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危險。
隻能說看電視的時候彆太較真。
再說,都死過一回了,怕啥。
我就抱緊太後孃孃的大腿不動搖了基本上。
再不瘋狂就老了,不是,是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死了。
所以我簽賣身契簽的很利落。
準確的來說其實就是按手印。
這個賣身為奴的基本都是大字不識。
我就隨大流了。
其實我對古裝劇裡這個摁手印一直很費解。
又冇有現代的對比技術,這個手印摁了,之後死不認賬又能怎麼的?
3我不會乾活。
而且我自認為我任重而道遠。
所以我大膽的堵住了齊悅。
冇人知道那天我跟齊悅說了什麼,我也不準備告訴讀者。
反正我第二天就有了單獨的房間。
三天後,等齊悅被分到雍王府的訊息傳來,齊悅親自傳喚我,命我成為她的貼身侍女。
可是我拒絕了。
我就是一個撿來的小乞丐,突然就連跳幾級成了貼身侍女?
太打眼了,對她未必是好事,對我自己,也未必是好事。
反正能給我單間住,不讓我乾活,身份無所謂。
好像,也挺打眼的了。
齊悅這一年剛好十三歲了。
半個月前她參加選秀,卻因容貌不佳,最終落選。
而我能碰到她,剛好是她落選回家。
等待接下來的命運。
她本來是宗室貴女,母族繁盛,如果選上至少是個貴人。
現在卻要不知道被分派到哪個皇子府上做最低等冇有名分的侍妾。
對於她來說,何嘗不是一個打擊。
雖然我知道,這是她輝煌一生的開始。
但是很多事情還真不能說,因為說了也冇人會信。
反而還會落得個冒犯皇室,砍頭的罪名。
時人封建迷信,就像那天我用佛祖的名義讓齊悅留了燈,不是,留了步。
我同樣用這個贏得私人房間,而且隻要在她院子裡,我什麼活都可以不用乾,隻是偶爾她找我說說話。
當然隻限製於她的院子裡。
至於其他下人。
我相信,她到底是宮鬥的最後也是最大的勝利者,就算現在年紀還小,管好自己院子這十多號人還是綽綽有餘的。
至於怎麼把我塞進她的陪嫁人選裡,就是她的事了,這個我也不懂。
我知道她是一定要帶我走的就行了。
進雍王府的那一天天氣格外的好,我陪著齊悅坐在馬車裡。
難的有一個大晴天,一直冇有從落選的失落裡完全走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