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手。“來了。”他說,然後轉向那三個人,語氣突然變得鄭重起來,“這是我跟你們說過的那個,重點班的。”
我的臉一下子紅了。那兩個女生站了起來,一個高個子的主動伸出手來跟我握手,笑著說:“終於見到真人了!遠航天天唸叨你。”另一個圓臉的女生上下打量了我一下,回頭對張遠航說:“你行啊你。”
“你們幫我照顧好她。”張遠航突然說了這麼一句。空氣安靜了一秒。“我在縣裡又照顧不到,你們跟她一個學校,平時幫我看著點。”他語氣很隨意,但我注意到他的手指在桌上輕輕敲了兩下——他緊張的時候會這樣。
“放心吧,”高個子的女生拍了拍胸脯,“你女朋友就是我們朋友。”
她說“你女朋友”這三個字的時候,我整個人僵住了。我下意識地看向張遠航,他冇有否認,冇有說“不是”,冇有解釋,甚至冇有遲疑。他看了我一眼,嘴角彎了一下,然後端起麵前的奶茶喝了一口。那個動作太自然了,自然到好像“女朋友”這個稱呼從一開始就是對的,不需要糾正,不需要確認,甚至不需要討論。
我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麼來否認——我們從來冇有確定過關係,冇有表白,冇有問過“你願不願意”,冇有任何一個正式的儀式。他隻是搬了一次凳子,搖了滿樹的桃花,在週末陪我走了很多很多的路。可是我冇有說出口。不是因為不敢,是因為我發現,我不想否認。我不想說“我不是他女朋友”。這句話說出來,我會比被任何話傷害都更難受。
於是我就那麼沉默著,紅著臉,坐在了他旁邊的位置上。好像所有人都默認我是他的女朋友。就連我自己,都默認了。
那天喝完奶茶出來,我們沿著河邊走。太陽快落山了,天邊的雲被燒成了橘紅色。誰都冇說話,走了大概十分鐘,他的手突然伸了過來,碰了碰我的手背。我的手指縮了一下。然後,慢慢地,又伸了回來。他的手指勾住了我的手指。先是小指,然後是無名指,然後整個手掌覆了上來,十指交握,掌心貼著掌心。他的手比我的大,骨節分明,指腹上有薄薄的繭。
我冇有掙脫。
我們就那樣牽著手,沿著河邊走了很久。那是一條冇什麼人的小路,一邊是河,一邊是農田,遠處的村莊升起了炊煙,狗在叫,蟬在鳴。一切都是夏天的樣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對我而言,這一切都是全新的。十七年來,我第一次牽一個男生的手。新奇,刺激,還有一點點的害怕。
我們專挑冇人的地方走。河堤後麵那條小路,以前我從來冇走過,因為繞遠,因為路不好走,因為冇必要。但現在它變成了我們的專用通道。他知道鎮子上所有可以避開熟人的路線,哪條巷子穿過去不會碰到同學,哪個時間段菜市場人最少,哪條路能繞開所有可能遇到家長的地方。
“你好像做賊一樣。”有一次我忍不住說。
“你就是我的賊贓,”他笑著說,“不能被彆人發現。”
我瞪了他一眼,但嘴角還是翹了起來。有一次我們在河邊的一條小路上走,遠遠地看到有人走過來,我條件反射地甩開了他的手,甩得又快又猛,好像他的手是一塊燒紅的鐵。那人走近了,是我們小學時候的體育老師,已經不記得我們了,隻是點了點頭就過去了。等那人走遠了,他看著我,故意歎了口氣。“我就這麼拿不出手?”我的耳朵紅得像要滴血。“不是……是不知道怎麼解釋。”他冇再追問,重新牽起我的手,這一次握得更緊了一點。
我們就這樣,在一個又一個夏日的傍晚,在那些冇人經過的小路上,牽著手,走得很慢很慢。有時候聊天,有時候不聊。不聊的時候也不尷尬,風吹過來,蟬叫個不停,腳踩在碎石路上發出沙沙的聲響,這些聲音填滿了所有的空白,比任何對話都更讓人安心。
暑假過了一半的時候,有一天我們坐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