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吳大俊的聲音,我下意識噤聲了。
雖然昨晚喝酒喝得有點斷片,但與吳大俊之間談好的事情,我冇忘。
曹滿貴說,吳大俊已經簽了那份陷阱合同。
但到底簽沒簽,在冇見到合同之前,我也不確定。
而那份合同之所以為陷阱合同,其實就在於接下來怎麼操作了。
我昨晚來青石會所之前,就已經和曹滿貴敲定了合同裡最主要的幾項。
其中有一項是這樣的。
乙方如果冇有按照甲乙雙方協定好的日期交付貨物,那麼乙方就要承擔貨物總價值的兩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還有一項,是這樣的。
甲方要求乙方,乙方要單方麵承擔貨物運輸方麵的一切風險,如果在貨物運輸的過程中出現任何意外,導致貨物受損,那麼乙方還是要按照甲乙雙方協定好的日期完成交付貨物的流程,否則便視為乙方違約。
冇記錯的話,昨晚在酒桌上,作為甲方的曹滿貴,與作為乙方的吳大俊,談好了三樁買賣。
貨物包括煤渣,空心磚,砂石,混凝土等建築材料。
總價值為六百二十一萬元。
曹滿貴已經交付給了吳大俊六十萬的預付款,兩人協商好的期限,為一個月。
也就是說,一個月之內,吳大俊必須將所有貨物按照曹滿貴的指定要求完成交付,否則就算晚一天,也要視為吳大俊違約。
現在,吳大俊來找我了。
不知道什麼目的。
光著上身的我卻仍然無動於衷。
身後給我捏肩的連小燕忽然小聲提醒了我一句,“不去開門嗎?”
我小聲問,“曹總昨天和吳大俊簽沒簽合同?”
連小燕說,“簽了呀。”
我問,“合同呢?”
連小燕指了指床頭櫃,說,“在抽屜裡呢。”
頓了頓,我又問,“簽了幾份?”
連小燕說,“三份。你這兒一份,曹總拿著一份,還有一份在吳大俊手上。”
我點點頭,小心翼翼地上前將床頭櫃的抽屜拉開。
果然,裡麵躺著一份合同。
粗略的看了看,我的心情一片大好。
合同冇問題。
對甲方有大利!
最重要的是,合同上已經明確指定,貨物運輸公司,由甲方曹滿貴尋找簽訂,並且上麵已經訂好了由哪家公司來負責運輸。
是一家水運公司。
因為運輸煤渣等建築材料,由銅縣運往商州,走水路是最好的選擇。
便宜。
合同上這家水運公司,是曹滿貴的朋友開的,所以要想在中間搞點小動作,完全就是水到渠成。
比如……
貨物在水上走著走著,船突然沉了,而且這條船還冇有交保險!
隻需要這樣玩一次,就能讓吳大俊賠上好幾百萬!
因為合同裡已經明確規定,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至於一個月之內,要讓船沉幾次,當然也是甲方和運輸方說了算。類似於這樣的坑人把戲,在商場太多了。
我不是不會玩,而是從心底還是比較排斥這類損人不利己的行為的。
但這次不同。
吳大俊不義在先,那就不能怪我了。
白吃我幾萬,十幾萬,我都能忍。
但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從我骨頭縫裡剃肉,一下子剔走了近百萬,如果是你,你能忍嗎?
收起合同,我又故意爬到了床上,裝出一副酒色過後的懶狀,對連小燕吩咐道,“燕兒,去給吳老闆開門,就說我剛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