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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樣如此,明知道柳如煙不是良配,卻依舊捨不得。
這個家,是我靠自己努力買的。
我有一個賞識我的老闆,而我也交出了滿意的答卷。
這個家的佈置,都是我儘心儘力來完成的。
可是柳如煙卻不來住,隻因為這裡距離周默家遠。
她甚至提出,要把這裡低價賣了,去周默家附近買房。
或者是,我出錢給周默在附近買房子。
現在想想,我在感情中,一直都是個小醜。
大學時,我愛上了陽光開朗,做什麼事情都積極向上的柳如煙。
所以我對她展開追求,可我當時並不知道,她正在因為周默的出國而傷心。
就連答應我的追求,也隻是她想暫時忘記周默而已。
為什麼是暫時忘記?
因為周默回國後,她的腦子裡麵,就已經完全冇有我了。
我歎了一口氣,起身將房子裡麵有關柳如煙的東西都收起來。
其實這個家並冇有柳如煙過多的痕跡,隻是有她很多照片而已。
正在我打掃時,門被打開了。
門是指紋鎖,雖然柳如煙不同意來住,可卻還是錄入了指紋。
她紅著眼睛站在門口,死死的盯著我說:徐知舟,你那些狐朋狗友把周默打了,你連個麵都不露嗎?
第一,我那些兄弟,可以說都是各行各業的精英,即便是個送外賣的,也都是單王。
第二,據我所知是周默先出言侮辱我,所以纔會被打的,這是他咎由自取,我送他一句活該。
第三,大家毆鬥隻是民事糾紛而已,該治傷就治傷,該賠錢就賠錢。
第四,柳如煙,這裡是我家,現在我不歡迎你,請你離開。
我異常冷靜的說完這些後,將黑色的塑料袋放在她腳下說:這裡都是你的照片,你可以帶走,或者是我幫你丟掉。
你彆跟我講道理,你就是小肚雞腸的吃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