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返回神盾局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他帶著娜塔莎走出神盾局大樓,開了一輛神盾局配的黑色轎車,
娜塔莎坐在副駕駛,繫好安全帶,看著窗外。車子駛出停車場,匯入晚高峰的車流。
林默一隻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從口袋裡掏出手機,在導航上輸了一個地址。
“去哪?”娜塔莎問。
“吃飯啊!我請你吃大餐。”林默說。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沒再問。車子開了二十分鐘,停在華盛頓市中心一條安靜的街道上。路兩邊是紅磚砌的老建築,
落地玻璃窗裡麵透出暖黃色的燈光。林默把車停好,帶著娜塔莎走進一棟樓。門童穿著燕尾服,替他們拉開門,鞠躬說了一句“歡迎光臨”。
裡麵的裝潢是深色調的,木質地板,天鵝絨的座椅,每張桌子上擺著白色的桌布和銀色的燭台。
水晶吊燈從高高的天花板上垂下來,燈光照在銀質餐具上,反出細碎的光點。
娜塔莎掃了一眼餐廳,認出這是華盛頓最貴的法國餐廳之一,平時很難訂得到位置。她轉頭看著林默,眼神裡有點意外。
“你什麼時候訂的?”
林默說:“今天下午,打電話跟老闆說我是神盾局的,不給我訂就把他家廚房給炸了。”
娜塔莎看著他,嘴角動了一下,知道他在開玩笑所以沒說什麼。侍者把他們領到靠窗的位置,
拉開椅子,鋪好餐巾,遞上選單。娜塔莎翻開選單,看了一眼上麵的價格,然後把選單合上,看著林默。
“你確定你請得起?”
林默把選單拿過來,看都沒看,對侍者說了一句。“把你們這最貴的菜,每樣來一份。再開一瓶最貴的紅酒。”
侍者微微欠身,拿著選單走了。娜塔莎靠在椅背上,雙手抱在胸前,看著林默。
“你今天怎麼了?發財了?”
林默笑了笑,沒回答。菜一道一道地上來,鵝肝、魚子醬、鬆露湯、龍蝦、牛排、熔岩蛋糕,擺了滿滿一桌。
林默吃得很香,刀叉並用,風捲殘雲。娜塔莎吃得慢,每道菜嘗幾口就放下了,大部分時間在喝酒。
紅酒開了一瓶,她一個人喝了四分之三,臉上泛著淡淡的紅。
吃完飯,林默結了賬。賬單上的數字是五位數,他看都沒看就刷了卡。走出餐廳的時候,娜塔莎的腳步比平時輕了一點,
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還是別的什麼。林默拉著她往街對麵走,那邊是一排奢侈品商店,櫥窗裡擺著各種包包,衣服鞋子首飾,燈光把每一樣東西都照得像藝術品。
“走,帶你逛街購物去。”林默說。
娜塔莎看了一眼那些櫥窗,又看了林默一眼。“你認真的?”
林默已經推開了第一家店的門,他拉著娜塔莎進去,對店員說了一句。“把她全身上下,從頭到腳,從裡到外,全部換新的。”
店員的眼睛當即就亮了,笑容像花一樣綻開,殷勤地領著娜塔莎往裡麵走。娜塔莎回頭看了林默一眼,
林默沖她揮了揮手,自己坐到沙發上,翹起腿,掏出手機開始重新整理聞。一個小時後,娜塔莎從試衣間出來。
她穿著一件黑色的長裙,外麵套著一件駝色的羊絨大衣,腳上是一雙黑色的高跟鞋,手裡拎著一個新款的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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