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她聞得出來 > 第五章:殯葬用品店

她聞得出來 第五章:殯葬用品店

作者:真相請說話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4-19 05:27:25

監控的畫麵一幀幀回放,最終定格在案發當天淩晨兩點十七分。沈建國那輛銀灰色的麵包車駛出小區大門,沒有走主幹道,而是拐進了一條燈光昏暗的支路,一路朝著城西老城區的方向開去。沿途的卡口記錄顯示,車輛行駛了二十三分鐘,最終停在一處僻靜的街角,整整停留了四十二分鐘,之後才沿原路返回。

那個位置沒有居民樓,沒有商鋪,唯獨開著一家門頭不大的殯葬用品店,灰黑色的招牌在夜裡顯得格外冷清。

店主名叫劉東,今年三十四歲,本地人,在這裡開店快八年。周策帶著小王和林硯趕到時,卷閘門半拉著,店裡瀰漫著一股黃紙、漿糊和香燭混合的味道。劉東正站在櫃檯前紮花圈,手指被竹篾和紙屑染得發白,動作熟練卻透著一股說不出的僵硬。

聽見腳步聲,他猛地抬起頭,看見身著便衣的三人,眼神先是一愣,隨即堆起一臉侷促的笑。

“警察同誌?”他放下手裡的活計,在沾著紙屑的圍裙上用力擦了擦手,聲音有些發緊,“是……是有什麼事嗎?”

周策沒有多餘的客套,直接上前一步,亮出警官證,聲音平靜卻帶著不容迴避的壓迫感:“我們是市局刑偵隊的,找你瞭解點情況。沈建國這個人,你認識嗎?”

劉東的瞳孔微微收縮,臉上的笑容僵了一瞬,快得幾乎讓人無法察覺。他連忙點頭,語氣盡量顯得自然:“認識認識,老沈嘛,我們從小一塊兒長大的,發小。他最近怎麼了?是出什麼事了?”

“他妻子趙美琴,死了。”周策盯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清晰地說,“屍體在沈建國自家地下室被發現,已經被水泥和石灰封藏多日。”

這句話落下,劉東整個人都像是被凍住了。他臉上的笑意徹底消失,嘴唇微微張著,卻說不出一句話。右手不自覺地攥緊了身上的圍裙邊角,指節因為用力而泛出青白,連呼吸都變得淺而急促。

“這……這跟我沒關係啊,我什麼都不知道!”他慌忙擺手,語氣裡帶著明顯的慌亂,“我跟老沈是認識,但我們好久沒正經見麵了,他家裡的事我真的不清楚!”

“不清楚?”周策拿出手機,點開儲存好的監控截圖,遞到他麵前,“案發當天淩晨兩點多,沈建國開車停在你店門口,待了四十二分鐘。你告訴我,你們沒見麵?”

劉東的目光掃過螢幕,身體明顯晃了一下。他嚥了口唾沫,聲音低了幾分:“是……是來過。但他就是臨時過來坐坐,說跟老婆吵架了,心裡不舒服,想找個人喝兩口。我們就在門口聊了會兒,他喝了半杯酒就走了,別的我真的一概不知。”

“淩晨兩點,專程跑過來喝酒?”小王在一旁忍不住開口。

劉東沒接話,隻是彎腰從櫃檯底下摸出一個癟了的塑料酒瓶,放在桌麵上:“你們看,酒還在這兒,我沒騙人。他那天情緒特別差,坐了沒一會兒就走了,我真的沒參與他家裡的事。”

林硯始終站在角落,沒有說話,隻是安靜地觀察著劉東的一舉一動。

她注意到,劉東說話時眼神始終不敢與人長時間對視,目光總是下意識飄向店內最偏的那個牆角。那裡堆著一堆尚未完工的紙紮,紙房子、紙轎車、紙人層層疊疊摞在一起,最上方放著一個隻糊了一半的紙冰箱,邊角還露著粗糙的竹篾。

林硯不動聲色地走過去,彎腰假裝翻看那些紙紮製品。她輕輕拿起那個半成品紙冰箱,手腕微微一翻,冰箱下方立刻露出一隻被壓得皺巴巴的透明塑料袋。

袋子裡裝著幾件女裝。

最上麵的那一件,是一條淺色係的碎花連衣裙。林硯的指尖一頓,隻看了一眼,便確認無誤——這和趙美琴失蹤當天,監控裡穿著的那條裙子,款式、花色、甚至布料紋理,完全一致。

她拎起塑料袋,站起身,回頭看向劉東。

“劉老闆,”林硯的聲音很輕,卻異常清晰,“這些衣服,是誰的?”

劉東的臉色在這一刻徹底變了。從慌亂的蒼白,轉為一片死灰。他張著嘴,喉嚨滾動了幾下,卻一個字都發不出來,整個人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氣。

周策立刻走了過來,接過塑料袋,將裡麵的衣物一件件拿出攤開。除了連衣裙,還有內衣、外套,以及一條深色的長褲。而在那條碎花裙的領口內側,一塊暗褐色的印記格外刺眼,明顯是經過反覆清洗,卻依舊無法徹底褪去的陳舊血跡。

“把人帶走,所有物品全部扣押,回去仔細勘驗。”周策的聲音沒有一絲溫度。

劉東雙腿一軟,再也支撐不住,整個人順著櫃檯滑落在地,眼神空洞,麵如死灰。

這家看似普通的殯葬用品店,藏著的顯然不隻是紙紮與香燭。

溫馨提示: 如果覺得本書不錯, 避免下次找不到, 請記得加入書架哦

應廣大讀者的要求, 現推出VIP會員免廣告功能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