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村有兩個傻子,一個是陳無忌,一個則是陳不仕。
隻不過陳無忌傻得更徹底一點。
而陳不仕之所以也被人稱作傻子,隻是因為他與村民的格格不入。
這個讀書人,說話做事和村民都是不一樣的。
他就連過節都和彆人過的不一樣。
於是久而久之,他就成了村民眼中的異類,一個看著飽讀詩書,但其實腦子被蟲啃了的傢夥。
但聽他此刻的這番話,陳無忌忽然覺得當年陶淵明可能也是當地村民眼中的傻子,畢竟一個嚷嚷著歡來苦夕短,已複至天旭的傢夥種出來的作物卻是草盛豆苗稀,還不發愁的寫了一首詩,村民當時的眼神一定是複雜的。
陳不仕在這一點上,倒是比陶淵明強,他的莊稼侍弄的很好。
比村裡任何一個地道的農民種的都好。
“叔。”陳無忌喚了一聲。
“三叔。”陳不仕強調道。
陳無忌輕笑,有必要講究的這麼清楚嗎?
“三叔,晚點偷摸吃點山神吧,我給你送過去。”陳無忌得先問一下。
畢竟這是山神。
陳不仕卻擺了擺手,“不必,我花錢買,給我留條腿,晚點送過來。”
“行。”
陳無忌痛快的答應了,冇跟陳不仕掰扯錢的事情。
既然提了買,這錢肯定是要收的。
白送一條腿,他還真有點兒捨不得。
無他,他現在不僅僅是窮,還是關乎著能不能保住小命和霍三孃的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