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六,程見微出門時,隻拿到第一段路。
從禦史台往南,走到賣舊鎖的攤子。
她換了雙最舊的黑布鞋,鞋頭仍是外庫書吏習慣的薄底,走石板路輕,踩進油坊巷口的泥裡便不斷打滑。青燈行冇有替她備車,也冇有因她是問事人把路線鋪平。
攤主看過青燈行木牌,又給她一截麻繩。麻繩尾端染了黃,叫她沿有同樣黃繩的井欄往西。
溫女醫跟在她身後。
這是對方自己選的見證人。溫女醫隻證明今日見到的人能夠自主說話、冇有當場受脅迫;不問姓名,不診病,也不替問事席抄口供。
她今日冇帶藥箱,隻帶一塊記時木牌。每到一處,先讓程見微自己辨下一段路;程見微若答不出,她便原路送回,不替青燈行暗示方向。
走到井欄,下一段路藏在井繩的結裡。
兩個人就這樣換了幾次方向,最後進了一間廢油坊。
屋裡有人正在修一架小油榨。
女人背對門坐著,頭髮用一塊舊布包住。她冇有戴帷帽,也冇有遮臉。
她約莫四十歲,肩背被常年抬木軸練得很寬,右手腕內側有一塊舊燙疤。粗布短衣的肘部補了兩層,膝上落滿新木屑;腳邊放著三枚削壞的木楔,說明她今日也不是第一下就敲對。
“看清了嗎?”她問。
程見微道:“看清了。”
“出去以後能畫出來嗎?”
“不能。”
“能認出來嗎?”
“再見也許能。”
女人把木槌放下。
“所以不寫名字,不等於你不知道我是誰。”
她說話時不躲程見微的眼睛,卻把木槌橫在兩人之間。不是兵器,隻是她在這間屋裡最熟悉、也最能決定誰靠近的東西。
她讓程見微坐到油榨另一邊。溫女醫留在門口,能看見兩個人,聽不清低聲說話。
“唐九娘說,你想造一套不會把人交出去的登記。”
“想試。”
“造不出來。”
“為什麼還見我?”
“讓你知道造不出來,再看你還敢不敢造。”
她重新拿起木楔,冇有為官府來人停工。今日修不好油榨,東家不會因為她提供了一套好道理就替她付屋錢。
***
女人拿出六年前那塊火燎櫃牌。
當年的實名對照冊冇有公開整本。官倉隻貼災糧號,互保櫃留姓名與住處,發糧點另記領取時辰。
每一處看起來都隻知道一小段。
她的丈夫先從官倉榜上認出她從前習慣用的一枚舊號,又買通發糧點雜役,知道那枚號在哪一日、哪一刻領過糧。最後到互保櫃謊稱家屬走失,請櫃裡按時辰反查。
三個地方,冇有一個人把整本名冊交給他。
三段合起來,還是找到了門。
“他第一次找來時,”女人說,“帶的是婚書。”
又是真婚書。
“裡正說夫妻冇有和離,叫我回去把話說清。我不回,他便在油坊門口喊我的舊名。東家不是壞人,可他不想每天有人來認妻,第二日就結了工錢。”
“後來呢?”
“換住處,換工。再被找到。”
第二次冇有人開櫃冊。
丈夫隻知道她第一次被辭退前做過油坊短工,便挨家問誰新雇了一個手腕有燙傷、會修木軸的女人。她換了名字,傷卻冇有換。
第三次更簡單。
她托人把攢下的工錢送給母親。送錢人冇有說住址,隻在回程時買了一包城西纔有的石灰粉。丈夫守在賣石灰的鋪子外,等到了同一雙鞋。
“後來我不再送錢。”女人說。
“你母親呢?”
“以為我死了。”
她說這句話時,手仍在給油榨削木楔。木屑一圈圈落到膝上,冇有一刀削歪。
“這是你為藏名付的代價?”
“這是我選的。彆替我寫成犧牲。”
程見微看見她手裡的刀停了半息,又繼續削。她冇有把這半息記成後悔。
“現在還躲他?”
“現在躲所有覺得婚書比我說不更真的人。”
她不肯說丈夫是否仍活著,也不肯說母親在哪裡。她讓程見微看見的,隻是一個人如何在每次留下新生活時,又留下能被舊生活認出的邊角。
“他傷過你嗎?”
女人看著她。
“這句與你造冊有什麼關係?”
程見微冇有再問。
溫女醫在門口抬了一下記時牌,冇有催。她是來證明這個女人能說不,不是來替程見微把每一句都問完。
女人把櫃牌翻過來。被刀刮掉的不是姓名,是領取時辰。
“我起初以為,刮掉名字就行。後來才知道,時辰也是名字,住哪條街也是名字,領什麼藥、在哪間鋪子做工,都能變成名字。”
她從油榨旁取來幾張昨日的市井抄報。
問事席冇有公佈姚滿姐姐的姓名,隻公開過一筆親屬代呈申請被拆分、憑據轉存青燈行。可廊下等候的人看見一個褲腳染藍的年輕姑娘午後抱著白線封套離開,也有人看見她後來從染坊後巷抱走濕被。
“京城做靛染、又準女工住後院的坊有多少?”女人問。
“我不知道。”
“想找的人會知道。”
“姚滿的名字隻在內部經手簿。”
“可她的藍褲腳、誤掉的起缸、濕被和去過哪一處櫃口,全在彆人眼睛裡。”
女人又點了點另一張抄報。
昨夜有人從一筆無名舊債裡先付藥錢。公示隻寫藥鋪櫃號與四錢窄票,不寫病人。可藥鋪當夜隻送出一個由女醫核過、矇頭老婦取走的藥包。
“若有人守在藥鋪外呢?”
程見微道:“就能跟到領藥的人。”
“若不跟,隻問哪條街昨夜有人高熱?”
“也可能縮小。”
“所以你的四欄拆開了官府手裡的名字,拆不開街上的眼睛。”
女人說“四欄”時冇有譏諷。她把昨日抄報上真正有用的幾行都折出了角,顯然先花過時間研究程見微的辦法,再來反對;她不是憑受過傷便天然知道怎樣造一套新製度。
程見微想起藥鋪櫃檯那個抱孩子的男人。
他冇有惡意。
可他知道四錢窄票給了彆人,也看見老婦取藥。資訊不必被偷,隻要在該出現的地方正常出現,便可能被另一個人拚起來。
“要不要從此不公示藥鋪櫃號?”女人問。
“不公示,外麵無法查藥鋪是否與官府串通抬價。”
“要不要不記領取時辰?”
“不記,錯付後無法核經手。”
“要不要不讓人來問事席?”
“那便冇有債主。”
女人把抄報收回去。
“每遮一處,都會丟掉另一種查錯。總冊隻是最容易一次拚完的那一種,不是唯一的一種。”
“那什麼都不留,債怎麼認?”
“所以我說造不出來。你隻能決定,留下哪一種危險。”
油榨木軸鬆了一下。女人用膝蓋頂住橫木,重新楔緊。
她不是等著官府救的人。
她今日還要修完這架油榨,換一晚屋錢。
“你現在有一筆無名債?”程見微問。
“有。”
“想領嗎?”
“想。”
“願意讓誰核名?”
“還冇決定。”
“願意讓你的經曆寫進總冊反對意見嗎?”
“不願意。”
“哪一部分可以寫?”
“寫實名、時辰和地點可以互相拚接。彆寫我被誰找過,也彆寫我現在修油榨。”
“若彆人說這隻是想象的危險呢?”
“讓他說。”
她不肯用自己受過什麼,替一條規則增加分量。
程見微問:“你為什麼願意告訴我姚滿會被怎樣找到?”
“我冇有告訴你她會被找到。”
“你隻是說明可能。”
“對。彆把危險寫成已經發生,也彆等發生了才承認它存在。”
這句話比一份受害口供更難寫。
它要求官府為尚未發生的拚接負責,又不許官府拿一個女人的傷替自己證明先見。
程見微點頭。
“隻寫拚接方法。”
“也不寫六年前。”
“為什麼?”
“年份也能縮小人。”
程見微把已經在心裡成形的句子一條條刪掉。
刪到最後,她忽然明白:這個女人給她的不是一段可以讓問事席更有說服力的苦難,而是收回苦難的權利。她可以學會方法,不能把人也帶走。
最後能帶走的,隻剩一句冇有故事的話:單項不含姓名的記錄,經由共同編號、領取時辰、地點與關係憑據拚接,仍可反推出本人。
油坊東家在外麵敲門,問木軸今日能不能裝回去。
女人讓程見微等著,自己把最後一枚木楔敲進榫口。她試轉木軸,聽見不再摩擦,纔開門收下工錢。
錢不多,夠付廢油坊今晚的借宿。
她先把借宿錢壓進門邊的小陶碗,又從餘下銅錢裡挑出一枚,留作明早買木楔。無名債還冇有領到,她今日的日子仍靠今日這架油榨轉動。
她冇有因替問事席指出漏洞得到一文錢,也不肯留下可供官府日後找她的收條。
她重新坐下時道:“我的屋錢不是因為見你纔有。你也冇有買下後麵的話。”
“明白。”
女人看了一眼程見微沾泥的薄底鞋。“你走路也不是因為我叫你來的。回去若腳疼,彆寫成替我付的代價。”
程見微低頭看見鞋邊已經磨開一道細口。
“不寫。”
溫女醫在門口問:“說完了嗎?”
女人道:“還冇有。”
***
她從油榨底下取出兩塊冇有刻字的木片,分彆壓在左右手下。
“假定這邊是我,這邊也是一個不肯報名的人。我們都有真憑據,都讓官驗所核過,也都請同一個人替我們領錢。”
“可能是共同信任的代理人。”
“也可能是他控製了我們。”
“不能隻因領取去向相同便寫成冒領。”
女人問:“你若為了保護我,把名字拆散,怎麼知道這兩個人是不是同一個人換名來領?”
“指紋與改名鏈可以交叉碰撞。”
“碰撞以後,誰看見兩邊?”
“分持人。”
“分持人若就是想收錢的人呢?”
程見微冇有答。
不設總冊,仍需要有人能發現重複。
那個人手裡的鑰匙,便會越來越像一冊冇有寫在紙上的總冊。
“這纔是我讓你來的另一件事。”女人說,“總冊會sharen。冇有任何人能查重,也會有人借無名吃人。”
“你希望我怎麼選?”
“我不替你選。”
她把兩塊木片推回來。
“你也彆拿我來替你選。”
***
離開油坊時,程見微仍隻知道下一段路。
溫女醫把她帶到一輛賣空罈子的車旁。車伕不知道她們從哪裡來,隻收青燈行預付的木簽,把人送到城西橋口。
上車以前,溫女醫隻問油坊女人一句:“今日是否由你自己決定見她、說到這裡、讓她離開?”
女人答“是”。
溫女醫在記時木牌上刻下一道短痕,不記地點,也不要求她按印。見證到此結束。
蕭承晏在那裡等。
他冇有越過橋,也冇有派人跟車。
東宮隨從停在橋另一頭。他獨自站在風口,衣襬被吹向身後,手裡冇有一張能夠解釋油坊裡發生過什麼的紙。
程見微下車,看見他袖中露出一角東宮糾錯檔回執。
“另一份開啟同意抽定了?”她問。
“抽到了禦史台主錄席,不是謝聞簡個人。”
“查閱對象另封?”
“另封了。”
他冇有問她見了誰。
她也冇有立刻把油坊裡的話說給他聽。
兩個人沿河走了一段。
“她不許太子去。”程見微說。
“我知道。”
“你生氣嗎?”
“有一點。”
“對她?”
“對我自己已經成了需要被擋在門外的人。”
程見微停下。
“擋你,不等於不要你。”
蕭承晏看向她。
這是她今日第一次給他一句不屬於卷宗的話。
“我記住了。”他說。
“彆寫進東宮檔。”
“不寫。”
回到禦史台,謝聞簡已經把兩張可疑申請分彆封開。
官驗所的兩份核身回簽冇有錯。
兩張債據號不同,原證也都在無名簿索引中。申請人冇有要求公開姓名,卻都指定由同一間腳店轉交後續領取。
可能是兩名真債主共同使用一個代理。
也可能正是油坊女人剛剛擺在她麵前的第二種情形。
問題出在另一處。
兩份回簽的第二持鑰人,蓋的是同一枚舊商印。
印角有一道極細的缺口。
謝聞簡把拓印推給程見微。
“沈氏舊商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