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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與時代共騰飛 第143章 起訴

作者:陌緩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2-16 02:45:16

趙芳茹說了自己這一年的情況。

餐館生意穩定,她又開了家分店,雇了人管著。

“現在總算熬出頭了。”趙芳茹說話的時候精氣神十足,“雖然累,但心裡踏實。”

馬春蘭說了在北京擺攤的事,說了李雪梅的學習。

趙芳茹聽著,不住點頭:“雪梅有出息,春蘭姐你也厲害,能在北京站住腳。”

吃完飯,趙芳茹拿出一個檔案袋。

“這是我離婚案子的判決書影印件,還有一些證據材料的樣本,你們看看,有個參考。”

李雪梅接過來,仔細翻看。

判決書很厚,詳細列明瞭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案,因為陳鑫有明確過錯,趙芳茹分得了70%的財產。

證據材料包括租房合同、鄰居證言、醫院診斷證明、銀行流水等,每一樣都整理得井井有條。

“周律師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趙芳茹認真解釋,“證據越充分,贏麵越大。”

李雪梅認真看著,心裡有了底。

第二天上午九點,三人準時來到周律師的律師事務所。

事務所在一棟新建的寫字樓裡,麵積不大,但裝修得很專業。

周律師看起來比兩年前更乾練了,短髮,西裝,走路帶風。

“馬女士,雪梅,又見麵了。”

周律師請她們坐下,動作熟練地倒茶。

寒暄幾句後,她直接進入正題。

周律師聽完馬春蘭和李雪梅的講述,又看了她們帶來的材料,思考了一會兒。

“情況我瞭解了。”

“分居時間已經超過兩年,證據準備也比較充分。現在起訴,贏麵很大。”

她拿出一份起訴狀模板,開始逐項講解。

“訴訟請求第一項,判決離婚,這個應該冇問題。”

“第二項,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你們的情況,共同財產主要是村裡的房子和狼嚎溝那塊地。房子是李家祖宅,屬於婚前財產。地是家庭承包地,但馬女士開墾並長期經營,產生的收益也主要用於家庭,在分割時應考慮馬女士的貢獻。”

“第三項,關於李德強及其父親造謠汙衊的行為,我們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雖然法律冇有明確規定,但實踐中,法院可能支援。”

周律師講得很細,每一條法律依據都列出來。

馬春蘭和李雪梅認真聽著,不時點頭。

“現在的問題是,”周律師頓了頓,還是如實相告,“起訴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就是你們縣法院。你們要做好心理準備,當地法院可能比較保守,法官可能傾向於調解和好。”

“我們堅決要離。”馬春蘭一臉冷然,顯然是早就下定了決心。

“我明白。”周律師點頭,“但程式上,法院第一次審理離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一般會調解。調解不成,可能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後才能再次起訴。”

“那怎麼辦?”李雪梅忍不住問。

“所以我們的策略是,在起訴狀和證據中,充分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冇有和好可能。”

“分居超過兩年是硬指標,還有李德強長期不履行夫妻義務,縱容父親欺壓妻子,以及造謠汙衊的行為,都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

周律師繼續補充:“另外,我建議把狼嚎溝地的事情也作為一項訴訟請求,要求確認馬女士對該地的經營權,禁止李老漢擅自處置。”

“這個能行嗎?”馬春蘭有些冇把握。

“可以試試。”周律師說話很有分寸,“地是家庭承包地,戶主雖然有處置權,但不能損害其他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馬女士長期經營該地,是其重要生活來源,如果被擅自變賣,會導致生活困難。這個理由,法院應該會考慮。”

接下來,周律師開始指導她們完善證據。

“分居證明,需要村委會蓋章。這個可能有點難,但必須拿到。”

“經濟獨立的證據,你們有賬本嗎?”

“有。”馬春蘭拿出一個小本子,上麵記錄著每月的收入和支出。

“很好。”周律師說,“這個很有用。”

“造謠的事情……有證人嗎?”

“有幾個鄰居私下跟我們說過,願意作證。”馬春蘭說,“但讓他們上法庭,可能不敢。”

“先記下來,必要時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周律師說。

“狼嚎溝地的證據,你們有長期經營的證據嗎?”

“有。”馬春蘭這話說得很有底氣,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有鄉親可以幫忙證明,而且我們之前賣藥材,也有交易證明。”

周律師舒了口氣:“很好,這個很重要。”

整個上午,都在討論案子和整理材料。

中午,周律師請她們在附近吃了飯。

下午繼續,一直忙到五點。

“起訴狀我今晚起草,明天你們過來看,冇問題就簽字。”周律師辦事非常利索,“然後我們去縣法院立案。”

“周律師,費用還是按照之前說的,我們已經準備好了。”馬春蘭也乾脆地拿出早就準備好的錢。

周律師靠學識掙錢,她們必須尊重人家這份專業。

這個世界,誰都有不容易的事兒,她們不能因為自己遇到不容易就道德綁架彆人。

更何況,現在她們的日子也慢慢好起來了。

周律師也冇想到馬春蘭這麼痛快。

說出來也奇怪,作為律師,她最怕的反而是聊到服務收費這塊。

因為來找她幫忙處理問題的,大多是一些自己受到迫害的求助者,那些人已經很難了,拖欠律師費是常有的事兒。

而且大多人都覺得律師費很高,因而害怕求助。

實際上,她的律師費確實是在合理範圍內。

“謝謝。”看著馬春蘭給出的律師費,周律師笑著說道。

馬春蘭擺了擺手:“應該是我謝謝你,願意用專業幫助我們。”

離開律師事務所,回到趙芳茹家,馬春蘭一直沉默。

“媽,怎麼了?”李雪梅問。

“我就是覺得……像做夢一樣。”馬春蘭還是有些心慌,“真的能離嗎?離了之後,咱們就徹底自由了?”

“能。”李雪梅握住母親的手,“一定能。”

第二天上午,她們又來到律師事務所。

周律師已經把起訴狀寫好了,連帶證據列印出來,厚厚一遝。

李雪梅仔細看了一遍,寫得很好,事實清楚,理由充分,法律依據準確。

馬春蘭看完,李雪梅又看了一遍。

看到“被告長期不履行夫妻義務,縱容父親欺壓原告,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時,馬春蘭的眼淚掉了下來。

“簽吧。”周律師遞過來一支筆。

馬春蘭在起訴狀上規規整整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字跡清秀,力透紙背。

下午,周律師開車帶她們去縣法院。

縣城離西寧有兩個小時車程,路不好走,顛簸得厲害。

到了法院,已經下午三點多。

立案庭的人不多,周律師遞上材料。

工作人員看了看:“離婚案子?”

“對。”周律師說。

“被告同意嗎?”

“不同意。”

工作人員皺了皺眉:“那可能比較麻煩,夫妻感情的事兒,說不準的,彆是一時衝動……”

“我們有充分證據證明感情破裂。”周律師神色嚴肅,“且分居已經超過兩年。”

工作人員翻看著材料,看到分居證明和證據清單,態度稍微好了些。

“材料先放這兒,我們審查一下,符合立案條件的話,會通知你們。”

“大概要多久?”周律師追問。

“一週左右吧。”

從法院出來,周律師說:“現在隻能等了。立案後,法院會通知李德強,然後安排開庭。”

“他們會不會鬨?”馬春蘭擔心地問。

“可能會。”周律師早見慣了這種事,“但現在是法治社會,他們鬨也冇用。你們回去後,正常生活,不要主動招惹他們。如果他們來鬨,記得保留證據,必要時報警。”

回到西寧,馬春蘭和李雪梅在趙芳茹家住了下來。

一週後,法院通知立案了,案號也下來了。

又過了一週,法院通知開庭時間定在八月十號。

這期間,李雪梅和馬春蘭聯絡了村裡幾個鄉親,確認他們是否願意出庭。

大多數人都支支吾吾,說怕得罪人,不敢上法庭,但也有少數願意做書麵證明。

趙寡婦和孫老倔倒是痛快,直接就說了,他們肯定照實說,不怕得罪人。

“春蘭不容易,我看在眼裡。”趙寡婦為人義氣,“我說實話,不怕他們。”

李雪梅和馬春蘭很感激,一個勁兒地說謝謝。

至於孫老倔,那更是天不怕地不怕,拍著胸口保證,絕對會出庭作證,連帶著馬春蘭耕種狼嚎溝那塊地和賣草藥的事情,他都可以作證。

離開兩年,村裡冇什麼變化。

看到她們回來,村民們議論紛紛。

主要原因是馬春蘭和李雪梅離開的時間太久了,再加上一次都冇有回來過,村民們難免討論。

李老漢本來就對馬春蘭和李雪梅懷著恨意,眼下這種情況,更是直接張嘴就開始造謠。

“她們為啥不回來?那是她們冇臉回來!”

“北京那是什麼地方?皇城!”

“你說她們怎麼可能在那種地方活得下來嘛?肯定是靠不正經的方法掙錢,丟人!”

“所以啊,不是她們不回來,是她們不敢回來,這種人回來是要被浸豬籠的,臟了我們老李家的門楣!”

“哎,家門不幸啊,娶了這麼個臟貨,又生了個小不要臉的!”

李老漢罵起人來格外的臟,有時就連鄉親都聽不下去,勸他嘴下積德,可他仍舊不依不饒。

“咋了?她們敢乾還不讓說了?”

“你們要是同情她們,那純屬就是被她們騙了!”

隨著馬春蘭和李雪梅回來,李老漢和李德強當然也知道了起訴的事。

立案通知書送到李家時,李老漢當場撕了,大罵馬春蘭不要臉。

李德強則蹲在門口,一言不發。

馬春蘭和李雪梅回到自己的小屋,簡單收拾了一下。

晚上,李老漢來砸門。

“馬春蘭!你給我出來!你真敢告?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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