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麵前死去了。
她的寬容,她的大愛,像一把刀,淩遲著我的心。
日出的第一縷陽光,透過窗戶照了進來,落在她安詳的臉上。
血色的夜晚過去了,但我的世界,永遠留在了黑暗裡。
11半年過去了。
劉總和他的同夥都被判了刑。
劉總數罪併罰,死刑。
他賠償了一筆錢。
我用這筆錢還清了所有債務,剩下的都存了起來,給我女兒做後續的治療。
女兒的病情穩定了很多。
醫生說,骨髓移植很成功,隻要繼續觀察,有很大希望能痊癒。
這是這半年裡,唯一的好訊息。
我辭掉了開出租車的工作。
我不想再冇日冇夜地在城市裡奔波。
我在家附近盤下了一個小門麵,開了一家修車鋪。
鋪子不大,生意也一般,但足夠我們父女倆生活。
我每天都能接送女兒上下學,給她做飯。
日子過得很平淡。
王小雪也換了工作。
她去了一家康複醫院,做了一名護工,專門照顧那些燒傷病人。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想用這種方式贖罪。
她把劉總賠給她的錢,還有她自己的所有積蓄,全都匿名捐給了我女兒的治療賬戶。
我知道是她,但我冇有說破。
我們偶爾會見麵。
她會來修車鋪看看我,或者去醫院看看我女兒。
但我們之間,總是隔著一段距離。
我們很少說話,隻是坐著,沉默著。
那段血色的記憶,像一道鴻溝,橫在我們中間。
我們誰也跨不過去。
我原諒她了。
李美娜臨死前都原諒了她,我冇有理由不原諒。
但我忘不了李美娜。
我修車的時候,手上沾滿油汙,總會想起李美娜的手。
她的手很巧,很溫柔,能用精油緩解我一身的疲憊。
有一次,一個扳手掉在地上,發出清脆的響聲。
我突然就想起了那個玻璃茶幾破碎的聲音,還有她手腕上流出的血。
我的心猛地一抽,疼得我蹲在了地上。
我知道王小雪也一樣。
她給我女兒送來一個布娃娃。
我看到她手背上有一塊淺紅色的疤痕。
那是那天晚上被火燒傷的。
她看到我盯著那塊疤,立刻把手縮了回去。
她說,她照顧那些燒傷病人的時候,看著他們痛苦的樣子,就會想起李美娜腹部的刀口。
她說,她每天晚上都會做噩夢,夢到那片火海。
我們都活在過去。
我們都揹負著沉重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