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她和“閨蜜”的聊天記錄,都是她在“無意”中透露我“挪用公款”的細節,時間、金額、轉賬方式,說得一清二楚,甚至還提到我“因為賭博欠了外債,才挪用公款還債”。
聽完錄音,我如遭雷擊,癱坐在椅子上,渾身的力氣都被抽乾了。
我終於明白了,林晚晴為什麼要跟我離婚,為什麼要在離婚前讓我簽那麼多檔案,為什麼要在我喝醉後“不經意”地讓我在一堆“合同副本”上簽字。
她根本就是在設局,一步步地把我推向深淵,而我,像個傻子一樣,鑽進了她精心編織的陷阱裡。
“現在,你還有什麼話好說?”
張隊看著我,眼神裡充滿了鄙夷,彷彿我就是一個十惡不赦的罪犯。
我張了張嘴,卻發不出任何聲音。
證據確鑿,簽名是“我的”,錢轉到了林晚晴的賬戶上,還有她的錄音作證。
我百口莫辯,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接下來的日子,我被關在看守所裡。
這裡的生活,和我以前的生活有著天壤之彆。
我住在一個八人間的牢房裡,裡麵瀰漫著汗味和黴味,晚上睡覺隻能側著身子,稍微動一下就會吵醒彆人。
每天早上六點就要起床,然後是枯燥而繁重的勞動,中午吃的是難以下嚥的白菜豆腐,晚上隻有一個小時的放風時間。
我像一個行屍走肉,每天機械地活著,腦子裡全是林晚晴的臉,全是她那句冰冷的“我不愛你了”。
我請了律師,是業內有名的刑辯律師趙律師。
他看完所有的證據後,也隻是搖了搖頭,說:“陳默,情況對你很不利,簽名和轉賬記錄都對你很不利,林晚晴的證詞又是關鍵證據,勝算不大。”
我試圖聯絡林晚晴,想問問她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可她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電話打不通,人也找不到。
老周也幫我打聽她的訊息,卻發現她已經從學校辭職,搬出了我們的公寓,冇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
我在看守所裡,每天都備受煎熬。
我想不通,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林晚晴要這樣對我。
我們三年的婚姻,難道真的就這麼一文不值嗎?
她為了那個江哲,竟然可以不惜一切代價,甚至毀掉我的人生。
我常常坐在牢房的角落裡,看著鐵窗外那一小片天空,心裡充滿了絕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