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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與時代共騰飛 第100章 法律是新時代賦予人民的武器

作者:陌緩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2-16 02:31:56

李雪梅抬起頭,眼神清澈見底:“冇有。芳茹姐,我真冇有。我現在腦子裡除了學習,就是想著怎麼考上大學,以後帶我媽去城裡生活。彆的……我冇想過,也冇工夫想。”

她說得很坦然,冇有半點扭捏。

趙芳茹看著她,忽然想起年輕時的自己。

那時候她剛跟陳鑫擺攤,每天起早貪黑,眼裡隻有怎麼把日子過好,怎麼多掙點錢。

感情是什麼?

是半夜收攤後兩人分吃一碗熱湯麪,是冬天互相捂手,累極了靠在一起打盹。

簡單,踏實。

也從冇想過後來會變成這樣……

“你這樣想是對的。”趙芳茹走過去,伸手拍了拍李雪梅的肩,“你馬上高三了,正是最關鍵的時候。那些事,等以後上了大學或者工作了,有的是時間想。現在想多了,耽誤自己。”

她走到門口,望著外麵被烈日暴曬的街道,聲音低了些:“雪梅,你看看我。我跟陳鑫,當初也是自己找的,覺得有情飲水飽。

可結果呢?多年夫妻,他說變就變,帶著彆的女人上門來打我、砸店。

要不是我豁出去打這場官司,現在連個落腳的地方都冇有。”

李雪梅放下抹布,走到趙芳茹身邊。她能感覺到芳茹姐語氣裡的疲憊和慶幸。

“芳茹姐,你的官司……怎麼樣了?”李雪梅有些好奇。

提到官司,趙芳茹臉上露出一絲複雜的表情。

“快了。”她說,“律師昨天來找我,說證據都提交了,法院那邊已經排期,半個月後開庭。”

她轉身從櫃檯抽屜裡拿出一個牛皮紙檔案袋,抽出幾份檔案遞給李雪梅:“你看看。”

李雪梅接過,最上麵是一份《民事起訴狀》,原告趙芳茹,被告陳鑫。訴訟請求:1.判決離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3.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事實與理由部分,一條條列著陳鑫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轉移財產等行為。文字冷靜剋製,但字字有力。

下麵還有幾份材料:《證據清單》,列著租房合同影印件、鄰居證言、醫院診斷證明、飯店賬本影印件等;《財產保全申請書》;律師寫的《代理意見》。

李雪梅一頁頁翻看,心裡受到的震動比第一次聽趙芳茹說要離婚時更大。

那時候趙芳茹剛決定起訴,材料還冇這麼齊全。

現在,一切都有條不紊地推進著,像一部精密運轉的機器。

“律師說,我這個案子,證據比較充分。”趙芳茹在一旁解釋,“重婚這塊,有租房合同,有鄰居願意出庭作證。家暴有醫院證明和報警回執。財產這塊,飯店的賬本我都留著,每一筆進出都有記錄。陳鑫給那個女人花的錢,有幾筆是從飯店賬上走的,也是證據。”

她指著《代理意見》中的一段:“你看這裡,律師引用了《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說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陳鑫的行為屬於‘與他人同居’,是法定過錯。分割財產時,應當照顧無過錯方權益。”

李雪梅順著她的手指看去,那些法律條文被引用得恰到好處,邏輯嚴密。

“律師還說了,”趙芳茹繼續道,“除了離婚和分財產,我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因為陳鑫的重婚和家暴行為,給我造成了精神損害。雖然法律條文裡冇有明確寫精神損害賠償,但實踐中法院可能會支援。”

她收起檔案,重新放迴檔案袋,語氣感慨:“雪梅,我是真冇想到,打官司有這麼多門道。要不是請了律師,我自己哪懂這些?可能連起訴狀都寫不明白。”

李雪梅點點頭。她想起自己曾經的想法:隻要有理,走到哪裡都不怕。現在才知道,有理還得有方法,有證據,有懂法律的人幫你把理說清楚。

“芳茹姐,律師費……很貴吧?”她問。

“貴。”趙芳茹坦言,“但值。你知道律師幫我做了多少事嗎?收集證據,寫法律文書,跑法院立案,跟對方溝通……這些事我自己做,一是冇時間,二是不懂,三是容易情緒化。律師不一樣,他冷靜,專業,知道怎麼用法律語言說話。”

她鎖好檔案袋,看向李雪梅:“所以啊雪梅,你一定要好好讀書。書念好了,懂的多了,以後不管遇到什麼事,都能更好地保護自己。就算不懂,至少知道該找誰幫忙,不至於被人欺負了還啞巴吃黃連。”

李雪梅認真聽著。

這些話如同種子一樣落在她心裡。

她忽然想起母親馬春蘭,若是母親當年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是不是就不用受李家那麼多年的氣?

如果自己以後有能力掙大錢,是不是可以讓母親過得更好,再也不受任何人的委屈?

“芳茹姐,等官司打完了,飯店就完全歸你了嗎?”她問。

“律師說大概率是。”趙芳茹臉上露出一絲真正的笑容,“我是無過錯方,又是飯店的實際經營者,法院應該會判給我。當然,我得給陳鑫一部分折價款,但不會多。律師算了,大概給他兩成左右。”

她走到窗邊,看著外麵自家飯店的招牌:“等飯店拿回來,我打算重新裝修一下,換塊新招牌。菜式也調整調整,做點特色。到時候,日子就好過了。”

李雪梅看著趙芳茹的側臉。

陽光透過窗戶照進來,在她臉上投下明暗交錯的影子。

這一刻的芳茹姐,雖然眼角有了細紋,但眼神裡有光,那是一種掌握自己命運的篤定。

“芳茹姐,你真厲害。”她由衷地說。

“不是我厲害,是法律厲害。”趙芳茹轉過頭,認真地看著李雪梅,“雪梅,咱們女人,以前活得太不容易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受了委屈隻能往肚子裡咽。但現在不一樣了,趕上了好時代,國家有法律保護我們。雖然還有不公平的地方,但至少有條路可以走。”

她頓了頓,聲音更堅定:“所以,你一定要考上大學。走出去,看更大的世界,學更多的本事。將來不管遇到什麼,都有底氣麵對。”

李雪梅重重點頭。

她走到自己的書包前,拿出筆記本和筆:“芳茹姐,你能再跟我講講打官司的流程嗎?還有那些法律條文,我想記下來。”

趙芳茹有些意外,但隨即笑了:“好,你記。多懂點冇壞處。”

那個下午閒下來的時間,趙芳茹一邊收拾,一邊跟李雪梅講立案需要哪些材料,開庭是什麼流程,證據要怎麼收集纔有效。

李雪梅認真記著,筆尖在紙麵上飛快移動。

有些地方聽不懂,她就問,趙芳茹就解釋,解釋不清的就說:“這個我得問律師,下次告訴你。”

傍晚,飯館開始上客。

李雪梅收起筆記本,繫上圍裙開始忙碌。

端菜、收錢、洗碗,手腳麻利。

忙到九點多,客人才漸漸少了。趙芳茹下了一大碗肉絲麪,多加了個荷包蛋,端給李雪梅。

“快吃,累壞了吧?”

“不累。”李雪梅接過麵,熱氣撲麵而來。

她夾起一筷子,麪條勁道,湯頭鮮美。

她吃得很香,不隻是因為餓,還因為心裡踏實。

吃完麪,李雪梅幫著一塊收拾完,才背起書包準備回學校。

趙芳茹送她到門口,塞給她一本書。

“這是什麼?”

“自己看看。”

李雪梅低頭看去,是一本嶄新的《法律常識手冊》,封皮是藍色的,印著國徽。

“我之前去書店買的。”趙芳茹說,“我看你對這些感興趣,就把這本基礎的送你。你有空看看,不懂的咱們一起琢磨。”

李雪梅捧著書,心裡暖暖的。“謝謝芳茹姐。”

“謝什麼。快回去吧,路上小心。”

李雪梅把書小心地放進書包,走出店門。

夏夜的風吹過來,帶著白天殘留的暑氣和夜市隱約的喧囂。

她走在回學校的路上,腳步輕快。

她知道,前路還長,還有很多東西要學,很多關要過,但至少現在,她除了書本知識之外,還懂了一些生活中會用到的法律。

雖然還隻是最基礎的一點,但有了開始,就不怕走不到更遠的地方。

回到宿舍,她洗漱完畢,冇有立刻睡覺,而是翻開那本《法律常識手冊》。

目錄很清晰:憲法、刑法、民法、婚姻法……

她翻到婚姻家庭篇,找到關於離婚和財產分割的章節,就著吊燈昏黃的光,一行行讀起來。

八月的最後一週,暑氣依然逼人。

李雪梅的生活規律得像鐘擺,利用休息放鬆的時間,她把趙芳茹給的那本《法律常識手冊》看了一大半,重點章節還做了筆記。

有些概念還是模糊,但至少知道了大概框架。

趙芳茹的官司在這個月底開了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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