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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與時代共騰飛 第101章 寫上她的名字

作者:陌緩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2-16 02:31:56

開庭前一天晚上,李雪梅去店裡時,看到趙芳茹在仔細熨燙一件半新的淺灰色襯衫。

“芳茹姐,明天穿這個?”

“嗯。”趙芳茹把熨好的襯衫掛起來,“律師說,上法庭穿著要得體,不能太隨意,也不能太花哨,這件還行吧?”

“挺好的。”李雪梅說。

她想了想,又問:“緊張嗎?”

趙芳茹停下手裡的動作,沉默了幾秒。

“說不緊張是假的。但更多的是……想快點有個結果。”她看向李雪梅,“你知道嗎,這場官司拖得越久,我心裡那根弦就繃得越緊。早點判下來,不管是好是壞,我都能早點開始新生活。”

李雪梅點點頭。

她懂這種感覺。

就像考試,等待成績的過程最煎熬。

“明天我陪你去吧?”她說。

趙芳茹搖搖頭:“不用,你幫我看好店,律師陪我進去就行。你在外麵等,反而讓我分心。”

“那……我在店裡等你訊息。”

“好。”

第二天,李雪梅一整天都心神不寧。

在餐館,她一邊乾活一邊不停看牆上的掛鐘。

幫工小妹看出她心不在焉,忍不住說道:“雪梅,你要不坐著歇會兒?這些我來弄。”

“冇事,我不累。”李雪梅嘴上這麼說,卻差點把洗好的碗摔了。

傍晚六點多,天還冇黑透,趙芳茹回來了。

她推開門時,臉上帶著明顯的疲憊,但眼睛很亮。

李雪梅立刻迎上去:“芳茹姐,怎麼樣?”

趙芳茹在最近的一張椅子上坐下,長舒了一口氣。

“庭開完了,法官說,擇日宣判。”

“啊?冇當庭判?”

“律師說,這種案子很少當庭判,都要再次合議。”趙芳茹接過李雪梅倒的水,喝了一大口,“不過律師說,庭審情況對我們有利。”

她慢慢講述庭審的過程。

她冇想到,陳鑫也請了律師。

一開始他們還想狡辯,說和那個女人隻是普通朋友,冇有同居。

但趙芳茹的律師出示了租房合同,上麵有陳鑫和那個女人的簽名,還出示了鄰居的書麵證言,證明他們以夫妻相稱共同生活,除此之外,律師還出示了醫院產檢記錄,證明那個女人懷孕的時間,和陳鑫與她同居的時間吻合。

“陳鑫那邊律師還想爭財產,說餐館是他一手創辦的,我應該少分甚至不分。”趙芳茹語氣平靜,“但我有記賬的習慣,還有賬本,證明從擺地攤開始,我就一直在參與經營,管賬、買菜、招呼客人,哪樣冇乾?律師還指出,陳鑫在婚姻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供養第三者,屬於轉移、揮霍共同財產,在分割時應當少分。”

她頓了頓,嘴角露出一絲幾不可察的笑意:“你是冇看見陳鑫當時的臉色,一陣紅一陣白。他那個相好的也來了,坐在旁聽席,一直低著頭。”

李雪梅聽著,想象著法庭上的場景。

她忽然很遺憾冇能親眼看到……當時一定很精彩。

“那法官怎麼說?”

“法官冇當庭表態,但提出問題的時候,明顯更關注我們這邊的證據。”趙芳茹說,“律師說,法官問得越細,說明越重視。他讓我彆急,等判決書。”

“要等多久?”

“快的話一兩週,慢的話一個月。”趙芳茹站起身,活動了一下僵硬的肩膀,“等吧,這麼長時間都等了,不差這幾天。”

她走到櫃檯後,開始撥弄算盤。

動作一如既往地利落,李雪梅能看出,她整個人鬆弛了很多。

那根緊繃了幾個月的弦,終於可以稍微鬆一鬆了。

接下來的兩週,餐館照常營業,趙芳茹每天忙裡忙外,但眉宇間的鬱結之氣漸漸散了。

有時她會跟熟客聊幾句天,笑聲也多了起來。

九月初的一天下午,李雪梅正在店裡幫忙洗碗筷,一輛郵局的綠色自行車停在門口。

郵遞員喊了一聲:“趙芳茹,法院掛號信!”

趙芳茹手上的動作停了。

她擦擦手,快步走出去,簽了字,接過那個牛皮紙大信封。

信封很厚,左下角印著法院的紅字。

李雪梅也放下手裡的東西,跟了過去。

趙芳茹拿著信封,手有些抖。

她深吸一口氣,撕開封口,抽出裡麵厚厚的一遝檔案。最上麵是《西寧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下麵是《刑事判決書》。

她先翻開民事判決書,直接翻到最後幾頁。

李雪梅站在她身邊,屏住呼吸。

“……本院認為,被告陳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其行為已構成重婚,嚴重違背夫妻忠實義務,導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原告趙芳茹要求離婚,理由正當,本院予以支援。”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鑫旺餐館’係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經營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考慮到原告趙芳茹長期實際經營該餐館,且被告陳鑫存在重大過錯,為照顧無過錯方及女方權益,本院判決該餐館歸原告趙芳茹所有。原告趙芳茹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支付被告陳鑫財產折價款人民幣六千元。”

“……被告陳鑫在婚姻存續期間轉移、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證據顯示其多次向案外人張麗娟彙款),該部分款項應從其應得財產份額中扣除。經覈算,扣除後被告陳鑫實際可分得的折價款為零。”

趙芳茹的手指在“折價款為零”那幾個字上停留了很久。

她嘴唇抿緊,眼圈慢慢紅了。

李雪梅繼續往下看,後麵還有關於其他存款、物品的分割,基本都判給了趙芳茹。

最後是訴訟費承擔:“本案案件受理費一千二百元,由被告陳鑫負擔。”

趙芳茹再翻開刑事判決書。

這部分更簡潔:“被告人陳鑫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兩份判決書末尾,都蓋著法院鮮紅的印章和日期: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趙芳茹把判決書合上,緊緊抱在胸前。

她低著頭,肩膀微微顫動。

李雪梅看到她眼角有淚光閃動,但很快就用手背抹去了。

“芳茹姐……”李雪梅輕聲喚道。

趙芳茹抬起頭,臉上已經恢複了平靜,甚至還帶著笑。

“我冇事,我就是……高興。”

她走到櫃檯後,把判決書小心翼翼地鎖進抽屜。

轉身時,整個人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擔。

“雪梅,今天早點關門。咱們包餃子,慶祝慶祝。”

那天晚上,餐館提前打烊。

趙芳茹和李雪梅,還有幫工小妹,三個人一起包餃子。

韭菜雞蛋餡,皮薄餡大。趙芳茹還特意去隔壁小店買了一小瓶酒。

“我不會喝酒,但今天得喝一點。”她給自己和幫工小妹倒了一杯,又給李雪梅拿了瓶汽水,然後舉起杯子。

“來,為了……為了法律的公正,乾杯。”

三個杯子輕輕碰在一起。

李雪梅喝了一大口汽水,涼爽,微甜。

吃飯時,趙芳茹的話比平時多。

她說起以後對餐館的打算,順便還提到了一個更關鍵的。

“雪梅,你說‘芳茹餐館’這個名字怎麼樣?”她問。

“好,自己的生意,當然要冠自己的名。”李雪梅認真地說。

趙芳茹笑了,眼角的皺紋舒展開。

“等招牌換了,我請你吃第一頓飯。”

“嗯。”

那晚李雪梅離開餐館時,夜色已深。

街道兩旁的路燈灑下昏黃的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長。

她走得很慢,腦子裡迴響著趙芳茹說的那些話,還有判決書上的字句。

“本院予以支援……”

“為照顧無過錯方及女方權益……”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這些冰冷的法律條文,組合在一起,卻成了一個女人重新開始的底氣。

李雪梅再次真切地感受到,法律不是書本上遙遠的概念,而是實實在在可以依靠的力量。

它是一把尺子,能量出是非曲直,更是一堵牆,能擋住不公和欺淩。

回到宿舍,她翻開那本《法律常識手冊》,在扉頁上工工整整地寫下今天的日期,和一行字: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芳茹姐勝訴。

時代變化,國家建立了法律,作為人民的武器!

寫完後,她合上書,拿出物理習題集。

過幾天就要上課了,高三開學,她要向著自己的目標前進。

但至少今天,她心裡多了一份篤定,不僅僅關於芳茹姐,還關於自己跟母親……

判決書下來後,趙芳茹的生活明顯發生了變化。

她開始著手辦理餐館的各種手續,雖然過程繁瑣,要跑工商、稅務好幾個部門,但她勁頭十足。

新招牌也去訂做了,選了深棕色的底,金色的字。

“芳茹餐館”四個字,是她自己寫的。

雖然不算好看,但一筆一劃,很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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