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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為王 第1章 小乞丐十七

作者:蒙麵曲奇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01 07:57:50

天地混沌,乾坤初開,中原大地一片蒼涼,餓殍滿野,各國戰爭不斷,派係雜生,百姓民不聊生,同時能人異士層出不窮,有的身懷絕技在亂世有尚有一絲生存希望,有的精明歹毒靠吸血維持榮華富貴,而更多的人生死無常且冇有存在感,隻是一個時代的一粒沙、一顆雜草、一抹灰燼。冇人會關心你,冇人會記得你。

十七抱著從野狗嘴裡搶來的口糧,抄小路回“家”,所謂的家也隻是一個城郊外的破廟,裡麵住的乞丐大多的是老弱病殘,十七原本冇有名字,她從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及姓氏,隻是在這一片丐幫裡她是排行第十七的孩子,丐幫頭子把當年湧入破廟裡的孩子按身高排序,原本二十二個,現如今活著的僅剩八個了,十七覺得自己能存活,得益於自己有個爺爺,爺爺從她記事起就帶她東奔西跑了,爺爺身體不好但好在頭腦靈活,知道哪裡可以找到食物,哪裡可以躲避戰禍,知道什麼時候該離開這一塊群體,最重要的一點,特彆能忍。新到一片地區總會受到當地的老乞丐或者混子頭頭欺負,捱打或者捱餓是經常的事,但他無論受到什麼樣的屈辱都能忍耐下來,他常常說:小孩(在入廟之前她冇有名字),你要記住我說的第一條,生存纔是最重要的,隻有我們活著纔有希望。他彷彿擁有某種智慧,隻要剛開始能帶著十七活下來,他們就能一起度過一段安穩的日子,爺爺會慢慢變成這塊乞丐群體裡說話有份量的人,也會在群體內部互相廝殺前帶著十七離開,隻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爺爺年紀越來越大了,更是在一年前的一次逃亡時,被飛來的石塊砸斷了腿,那段時間他們幾乎把命交代在叢林裡,也就是這幾個月,十七的生存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她在爺爺的指導下找草藥、捕魚、躲避野獸的攻擊,甚至後來設置了機關獵殺一些動物,她在這一段時間吃到了肉,鍛鍊了體力還長了個頭,除了皮膚黑了些衣服更破了一些,他們似乎過得還不錯。

直到有一天,爺爺把她叫到跟前說要離開這裡,爺爺說:小孩,現已入秋,晚上已有寒涼之氣,我們的衣物破損嚴重,入冬以後我們的生存會變得很困難。十七不知道,這其實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因為他們始終是人,一個孩子長期與野獸為舞,以後也會失去人的特性,一旦後期被髮現,就會被認為是怪物,人人得而誅之。爺爺剪短了十七的頭髮,並把她的臉塗黑塗臟,並交代她:從此以後你是一個男孩子了,要把臉遮住,學會站著尿尿,記住,隻有當你有能力自保的時候才能恢複女兒身。十七不解但仍接受,因為爺爺說的總是對的。

十七在進破廟前不知道自己多大了,丐幫頭子點人的時候把她排在了十七位,一起住進破廟的周婆婆說她約莫十歲的樣子,爺爺笑而不語,周婆婆帶的孩子最小叫冬兒,是個三四歲的小奶娃,他們衣物還算完整鮮亮,是最近淪為乞丐的,周婆婆說自己的兒子在官兵進城防守的時候被殺了,兒媳也在守城失敗後被官兵拖走,周婆婆還算腿腳利索,帶著冬兒一路奔跑,僥倖逃過一劫,後來跟著逃亡大部隊來到破廟,開始抱團取暖的生活,乞丐頭子把周婆婆身上的首飾都搜刮完了,按道理應該要哭天搶地傷心一番的,可週婆婆卻很樂觀,或許她目標隻有一個,隻要冬兒能活下去,一切都冇那麼重要。

因為經常討飯也吃不飽,再加上乞丐頭子的搜刮,十七常常跑回叢林中像個小野獸一樣覓食,爺爺年事已高再加上瘸腿,精神氣差了很多,大多數就在破廟的稻草上躺著,要麼就是拿個樹枝沾點水教十七和冬兒寫字,爺爺常常說:除了生存,讀書識字是第二件重要的事,無論身處何時何地,一定不要忘了去讀書開智,這是上升之道。這些道理哪怕是十七後來身處高位都不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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