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之前,她想過要不要再去吃一次可麗餅,可諸多事項,千頭萬緒,最終還是算了。告彆訊息裡,馬修祝她一路順風——從認識那天起,他們時時聯絡,可一切都未超乎於友誼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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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秋天,林之行回到北京,很快投身工作、朋友與社交。那陣子,正是如今常被憶及的經濟上行期,黃金時代,夜夜笙歌,偶爾一晚下班冇有應酬直接回家,還會詫異為什麼這麼冷清。
那時候,飯桌上人人大談房子,車子,股票,期權。日行千裡,不進則退。人人都有光明的未來。
等到馬修告訴林之行,說他來了北京,林之行已將身上那副學生味洗儘,變成合格的CBD公民,纔不過堪堪半年時間。
他們約在鼓樓下見麵,對新到此地的人來說,那是不易弄錯的碰麪點。林之行加完班後匆匆趕去,猶記得那夜突然降溫,北風獵獵,刀子一樣割得她臉痛。
“嗨。”鼓樓前黑黝黝一個人影。
他倒還是那副桀驁不馴的模樣,除了鬍子留得更長,穿著件寬大的防風防水厚外套,頭髮也長了,像個剛從極地探險歸來的野人。
見他這樣,林之行不由笑笑,他是她如今生活中少有的那種仍有原始氣息的男人。她也問一聲好,他走上前,輕輕攬住她,將兩人臉頰貼在一起。
隻是朋友之間最正常不過的貼麵吻。可他滿腮鬍子紮得林之行不由輕叫一聲。
一彆半年,兩人無話。感謝西伯利亞來的冷空氣,讓他們像英國人一樣,可以長時間討論天氣,省得陷入久彆重逢常有的尷尬或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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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回憶起兩個人是怎麼陷入愛情的,但那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足夠年輕的兩個人,又聊得來,哪怕一點好感,也非常容易轉化成為愛情或其近似物。
那個冬天,兩個人常一起吃飯,然後散很長的步。冬日雪白月光下麵,竟然不覺得冷,感覺要把這輩子所有的天都聊完。
一開始隻是週末,後來忍不住週中也要這樣約會。約會也依然是老兩樣,吃飯,散步,冇有什麼親密舉動,兩個人彷彿可以走到世界儘頭似的。
又一次這樣長長的散步中,他牽住她的手,問:“可以嗎?”
可以嗎,在這個語境裡,是“可以吻你嗎”的意思。
林之行彷彿冇聽懂,低頭說:“我很害怕愛情這東西。”
“為什麼?愛難道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事物?”
“因為總會結束,結束的時候總很醜陋,兩個曾經無比親密的人會連陌生人都不如。我不喜歡那樣的事。”林之行說。
與其有朝一日互相憎恨,還不如一直做可以散步不會厭的朋友。
他隻笑笑:“因為結果可能是壞的,所以乾脆選擇不開始。可是,人生到最後難道不就是經曆與過程嗎?”
這道理並不深刻,但林之行被他說服。
也許不是被他,是被獨一無二的那個冬夜。那夜恰逢滿月,雪白月亮如聚光燈,將那段路照亮,像一方舞台。
林之行想做一個美麗故事的女主角。
這故事聽起來,很像是最受歡迎的那種萬裡追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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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愛情很愉快,快樂不知今夕何夕。林之行慶幸自己被他說服,冇讓這快樂從手中溜走。
隻是二人如今角色互換。林之行如魚歸大海,遊刃有餘,新環境裡他處處不習慣,甚至連打車偶爾還會被司機擺手拒絕。
在此地他成為異鄉人,林之行彷彿成為他的定心丸。
可林之行太忙了,一半時間都在外出差。她興致勃勃投入火熱生活,努力賺錢,絕不因愛情忽略工作。如今珍珠與鑽石女性都可以靠自己買,無需假手他人。
林之行喜歡這多勞多得的簡單生活。
他卻變得懶散。一開始他是準備來開一家可麗餅店的,帶著某種天真無邪,覺得新世界必定可以立足,不求賺錢,至少可以自給自足。他童年時的好朋友早在幾年前就來北京了,過得非常愉快。
可對他來說一切並不順利。在林之行眼裡,他栽一個跟頭接著一個跟頭。她對他有點恨鐵不成鋼。
他倒一直興致不減。這隻不過是他夢想中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另外一部分是組樂隊。
他在北京迅速找到朋友與同好。在林之行眼裡,完全是個草台班子,竟也漸漸有機會演出。從音樂節給大樂隊墊場開始,到有資格去張自忠路的Live house定期演出。
難怪外國小年輕十個有八個說自己組過樂隊。原來就這樣三四個人,一人一樣樂器,找個地下室排練排練,便能自稱Musician,專業水準存疑,可出去騙騙女生已綽綽有餘。
白人的生活就是這樣處處方便。林之行恨恨地想。
然後她忽然意識到,自己心中不是愛,竟是嫉妒。嫉妒他不刻意融入也可以在異鄉如此愉快,哪怕不會本地語言也有人和他搭訕,還會道歉自己外語不好。
當年的她哪有這個待遇。
對他的演出,林之行一開始新鮮,還去看過幾次,但嫌那裡擁擠過頭,汗味重,台下擁擠不堪,彼此會踩到腳。觀眾十之**都是年輕女生。
演出結束,他抱著吉他匆匆下台,給她一個渾身是汗的擁抱。林之行不想掃興,可也不由躲一躲。
她的世界是清涼無汗的。
兩人手拉手離開前,林之行瞥到,有位狂熱觀眾直接拉住貝斯手的衣領,截停他,拖住他,和他在黑暗角落接吻。林之行猜他們一分鐘前還是陌生人。
竟然連貝斯手都有骨肉皮的哦。
她刻薄地想。
從此她再冇去看過演出。那個世界太混亂太無序了,她不是不相信他,是從根本上不太相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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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焦糖蘋果可麗餅(3)
對林之行的內心,馬修並冇有察覺,他依然沉浸於新鮮熱鬨的生活之中,不知疲倦,興致勃勃。
“明天早餐你想吃什麼?”每晚睡前,他習慣於關燈前這樣問。
林之行心中一軟,說不出刻薄的話。
平心而論,他算是體貼的男人吧。她在家,他必定負責早起做早餐。晚上累了,他不介意幫她吹頭髮。兩人出門吃飯,從來不需要她付錢。什麼和外國男人談戀愛需要AA製這種事,在他們之間從未發生過。
更重要的是,他從無怨言,不覺得自己付出了什麼。
林之行似乎挑不出毛病,可很多時候仍是心累——她好不容易週末空閒,他要外出排練,不能缺席。她生日,他要去外地演出,不能推掉,因為都是好不容易爭取來的機會。
她都理解。她還記得,他們這小破樂隊第一次有機會參加大型音樂節,接到通知那一刻他狂喜到抱起她原地轉圈。那事後,她也是真的為他開心。
林之行不想做掃興的女朋友。可怨氣就這樣一日日交疊,直到終於爆發。
“你也好歹是工程師學院畢業的,為什麼就不可以找個班上上?”林之行討厭自己這副像媽的語氣,可見他百無聊賴,忍不住責怪。
“我正是因為不想過那種日子纔來這裡的。”他永遠不急不躁。
“可是人總不能這樣一輩子啊!” 她非常不喜歡這個變得暴烈的自己。可時光轟隆隆軋過兩人,林之行已經開始不耐煩。
他依然不急不慢:“我認為,人可以遵從自己的心願過一輩子。”
林之行平時愛他情緒穩定,可這時又恨他不肯大吵一場。
畢竟吵架不是獨角戲。
那是她第一次提分手。他苦求挽回,兩人冷戰一週,之後和好。大概兩個月裡,兩人再無齟齬,更加蜜裡調油。
直到下一次。再下一次。
狼來了的故事講太多次,變為路徑依賴,甚至變為一種情趣。可感情難以無中生有,隻會被磋磨得越來越薄,如同珍珠的光澤層,其實是會被磨掉的。
一次次情緒爆發,總有一次成為壓垮駱駝的那根稻草。
事後幾年,林之行不時會想:也許那不過是他生命中某個階段,就像發水痘,發過就免疫了。他總會安頓下來,成為一個肯踏實生活的人。
可那時她無法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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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原本可以幸福的。”林之行想,在分手六年後重逢這一天。
就像味道永遠不變的焦糖蘋果可麗餅。古早的,不變的,有點老套,卻讓人安心。
哪怕這家餐廳厚厚的菜單上有諸多口味,榛子巧克力醬,或三文魚牛油果,林之行心中的最佳口味仍是那種帶著焦香的傳統味,蘋果酒的最佳搭配。
他從廚房端出這樣一份久違的可麗餅,服務員悄悄探頭出來,看老闆特地出來服務的是哪位客人。
林之行位子對麵牆上掛有一麵鏡子,映出他寬厚的背,恰好遮住鏡中她半張臉。餘下那半張臉上,口紅褪了點色,印在咖啡杯上,半個橢圓的印子,彷彿剛被吮吸過似的。她忙伸手抹一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