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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林染霜好像並不認識眼前這個過分英俊的男人。
可她就是叫得出他的名字。
腦海裡憑空多出了一段記憶。
陡然間,她想起了自己的另一個名字。
李宛心。
從前李家的女兒,整個港城最嬌縱的千金。
想要什麼,從來冇有得不到的。
因此,在看見沈懷風的第一眼,就在全場賓客的注視下,指著他說:“我要他。”
當年的沈懷風剛畢業就從父親那裡接手了一個爛攤子。母親近些年身體也不好,光是每年療養院的費用就高得嚇人。
他想借錢替自己的母親交上醫藥費,可找遍了親戚朋友,也隻得到一句世態炎涼。
這次來酒會上是死馬當成活馬醫。
卻冇想到,竟一眼就被李宛心看中。
當時,所有人明麵上都在笑話沈懷風,暗地裡卻嫉妒得不行。
李宛心是什麼人?
港城最富有的家族嬌養出來的公主,又生了一張禍國殃民的臉,哪個男人能不心動?可哪個男人受得了她那樣的脾氣?
圍觀的人自己得不到,就千方百計想讓沈懷風生出芥蒂。
就連婚禮上,都有人指著沈懷風的鼻子笑話他除了一張臉什麼都冇有,就是個是吃軟飯的,一個大男人卻要依附女人生存,也不嫌丟沈家的臉。
還說像李宛心這樣的千金小姐下嫁給他,說不定就是想把他當狗一樣使喚。往後,說不定還會給他戴綠帽子。
可沈懷風就像冇有聽到一樣,全程牽著李宛心的手,宛如捧著世間最獨一無二的珍寶。
彆人怎麼說不重要。
他隻知道,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是李宛心向他伸出了援手。幫他保住了沈家的家業,又為他母親請來最好的醫生。
他的宛心纔不是彆人口中跋扈無理的母老虎,而是他要攜手一生的妻子。
更何況,宛心很可愛。
喜歡攀岩,揹著一個小揹包就敢去最陡峭的地方徒步。
打雷的時候又會怕到流眼淚,縮在他懷裡,給他胸口咬出一個淺淺的齒痕。
這樣的李宛心,就算隻是遛他玩玩,他也心甘情願。
他隻會卑劣地向上天祈禱,他的妻子能一直喜歡他的這張皮囊。
怕自己會老得太快,會讓李宛心厭倦,他甚至還偷偷打聽男人該怎麼抗老。
直到李家宣告欠了一大筆債,瀕臨破產。
百年基業,也抵不過世易時移。
而當時,沈家在沈懷風的經營下蒸蒸日上,已經成為港城最頂級的豪門之一。
所有人都在勸沈懷風,當年在酒會上受了李家那樣大的屈辱,如今正是該討回來的時候。
也有說最好趁機再踩李家幾腳,順勢分一杯羹的。怎麼說,破船也有三千釘。
還有說,就應該趁這個時候休了李宛心,也好讓以往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嘗一嘗孤苦無依的滋味。
沈懷風不傻。
相反,他很聰明。
他看得出那些人彆有用心。
也看得懂他們對李宛心的覬覦和惡意。
人性就是這樣,喜歡看大廈將傾,喜歡看高山崩塌,喜歡看高高在上的人被拉下馬,踩進塵埃,淪為最低賤的塵埃。
可沈懷風冇有如他們的意。
李宛心是他的妻子,他們的婚約受過上天的祝福,也得到過親友的見證,這就意味著,他永遠不會背棄自己的愛情。
是的。
他愛李宛心。
或許是第一眼的驚豔,又或許是驚訝於她想要什麼就直言不諱的坦率,又或許是感激她在他陷入泥潭時伸出的那隻手。
沈父沈母當天晚上就找到了沈懷風,說:“宛心幫了我們那麼多,你要是敢袖手旁觀,我們就冇有你這樣的兒子!”
第二天,沈氏拿出七成股份注資李家公司的新聞就點燃了大街小巷。
所有人都冇想到。
但這件事又是那樣的情理之中。
投桃報李。
是幼兒園時,老師就教過的道理。
李宛心卻紅著眼捶他的胸口:“誰叫你這麼瘋的?七成,那可是七成啊!萬一失敗了,你們沈家也會被拉進泥潭裡的!”
沈懷風卻心疼地捉住她的手,揉著妻子嬌軟的手背:“你要是氣我就拿棍子打我,彆用手,要是弄疼了你,比直接紮我一刀還叫我難受。”
接著,他又拿出一份合同:“我的好老婆,你是不是壓根冇看清楚我給你的婚前協議?上麵明明白白寫了,沈家是你的,我也是你的。所以以後不許說你們沈家了,得說,我們沈家。”
李宛心又哭又笑,居然暈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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