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見到失蹤五年的沈舟是在閨蜜的婚禮上。
他是新郎,我是伴娘。
閨蜜得意洋洋的炫耀道:“念念,你彆怪我,機會這種東西,本來就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你當初光顧著報警,哭哭啼啼,是我連夜把他運出國治療了。”
“所以啊,姐妹,他現在是我的了。”
1.我的胃裡一陣翻江倒海。
五年。
一千八百二十五天。
我為了找他,放棄了普林斯頓的全額獎學金,賣掉了父母留下的唯一房產,花光了所有積蓄。
我守在這個我們約好要共度一生的城市,像個望夫石,把自己活成了一個笑話。
而戳破這個笑話的人,是我最好的閨蜜。
她用我的人脈,我的資源,甚至是我告訴她的、關於沈舟的一切喜好,把他變成了她的新郎。
婚禮進行曲響起,沈舟朝我這邊看過來。
有那麼一瞬間,他的瞳孔裡似乎閃過一絲熟悉的迷茫。
我的心臟猛地一縮。
可下一秒,林薇就親昵地湊到他耳邊說了句什麼,他立刻回過神,將注意力放到身邊的新娘身上。
那點微弱的希望,瞬間被一盆水澆滅。
我站在伴孃的位置上,穿著林薇親自為我挑選的香檳色裙子,像個滑稽的小醜。
我看著他們交換戒指,看著他們接吻,台下掌聲雷動。
我感覺自己像一個木偶,麻木地看著這場荒誕的鬨劇。
敬酒環節,林薇還是冇放過我。
她拉著沈舟,徑直走到我麵前。
“老公,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我的好閨蜜,蘇念。
也是我今天的伴娘哦,是不是很漂亮?”
她故意把我往前一推,我踉蹌一下,撞進沈舟陌生的視線裡。
他對我禮貌地點點頭,舉起酒杯。
“你好,蘇小姐。
謝謝你今天能來,薇薇她……很看重你。”
林薇立刻嬌嗔地打斷他:“哎呀,什麼蘇小姐,叫念念!
老公,你得好好敬念念一杯,我們能有今天,可多虧了她呢!”
這句話像淬了毒的針,紮進我心裡。
是啊,多虧了我。
多虧我眼瞎,引狼入室。
沈舟從善如流,將酒杯遞到我唇邊:“念念,謝謝你。”
我看著他。
這張臉,曾無數次出現在我的夢裡。
我曾幻想過一萬種我們重逢的場景,卻唯獨冇有這一種。
我被迫舉起酒杯,杯中的香檳冒著氣泡,像在嘲笑我的愚蠢。
我聽見自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