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
蕭承晏站在雨裡,冇有下口諭。
守倉主事像是冇聽清。
“殿下?”
“我若命你開,今晚當然快。”蕭承晏說,“可明日這扇門為什麼開、能開多久、誰該補報,都會隻剩‘東宮命令’四個字。下一場雨冇有我在,你還是不敢。”
“若下官自己簽,明日被問——”
“你照舊例簽,我不替你免責。”
主事臉色更白。
“但我也不會讓彆人把本該由製度承擔的風險,全推給你一個人。”
蕭承晏指向案上的四張紙。
程見微的現場覈驗。
東宮車馬與護衛的使用範圍。
謝聞簡的當夜追記。
還有一張空著的開倉令。
“每個人已經把自己能負責的部分寫了。”他說,“最後這一張,隻能由有權的人寫。”
···
守倉主事重新念舊例。
火災、水患或兵亂逼近,守倉官可開院避險一夜,不動正倉,不發倉糧,次日卯時以前補報人數、時刻與損耗。
他問程見微:“門外都算災民?”
“我隻能證明他們來自兩處正在進水的安置點,需要在一個時辰內移到高處。”
“能證明有多少人?”
“車隊每到一批便雙點。現數寫現數,不能把還在路上的先填進去。”
“能證明一夜後一定離開?”
“不能。”
“那你為何主張開?”
“因為不能證明明日會不會賴著,不是今晚把人留在水裡的理由。明日不離,明日另處置。”
韓維山道:“把這句也寫下。”
年輕禦史照錄。
他不是在幫她。
他在替未來保留反問:當緊急例外開始被濫用時,程見微也必須承認自己曾支援過例外。
程見微道:“寫。”
她冇有要求隻留下對自己好看的半句。
···
守倉主事終於打開印盒。
他在開倉令上寫:
依水患應急條款,開京西寺倉外院一夜。
隻開外院、空廊與西側高台,不開正倉,不發官糧。
入院隻因避險,不當然取得軍籍、民籍、債權或長期居留。
次日卯時複覈。
落款不是東宮。
是他自己的名字。
印落下時,雨水正從他的袖口滴到桌邊。
銅鎖打開。
寺倉外院的門向兩邊推開。
軍營校尉看見倉門先開,也按同一思路簽下側場一夜避險令:不進兵械區,不動軍糧,不計入兵額。
兩道門終於都開了。
···
東宮車馬往返兩處安置點。
護衛隻抬人、照路、拉繩,不碰登記冊。每一車到門口,由官署書吏與舊役見證各點一次,再把臨時號牌交到本人手裡。
阿鵲跟著醫工隊守在倉門內。
他冇有姓,安置號卻能讓他進門。
一名重傷老卒被抬進來時,緊緊抓著床板,問:“進了倉,明日會不會算我拿了兵糧?”
程見微道:“不會。今晚隻記避險。”
“誰簽的?”
“守倉主事簽開門,東宮簽車馬,禦史簽追記,我簽水位與現場人數。”
老人鬆開手。
“那就好。彆又寫成我答應了什麼。”
這一夜,救人的每一步都有名字。
冇有一個名字大到把彆人全蓋住。
···
最後一車回來時,雨勢終於小了。
程見微蹲在廊下核號,手凍得握不穩筆。蕭承晏把自己的外袍搭到她肩上。
“東宮物資?”她問。
“我的。”
“也要記?”
“可以記。”
“一件濕外袍,暫借?”
“不收利。”
她低頭寫號,唇角很輕地彎了一下。
蕭承晏看見,冇有拆穿。
兩個人的名字落在不同文書上。
他的衣袍卻落在她肩上。
···
卯時以前,年輕禦史到場複覈。
避險人數與車次閉合。
正倉封條未動。
軍營兵械區也未有人進入。
守倉主事一夜冇睡,看見覆核結論時,手還在抖。
韓維山道:“今日例外成立。往後若有人拿今夜要求常住,照樣駁。”
程見微道:“同意。”
裴渡問:“若下一場雨來得比文書快?”
守倉主事看著自己昨夜的名字。
“按同一條舊例,再簽一次。”
他仍然害怕。
可已經知道,權力不是等更大的人替自己使用。
···
天亮以後,兵部按實清點軍營糧棚。
正式兵額是二千九百四十六。
糧棚的次月申領底頁卻仍寫著三千。
相差五十四。
兵部主事原以為隻是舊數冇有改,翻到補名欄,才發現五十四個空位都已經填上名字。
不是撤回者的名字。
是五十四個早已死去的舊號。
兵額冊裡空著的位置,被糧冊重新填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