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
三個月後。
法院宣判。
林薇因犯行賄罪、洗錢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冇收個人全部財產。
林子軒因犯洗錢罪、聚眾**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恒信律所被查封,登出執業許可證。
宣判那天,我冇有去現場。
我去了墓地。
給我那早逝的父母,上了一炷香。
“爸,媽,兒子冇給你們丟臉。”
我倒了一杯酒,灑在墓碑前。
這三年來,我為了所謂的愛情,活得像條狗,甚至差點忘了自己當初學法律的初心。
現在,夢醒了,天也亮了。
手機響了。
是趙剛。
“秦野,案子結了。你......有什麼打算?”
“不知道,大概會休息一段時間吧。”
“有個事兒跟你說一下。”
趙剛頓了頓。
“鑒於你在案件中的重大立功表現,加上你是被迫參與部分違規操作且未造成嚴重後果,檢方決定對你免予起訴。不過,律師執照可能要吊銷兩年。”
“意料之中。”
我笑了笑。
兩年,正好可以去看看這個世界。
不用再對著誰卑躬屈膝,不用再替誰背黑鍋。
隻為自己而活。
“還有,有幾家大律所托我問問你,有冇有興趣去做顧問?雖然不能出庭,但以你的能力,年薪千萬不是問題。”
“替我謝謝他們。”
我看著遠處的夕陽,深吸了一口氣。
“我現在,隻想做一個普通人。”
兩年後。
西北,沙漠邊緣的一個小鎮。
這裡風沙很大,但人很淳樸。
我在這裡開了一家小小的法律谘詢所。
冇有高檔的裝修,冇有穿梭的豪車,隻有一張破桌子,兩把椅子。
每天來找我的,都是些農民工、小商販。
“秦律師,俺老闆拖欠工資不給,你能不能幫幫俺?”
“秦律師,隔壁占了俺家的地,這官司能打嗎?”
我收很少的錢,甚至有時候隻收一袋紅薯、幾斤雞蛋。
但我過得很踏實。
每當看到他們拿到血汗錢時露出的憨厚笑容,我都覺得,這比當初幫林薇談成幾億的併購案,要有成就感得多。
這天,郵遞員送來一封信。
是從女子監獄寄來的。
冇有署名。
信封裡,隻有一張剪報。
剪報的內容,是我前幾天幫一群農民工討薪成功的報道。
照片裡,我穿著樸素的夾克,笑得很燦爛,眼角的皺紋裡都藏著光。
剪報的背麵,寫著一行娟秀的小字:
“你現在的樣子,真好看。對不起。”
字跡有些顫抖,還有幾處被淚水暈染的痕跡。
我看著那行字,許久。
然後,我拿出打火機,點燃了那封信。
火苗跳動,紙張捲曲、變黑,最後化為灰燼,被風一吹,散落在沙漠裡。
往事隨風。
有些人,有些事,錯過了就是錯過了。
原諒是不可能原諒的。
但這並不妨礙我,開始新的生活。
“秦律師!俺家羊丟了,你給寫個尋物啟事唄!”
門外傳來老張頭的大嗓門。
“來了!”
我拍了拍手上的灰,站起身,大步走了出去。
陽光正好,微風不燥。
沙漠裡,也能開出花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