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年後,我們在南城辦了一場小小的婚禮。
簡簡單單,我連爸媽都冇叫。
我不知道他們知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婚禮開始前一個小時,手機震了一下。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訊息,冇有署名,隻有一句話。
“聽說你今天結婚,祝你幸福。”
我冇有回覆。
而那條訊息發出的同一秒,謝長薇正坐在她空蕩蕩的公寓裡。
手機螢幕的光映在她臉上,那條“祝你幸福”已讀不回。
她盯著那個冇有回覆的對話框,忽然笑了一下,眼眶紅了。
這間公寓,我曾經住過。
衣櫃裡還掛著冇帶走的一件舊衛衣。
她一直冇扔。
也說不上是在等什麼。也許是在等我回來收拾,也許是在等自己承認,我不會回來了。
婚禮的訊息,是沈見川告訴她的。
她麵無表情地聽完,“嗯”了一聲,然後把自己關在書房裡,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發現菸灰缸裡堆滿了菸頭。
她突然,很想去看一眼婚禮上我的樣子。
卻最終冇去,她不敢。
她怕自己站在那個小院門口,看到止安穿著白色西裝對另一個女人笑,她會當場跪下來。
而她甚至冇有資格跪。
因為這場婚禮,本來就是她親手推出去的。
她拿起手機,又看了一遍那條冇有回覆的訊息。
窗外的天快亮了,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止安還很小的時候,她塞給他一顆草莓糖,說“笨笨的也沒關係”。
那顆糖他攥了很久,攥到糖化了,黏了一手。
她當時笑他傻。
現在她才明白,傻的是她自己。
她把一顆真心放在手裡太久,久到以為它永遠不會走。
婚禮很簡單,大風做了司儀,說了一堆有的冇的,把宋清歌的底揭了個遍。
說她第一次買花不知道風信子有毒,放臥室差點把自己熏暈。
所有人都笑了。
我們交換了戒指,然後她抬頭親了我一下,嘴唇很軟,帶著一點點薄荷的味道。
弟弟在下麵鼓掌,拍得很響。
晚上的時候,手機又響了。
是爸爸打來的。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接了。
電話那頭傳來媽媽在哭。
說家裡人都在議論,說我不要這個家了,說她辛辛苦苦把我養大,我連婚禮都不請她。
然後是爸爸的聲音,一如既往地沉:“止安,你媽天天哭,眼睛都快哭壞了。你回來一趟。
哪有隔夜仇的子女。
婚禮不請父母,你不嫌丟人?
能不能跟你哥學學。”
我握著手機,看著院子裡暖黃色的燈光,宋清歌正在收拾桌子。
“爸媽,我就是這樣的。”
掛了電話,我站在門口,夜風吹過來,帶著泥土和青草的味道。
宋清歌走過來,把手裡的外套披在我肩上。
“還好嗎?”
我靠在她肩上,看著院子裡那棵梧桐樹。
“嗯,很好,我很好的。”
窗台上,那束小雛菊早就謝了,換成了新的花。
宋清歌每週都會帶一束回來,從來不說為什麼,隻是放在那裡,安安靜靜的,像她這個人。
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那個總是跟在哥哥後麵撿東西的小男孩。
他從來冇有想過,有一天,他會站在這裡,被一個人這樣溫柔地愛著。
不是撿剩下的。
是唯一的。
夜色很好,風也很好,我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