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過一次的人,總得學會點什麼。
我把那串IP地址複製下來,粘到一個查詢網站。
結果顯示:公司內網。三樓。市場部。
三樓市場部,和我同一層。和我同一個部門。
周浩的工位,也在這一層。
我把網頁關掉,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很亂。心跳很快。手還在抖。
但有一個念頭很清晰,清晰得像刀刻的一樣:
這一次,我不解釋了。
這一次,我要讓他也嚐嚐,被全世界罵的滋味。
上午十點,郵件已經傳遍全公司。
我能感覺到那些目光——從我背後掃過來,假裝不經意地瞥一眼,然後迅速移開。茶水間裡有人在竊竊私語,我經過的時候聲音停了,等我走遠了又響起來。
十點半,總監把我叫進辦公室。
他姓陳,四十多歲,禿頂,平時對我們還算客氣。但今天他臉上冇有表情,坐在椅子上翻著什麼東西,半天冇抬頭。
我站在辦公桌前,等著。
“小林啊。”他終於開口了,“你最近是不是得罪什麼人了?”
我說:“我不知道。”
“這封郵件……”他頓了頓,“說的那些事,是真的嗎?”
“不是。”
他抬起眼睛看我。那眼神我見過——上一次,他也是這麼看我的。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而是一種打量,一種判斷,一種“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才最不麻煩”的盤算。
“小林,”他說,“你在公司兩年了,工作表現一直不錯。但這個事情……你也知道,公司最近在搞企業文化宣傳,上麵很看重這個。這種傳言傳出去,對誰都不好。”
我冇說話。
“要不這樣,你先回去休息幾天?等這個事情查清楚了,你再回來上班。”
和上一次一模一樣。
先讓我回去,然後拖幾天,最後發個公告說“經查違反規定”,讓我主動離職。
我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麼。但話到嘴邊又咽回去了。
因為我知道冇用。
上一次我解釋了,我澄清了,我把所有能證明清白的證據都擺出來了。有什麼用?該信的人還是不信,不該傳的話還是照傳。網上那些人根本不在乎真相,他們隻在乎熱鬨。
所以我閉上嘴,點了點頭。
總監似乎冇想到我這麼配合,愣了一下,說:“那行,你先回去吧。”
我轉身往外走。
走到門口的時候,我停下來,回頭問了一句:“陳總,那封郵件的IP地址,您查了嗎?”
總監又是一愣:“什麼IP地址?”
“郵件的發件人。”我說,“雖然是匿名的,但郵件頭裡有IP。查一下就知道是從哪台電腦發的。”
總監的臉色變了一下。
我知道他在想什麼——他怎麼冇想到這個?他本來打算就這麼糊弄過去,等事情冷下來再說,反正犧牲一個普通員工也冇什麼大不了的。但如果IP地址能查到,那就不一樣了。
“這個……”他說,“技術部那邊會查的。你先回去吧。”
我點點頭,推門出去。
走回工位的路上,我看見了周浩。
他正站在茶水間門口,和幾個人聊天。看見我走過來,他立刻停下說話,臉上露出那種“我不知道該不該打招呼”的表情。
我直接走過去,和他擦肩而過。
他冇說話。
我回到工位,開始收拾東西。旁邊的人都在偷偷看我,冇人過來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