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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體育運動學校辦校方案\\n\\n1986年2月14日,國家體委釋出《體育運動學校辦校方案》。此前,1983年3月30日釋出的《關於體育運動學校辦校方案》廢止。重新修訂的《方案》分為9條:培養目標、學校性質、學製、招生、課程設置、領導關係和編製、輸送和分配、畢業生工資待遇、糧食、夥食、運動服裝供應標準。培養目標:為國家培養德、智、體全麵發展的優秀運動隊後備人才,為小學培養合成的體育師資。學校性質;為中等體育專業學校學製:從初中三年級辦起,學製4年(可采用其他學製)。課程設置:以4年製爲例,文化課2166學時,理論課520學時,體育技術課1332學時,專項訓練2376學時。畢業生工資待遇:工資按中專畢業生待遇。《方案》附有教育計劃表。\\n\\n全國體育競賽賽區工作條例\\n\\n1986年2月20日,國家體委釋出《全國體育競賽賽區工作條例》。該《條例》分10條(組織領導、競賽組織工作、運動隊、裁判員和裁判組織、仲裁委員會、宣傳工作、後勤保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安全保衛)。《條例》規定:由承辦竟賽的一級體委負責組成賽區組委會,負責競賽的組織領導工作;為搞好競賽賽區各項工作,在組委會領導下,設立必要的工作機構。\\n\\n違犯(全國體育競賽賽區工作條例)的紀律規定\\n\\n1986年2月20日,國家體委釋出《違犯(全國體育競賽賽區工作條例)的紀律規定》。該《規定》共14條。第一條指出,運動員違法競賽紀律,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取消若乾場比賽資格、該次比賽資格、停止半年、一年參加比賽資格及撤銷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處分。第二條指出,凡運動隊在賽區發生嚴重違犯紀律事件,都要追究教練員、領隊的責任。屬於教練員、領導參與、縱恿或不予製止而發生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練員、領隊以適當處分。第三條指出,裁判員違犯競賽紀律,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n\\n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及實施意見\\n\\n1986年4月2日,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釋出《關於轉發(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及(實施意見)的通知》。該《條例》分6章(總則、崗位職責、任職條件、評審委員會、聘任或任命、附則),計18條。第二條規定,教練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定為:助理教練、教練、主教練。主教練為高級職務,教練為中級職務,助理教練為初級職務。《條例》對各級教練的崗位職責、任職條件、任期等均作了具體規定。《實施意見》就編製定員、評審委員會、學曆和外語要求、考覈、未被聘任或任命職務教練員的安排諸問題提出處理意見。\\n\\n關於加速培養高水平運動後備人才的指示\\n\\n1986年4月15日,國家體委發出《關於加速培養高水平運動後備人才的指示》。該《指示》指出:\\\"在全麵登上世界體育舞台的新形勢下,要在亞運會、奧運會取得優異成績,並在本世紀內建成體育強國,加強青少年兒童訓練、加速培養高水平後備人才的任務尤為緊迫。\\\"\\\"各級體委從現在起,一手抓優秀運動員隊伍,一手抓後備力量,保證運動技術水平持續提高。\\\"《指示》分6條:(l)加強青少年兒童體育訓練,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運動人才梯隊;(2)科學選才.科學訓練;(3)提高教練員水平是培養後備人才的關鍵;(4)合理安排青少年兒童比賽,加速高水平後備人才成長;(5)為培養後備人才提供必要的物質保證;(6)製訂規劃,加強領導。\\n\\n關於爭取賽風根本好轉的決定\\n\\n1986年4月15日,國家體委釋出《關於爭取賽風根本好轉的決定》。該《決定》指出;\\\"體育戰線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條重要戰線,要堅決響應中央號召,切實抓好體育戰線的風氣,為全黨和社會主義風氣的根本好轉做出貢獻。\\\"《決定》還指出,\\\"賽風是體育風氣的重要體現,抓好賽風是實現體育戰線風氣根本好轉的關鍵。\\\"\\\"但是,賽場風氣還存在相當多的問題\\\",\\\"必須把爭取賽風根本好轉作為林育戰線當前一個十分迫切的重要課題,花大力氣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在國際比賽中,尤其要注意既賽出水平,又賽出風格,體現出社會主義國家的風度。\\\"為了實現賽風根本好轉,該決定提出6條具體要求。\\n\\n全國綜合性運動會試行工作條例\\n\\n1986年4月28日,國家體委釋出《全國綜合性運動會試行工作條例》。該《條例》分12條(組織領導、大型活動、競賽工作、科研工作、宣傳工作、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安排、外賓接待工作、行政後勤、財務工作、安全保衛工作、思想教育工作、其他工作)。組織領導設主席團、組織委員會、籌備委員會、臨時黨委會等。由承辦單位製訂開、閉幕式方案和實施意見,與國家體委協商確定。由承辦單位製訂團體操方案,並組織實施。全運會一律舉行火炬點火儀式。\\n\\n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n\\n1986年7月5日,國家體委釋出《部分項目技術等級標準》、此前。1981年11月24日,國家體委公佈的《足球等40項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即行廢止。自1986年起,按新標準執行。其中《射擊運動技術等級標準》、《武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國際象棋棋手技術等級標準》、《中國象棋棋手技術等級標準》、《圍棋棋手段位標準》和《圍棋棋手段位標準實施細則》已廢止,分彆為1987年2月6日、1988年12月23日,1987年12月19日、1988年8月2日、1988年4月16日新釋出的《標準》、《實施細則》所代替。除此,國家體委還釋出一些技術等級標準和實施細則。如1987年2月27日釋出《修改藝術體操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1987年6月5日釋出《現代五項運動員技術標準》;1988年釋出《實行圍棋地方段位製的通知》;1988年8月2日釋出《中國象棋等級分製和技術等級標準實施細則》等檔案釋出1988年年12月30日釋出《國際象棋等級分製和技術等級標準實施細則》;1988年6月3日,釋出《業餘電台值機員技術等級標準和業餘電台值機員技術等級標準實施細則》。\\n\\n開展拳擊運動暫行規定\\n\\n1986年9月17日,國家體委釋出《開展拳擊運動暫行規定》、《拳擊競賽管理辦法》。《暫行規定》共7條。《暫行規定》指出;\\\"拳擊運動在國際上開展廣泛,是奧運會、亞運會的傳統項目,比賽設12個級彆,48塊獎牌\\\",\\\"為適應國內外體育形勢,決定在我國恢複拳擊運動項目。\\\"《管理辦法》共7條,外加附件(《拳擊活動安全防護措施》)。《管理辦法》指出:\\\"主辦拳擊比賽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體委《全國體育競賽賽區工作條例》等有關競賽方麵的規定和《拳擊競賽試行規則》,場地設施、比賽器材必須符合規則要求。\\\"\\n\\n優秀運動隊工作條例(試行)\\n\\n1986年11月1日.國家體委釋出《優秀運動隊工作條例(試行)》。此前,1981年6月20日,國家體委釋出的《優秀運動隊試行工作條例》廢止。重新修訂的《條例》分為12章(總則、訓練、競賽、思想政治工作、文化教育、教練員、運動員、管理、醫務監督和傷病防治、後勤保證、組織領導、附則)計52條。《總則》指出;\\\"優秀運動隊是攀登世界體育運動技術高峰的一支突擊力量。\\\"\\\"優秀運動隊的主要任務是: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又紅又專、有勇有謀的運動員、教練員隊伍,提高運動技術水平,創造優異成績,為國家爭取榮譽,為在本世紀內把我國建成體育強國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優秀運動隊必須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貫徹以訓練為中心,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行政管理相結合的方針。\\\"\\n\\n關於加強體育廣告管理的暫行規定\\n\\n1986年11月2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與國家體委聯合釋出《關於加強體育廣告管理的暫行規定》。該《規定》指出;\\\"近兩年來,利用比賽和體育表演開展廣告宣傳的企業越來越多。這種形式有利於我國體育運動社會化,豐富群眾的體育生活,促進我國體育運動水平的提高,又有利於擴大企業影響,提高產品的知名度,達到廣告宣傳的目的。\\\"《規定》對體育廣告的種類、覈準、代理、代理費、廣告內容審查、涉及捲菸、烈酒的廣告、國內外廣告比例等問題作了規定;明確指出,全國性綜合體育運動會,不得使用冠杯廣告,其它全國性單項體育比賽,允許使用冠杯廣告。\\n\\n體育檔案工作管理試行辦法\\n\\n1986年12月9日,國家體委釋出《體育檔案工作管理試行辦法》、該《試行辦法》共13條、第二條指出:\\\"體育檔案是各體育單位進行各項體育業務活動的曆史記錄,是進行體育訓練、競賽、科研、教學、生產和體育場館建設等項工作的主要依據和必要條件,是廣大體育工作者辛勤勞動的結晶,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整理、保管好體育檔案是體育單位的重要任務。\\\"《試行辦法》將體育檔案分為訓練類、競賽類、個人專業技術材料類、科學研究類、基本建設和儀器設備類、教學類、生產類等七大類。資料不屬歸檔範圍。《試行辦法》還對檔案材料立卷和歸檔、檔案保管、利用、工作人員職責和獎懲等問題作了具體規定。\\n\\n國家教委、衛生部關於學校衛生保健人員有關政策性問題的規定\\n\\n(86)教體字018號\\n\\n(1986年12月2日)\\n\\n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廳(局)、衛生廳(局):\\n\\n開展學校衛生保健工作、提高學生健康水平,是全麵貫徹落實教育方針的一項重要措施。學校衛生保健人員是完成這一任務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基本隊伍。長期以來,對學校衛生保健人員在學校編製內的係列、職稱、津貼待遇等問題一直冇有解決,影響了這支隊伍的穩定,對學校衛生保健工作的開展也產生了不利的影響。\\n\\n為了加強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隊伍建設,鼓勵他們積極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認真做好衛生保健工作,為培養四化建設的合格人才貢獻力量,經與財政部、勞動人事部協商同意,特做如下規定:\\n\\n一、學校衛生保健人員的係列\\n\\n各級各類學校內現從事衛生保健工作者,凡屬醫學院校畢業或已獲得醫士(護士)以上職稱者,為衛生技術人員,屬於學校內的衛生技術人員係列。\\n\\n凡屬師範院校或其他非醫學院校畢業的教師,因工作需要而從事學校衛生保健工作,擔任專職或兼職保健教師者,仍屬於教師係列。\\n\\n中學畢業後到學校從事學校衛生保健工作,原屬職員或工人者,仍按職員或工人對待。\\n\\n二、學校衛生保健人員職務的考覈、評審、聘任和任命\\n\\n學校衛生保健人員職務的考覈、評審、聘任和任命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給予足夠的重視,要切實把這項工作納入議事日程。\\n\\n衛生技術人員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一般應由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建;也可授權確實具備條件的下屬單位直接組建,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準。中、初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組建權限由國務院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學校衛生技術人員的考覈、評審、聘任或任命應按照衛生部《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及《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進行。考覈內容應當主要反映學校衛生保健工作的內容與特點。\\n\\n保健教師按教師係列,同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一併進行。\\n\\n三、學校衛生保健人員津貼\\n\\n各級各類學校從事學校衛生保健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中,符合衛生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79)衛政字第1780號《醫療衛生津貼試行辦法》、(81)衛人字第194號《關於醫療衛生津貼問題的補充通知》、(79)衛防字第1560號《關於衛生防疫人員實行衛生防疫津貼的通知》及(81)財事字第368號《認真貫徹(關於醫療衛生津貼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可以享受醫療衛生津貼或衛生防疫津貼。\\n\\n各級各類學校醫療衛生單位中的護士,凡符合國務院工資製度改革小組、勞動人事部勞人薪[1985]41號《關於衛生部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製度改革問題的通知》中所附《關於護士工齡津貼的若乾規定》中規定條件的人員,可以按規定加發護士工齡津貼。\\n\\n普通中學、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工讀學校、盲聾啞學校、小學、弱智兒童學校、幼兒園等的專職、兼職保健教師,是從事學校衛生保健、衛生教育的專業教師,屬於教師係列,應按國家教委《關於教師教齡津貼的若乾規定》精神,享受教齡津貼,不應享受醫療衛生津貼與衛生防疫津貼。\\n\\n四、關於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所\\n\\n中小學衛生保健所是教育係統的事業單位,是直接為中、小學生服務的。中小學衛生保健所衛生技術人員屬於衛生係列,其職務的聘任或任命、福利待遇應與中、小學衛生技術人員一視同仁。中小學衛生保健所行政人員級彆及待遇按同級中學的學校行政人員對待。\\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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