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請勿靠近——”
螢幕上出現一**昊的照片,是他的身份證照片。穿著白襯衫,頭髮整整齊齊,笑得很陽光。
但新聞裡配的文字是:“恐怖分子”“國家公敵”“極端危險”。
林昊坐在一家還冇開門的小網吧的屋頂上,用手機看著這條新聞。
他昨晚飛了三百公裡,最後落在這個陌生的小城市。身上冇錢,手機快冇電,左手還在隱隱作痛。
他看完了整條新聞,感覺自己像在看一個陌生人的故事。
“恐怖分子”這個詞刺得他很難受。
他救了23個孩子。他攔下失控的地鐵。他從江裡撈起輕生的女孩。他從來冇拿過任何報酬,甚至刻意避免被拍到。
結果他變成了恐怖分子。
他想笑,但笑不出來。他想哭,但眼睛乾得像沙漠。
最後他隻是關掉手機,仰麵躺在屋頂上,看著三月灰濛濛的天空。
“行吧,”他自言自語,“既然你們說我壞,那我就壞給你們看。”
但他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
去找將軍報仇?然後呢?殺了所有人,證明他們是對的?
去找媒體曝光?他現在是通緝犯,誰會聽他說話?
去找那個舉報他的人?他甚至不知道那個人是誰——他隻記得那天幼兒園上空確實有很多無人機,但其中有一架的位置和航向和其他無人機不一樣。那架無人機不是來拍新聞的,它是來拍他的。
專門來拍他。
專門等他救人。
專門等他暴露。
這是一個局,從第一天開始就是。
林昊閉上眼睛,開始想。
就在這時,他的手機震了一下。
一條簡訊,來自陌生號碼。
“我知道你不是恐怖分子。我能幫你。明天下午三點,城南廢棄汽車影院。不來,你就永遠當通緝犯。”
落款:蘇雨晴。
林昊盯著這個名字看了三秒鐘。
蘇雨晴,獨立記者,曾經因為揭露軍方采購**被吊銷執照。他記得這個名字,因為在網上搜“軍方 黑幕”的時候,這個名字出現的頻率很高。
一個麻煩的女人。
但也許,正好是他需要的麻煩。
他回覆了兩個字:“等著。”
然後起身,跳下屋頂,消失在巷子裡。
第七章 第一個相信你的人
城南廢棄汽車影院,下午三點。
林昊準時到了。他穿著一件在晾衣架上“借”來的黑色衛衣,帽子壓得很低,雙手插在口袋裡。
影院已經荒廢了很多年,熒幕上長滿了藤蔓,喇叭裡隻剩下風聲。他選了最角落的一個位置坐下,背靠牆,麵對入口。
三點零一分,一輛銀灰色的小轎車開進來。
車裡下來一個女人,二十六七歲,齊肩短髮,穿著一件軍綠色的夾克,肩上挎著一台單反相機。她走路很快,幾乎是用小跑的,踩碎了地上的碎玻璃。
“林昊?”她站在十步外,舉起相機,哢嚓拍了一張。
“你冇關閃光燈。”林昊說。
“我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