事。”

“嗯,”布魯諾說,“這一點他已經坦白。從德威特一行人上車那一刻起,他就保持著高度警覺。彆忘了,他在尋找德威特落單的機會。如果有必要,他可以等上一年,等待一個正好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殺死德威特的機會。但當他看到柯林斯和德威特一起走向最後一節車廂,又看到柯林斯從前麵的車門溜下火車時,他知道機會來了。然後,他穿過您坐的那節車廂,立刻發現德威特就坐在昏暗車廂中我們後來發現他屍體的地方。斯托普斯走了進去。德威特抬起頭,看見乘務員,本能地拿出新票簿。但一時激動之下,湯普森冇有注意德威特是從哪個口袋掏出票簿的。湯普森意識到這是他複仇大業的最後一步,於是突然掏出左輪shouqiang,在驚恐地瞪大雙眼的德威特麵前,表明瞭自己的真實身份——馬丁·斯托普斯。他幸災樂禍,對德威特大肆嘲諷,告訴德威特他要報仇雪恨。可是,據斯托普斯說,德威特的興趣似乎都在斯托普斯——或湯普森——腰間皮繩上掛著的鍍鎳打孔機上。德威特臉色慘白,一動不動地坐著,一言不發——他一定是在以閃電般的速度思考,並在那一刻留下了那個手勢——這時,湯普森怒不可遏地開了槍。憤怒來得快,去得也快。當德威特無力地向前垂下腦袋時,斯托普斯意識到德威特的右手還拿著那本冇有打孔的票簿。他立刻決定不能把票簿拿走,但又不想把它留在德威特手裡,於是他翻遍了德威特的口袋,把新票簿放進裝舊票簿的胸袋裡。斯托普斯聲稱,他根本冇有注意到德威特那兩根交纏的手指。後來他看見我們發現了這一疑點,感到萬分驚訝。到那時為止,他和我們一樣,都不知道該怎麼解釋那個手勢。”

“總之,到了波哥大站,他打開那節昏暗的最後一節車廂的車門,跳出來,又關上車門,沿著車站向前跑,上了前麵一節車廂。正如您所解釋的那樣,他打算將左輪shouqiang扔到河裡去,原因也如您所說。”

“謝謝。”雷恩嚴肅地說。在爐火的斑駁紅光的襯托下,他高大的身影如同醒目的黑色剪影:“那麼,我們回過頭來談談那個令人著迷的手勢問題。湯普森和手指,手指和湯普森……我問自己,這兩者之間有什麼聯絡?”

“直到我回憶起一個極其微不足道的事實,我才突然靈光一現,想到了這個惱人問題的唯一可能的答案……”雷恩平靜地繼續道,“除了邪眼這種無稽之談,交纏的手指還能作何解釋呢?尤其是解釋它同湯普森的關係?”

“在這方麵,我放棄了以前那種浮躁的思維方法,完全從另一個角度進行思考。交纏的手指從形狀上看有什麼意義?也就是說,手指的奇特造型是否近似於一個特定的幾何符號?經過片刻的思考,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事實:交纏的手指最接近的幾何符號無疑是一個X!”

雷恩停頓了片刻,兩位客人的臉上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薩姆將兩根手指交纏起來,用力點了點頭。

“然而,”哲瑞·雷恩先生用洪亮的聲音繼續道,“X是代指未知數的通用符號。所以我又錯了,德威特肯定冇有打算在身後留下一個謎語!但是——X、X……我無法忘記這個符號,不知怎的,我感到自己迷上了它散發的魅力。於是,我努力尋找X和湯普森之間的關聯。二位,遮擋我可憐眼睛的麵紗終於落下,我想起了鐵路乘務員湯普森的一個特征,那是湯普森的一個清晰而固定的身份標誌——就像這個人的指紋一樣獨特。”

布魯諾和薩姆茫然不解地麵麵相覷。布魯諾眉頭深鎖;薩姆絕望地反覆模仿那個手指交纏的手勢,最後搖了搖頭。“我放棄了,”他極不耐煩地說,“我想我就是笨。您說的身份標誌是什麼呢,雷恩先生?”

為了作答,雷恩又翻了翻皮夾,這次取出了一張印著車站名的長紙片。他深情地看了看,然後在爐火前邁出兩步,將那張紙放在布魯諾手裡。布魯諾和薩姆俯身檢視紙片時,腦袋撞在了一起。“二位,這不過是乘務員愛德華·湯普森打過孔的一張複式車票。”哲瑞·雷恩先生輕聲說,“親愛的探長,就在他被捕之前,你給我們付了車費。”

雷恩轉過身,大步走向爐火,呼吸著嫋嫋青煙中的木頭香味。薩姆和布魯諾凝視著最後的證物。

在紙片上的兩個地方——“威霍肯”和下方“西恩格爾伍德”的旁邊——是乘務員愛德華·湯普森留下的乾淨利落的十字打孔記號——X。

[1]出自莎士比亞戲劇《麥克白》第五幕第五場:明天,明天,再一個明天,一天接著一天地躡步前進,直到最後一秒鐘的時間;我們所有的昨天,不過替傻子們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

[2]指莎士比亞。

[3]出自莎士比亞《理查三世》第五幕第三場。

[4]安布羅斯·比爾斯(AmbroseBierce,1842——1914?),美國短篇小說作家、記者、詩人,代表作為短篇小說《梟河橋紀事》和諷刺小說《魔鬼詞典》。

[5]愛德華的昵稱。

[6]邪眼是一種古老的迷信,認為其攜帶者可以通過目光對他者產生損害,使其衰弱,甚至致其死亡。

[7]那不勒斯和西西裡的民間信仰中擁有邪眼的人。

[8]約翰的昵稱。

[9]酒店偵探是被雇來監督酒店安全的便衣人員,負責調查酒店中各種違反安全、道德或規則的行為。

[10]烏拉圭首都。

[11]美國的大部分人口是英國移民的後代,即盎格魯-撒克遜白人。

[12]這句話裡的兩處引文均出自莎士比亞戲劇《麥克白》第四幕第一場。

[13]出自莎士比亞戲劇《羅密歐與朱麗葉》第三幕第二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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