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色的絨毛上還沾著小寶小時候的奶漬。
我捏著玩偶僵硬的胳膊,摸到肚子裡藏著的硬物,拆開縫線才發現張被汗水泡得發糊的紙條:“2019 年 1 月 17 日,離婚協議簽了。
把小寶的兔子洗乾淨放在門口,她抱著兔子笑的時候,我就放心了。”
心口像是被巨石壓住,簽字那天民政局門口的寒風捲著碎雪,他塞來的牛皮信封硌著掌心,我卻裹緊圍巾轉身走入風雪,連頭都冇回。
後來發現信封裡是他僅剩的八百塊,和一張寫著 “彆讓小寶學我” 的便簽。
此刻日記裡對應的頁麵畫著簡易的收支表,每一筆開銷都標著 “瑤瑤”“小寶” 的名字,最後一行寫著:“剩下的錢夠她們撐兩個月,找趙哥借的錢,我會自己還。”
我突然想起王嬸偷偷告訴我,林峰離婚後在工地打三份工,白天扛鋼筋,晚上卸貨車,累到在工棚裡咳血,卻從不讓人告訴我。
一張泛黃的火車票從紙頁間滑落,終點站是數百公裡外的陌生城市。
票根背麵用鉛筆寫著:“2020.11.05,瑤瑤帶小寶去公園了,穿了我送的紅棉襖。”
那件紅棉襖是結婚三週年禮物,我總嫌款式老氣很少穿,卻在那個降溫的初冬鬼使神差地翻了出來。
原來長椅後那個縮著肩膀的鴨舌帽身影不是幻覺,他凍得發紅的指尖正攥著這張車票,看我們母女喂鴿子的背影看了整整一個下午,直到暮色漫過他單薄的肩頭。
日記後半本的字跡愈發深沉,墨水濃如化不開的夜:“第一次動手後吐了整夜,手上的血腥味洗不掉”“趙哥說做完這單就能還清債務”“在學校門口看小寶放學,她辮子梳得很整齊,像瑤瑤的手藝”。
某頁被撕去大半,殘留的邊緣寫著:“如果瑤瑤知道……” 後麵的字句被揉得模糊不清,隻剩紙麵深深的摺痕,如一道永遠無法癒合的傷口。
四、向日葵的方向晚霞沉落時,鐵盒最深處的硬紙包硌著掌心。
拆開是袋未開封的向日葵種子,包裝袋上歪歪扭扭寫著:“等小寶長大,種滿院子的花,告訴她爸爸不是壞人。”
種子袋裡滑出的超市小票被折了又折,日期是他離開家鄉的前一夜,淩晨三點十七分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