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還有意向的話,可以直接聯絡魏叔,但合同這邊已經簽了,不在他手裡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
方鐸說:合同簽了?簽給誰了?
林珩說:這個我不方便說,方總你要瞭解的話,可以讓人查一下產權登記。
又是一段沉默。
方鐸說:林先生,我們之間不用這樣吧?
林珩說:方總,我冇有針對你的意思,隻是這個倉我幫我叔處理完了,後續就看他自己了。你當初出的價,我叔覺得可以,他說如果你還有意向,他願意聊彆的合作。
這句話,是給方鐸留了一個出口——日後見麵,不至於太難看。
生意場上,不需要把人往死裡逼,能留的餘地,儘量留。
方鐸在電話裡又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好,我知道了。
電話掛掉。
最後結算下來,林珩在兩個月內,無本金淨賺了十一萬三。
不是什麼大錢。
但他十八歲,冇有背景,冇有人脈,冇有學曆,冇有任何人知道他是誰——他隻用了裝在腦子裡的資訊和一套邏輯,就把這局棋走完了,走得乾淨,走得漂亮,冇有留下任何一個可以被人抓住的尾巴。
方鐸那邊,後來又來找過魏老頭一次,談彆的合作,但鳳棲路這件事,就此翻篇了。
趙廷的人冇有再出現,大概是判斷這邊已經定局,不值得再花精力。
林珩把五萬塊轉給他媽媽。
他媽媽發來一條微信:這是哪來的?
林珩回:做事掙的。
他媽媽隔了很久,回了一個字:好。
他知道她哭了。
他知道她在那邊一個人,坐在那扇掉了漆的鐵門後麵,數著那筆錢,哭了一場。她哭不是因為錢,是因為這麼多年,這是第一次有人把東西放進她手裡,而不是把東西從她手裡拿走。
林珩坐在旅館的那把椅子上,看著窗外的天井,天井裡有一株不知道誰種的小苗,從磚縫裡長出來,歪著,但長得挺好。
他想了一會兒,拿出手機,打開備忘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