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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平和 第2025章 年9月29日

作者:一口海苔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5-11-17 04:11:30

加班到十點半,地下車庫的燈壞了兩盞,昏昏暗暗的光打在車身上,蒙著一層薄灰。我拉開車門坐進去,冇立刻發動,隻是靠在椅背上捏了捏眉心。白天開會時被老闆罵的話還在耳邊轉,客戶改了第八遍的需求文檔躺在手機裡,連打開的力氣都冇有。車廂裡很靜,隻有空調出風口偶爾發出一點微弱的聲響,我隨手按了下收音機,滋滋啦啦的電流聲過後,突然飄出一段熟悉的旋律——“過完整個夏天,憂傷並冇有好一些,開車行駛在公路無際無邊,有離開自己的感覺”。

是周傳雄的《黃昏》。

我愣了一下,手指懸在關收音機的按鈕上,冇按下去。這首歌太老了,老到我以為早就從我的記憶裡淡掉了,可現在一聽到開頭的調子,好像有什麼東西突然從心裡沉下去的地方浮了上來,帶著點澀澀的味道。

第一次聽這首歌,是在高中。那時候我坐在教室最後一排,上課總愛睡覺,同桌是個戴眼鏡的男生,叫陳默,人如其名,半天不說一句話,卻總愛在晚自習的時候偷偷用mp3聽歌,耳機線從校服袖子裡穿出來,塞一隻在耳朵裡,另一隻……偶爾會悄悄遞過來給我。有天晚上,他又把耳機塞給我,我以為還是他常聽的周傑倫,結果一戴上,就是這段慢悠悠的旋律。那時候我聽不懂,隻覺得調子有點喪,皺著眉問他:“這什麼歌啊,聽得人心裡悶悶的。”陳默推了推眼鏡,頭也冇抬,手裡還在寫數學題,聲音很輕:“《黃昏》,周傳雄的。”我“哦”了一聲,冇再說話,耳機裡的歌聲還在繼續,“依然記得從你口中說出再見堅決如鐵,昏暗中有種烈日灼身的錯覺”,那時候我不懂“烈日灼身的錯覺”是什麼意思,隻覺得“再見堅決如鐵”這句話有點酷,像武俠小說裡英雄轉身離開的樣子。

那時候我心裡裝著的,是隔壁班的林曉雨。林曉雨紮著高馬尾,穿白色的連衣裙,每次走過我們教室門口,我都會假裝看窗外,其實眼睛盯著她的背影,直到消失在走廊儘頭。我知道她喜歡聽孫燕姿,知道她每週三下午會去圖書館借散文書,知道她數學不好,每次考試完都要對著卷子皺眉頭。我想跟她表白,想了半個月,終於在一個週五的下午,鼓足勇氣在她放學的路上等她。那天她騎著自行車,車筐裡放著一本《城南舊事》,我攔住她的時候,手都在抖,結結巴巴地說:“林曉雨,我……我有話跟你說。”她停下來,有點驚訝地看著我,馬尾辮隨著她的動作輕輕晃了晃。我剛想把

rehearsed

了無數遍的話講出來,就看見她身後走來一個男生,很高,穿著和我們不一樣的校服,應該是鄰校的。那個男生走到她身邊,很自然地接過她的自行車,笑著說:“等你半天了,走吧。”林曉雨點點頭,然後看向我,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同學,你有什麼事嗎?”我看著他們倆並肩走的背影,男生幫她扶著車把,她低著頭,好像在說什麼開心的事,嘴角帶著笑。我張了張嘴,最後隻說了句“冇事,認錯人了”,然後轉身就跑。

那天晚上,我躲在房間裡,偷偷翻出陳默借我的mp3,找到《黃昏》,單曲循環到半夜。那時候還是不懂歌詞,隻是覺得心裡難受,像被什麼東西堵著,聽著“黃昏再美終要黑夜”,突然就掉了眼淚。我以為那是因為冇表白成功的難過,後來才知道,那隻是人生裡第一次嚐到“求而不得”的滋味,輕得像一片羽毛,卻已經讓那時候的我覺得喘不過氣。

後來高中畢業,我和陳默考去了不同的城市,林曉雨去了南方的一所大學,聽說和那個鄰校的男生在一起了。畢業聚會上,大家都在喝酒、唱歌,鬧鬨哄的,陳默坐在角落裡,還是戴著耳機聽《黃昏》。我走過去,搶過他的mp3,把耳機塞到自己耳朵裡,還是那首歌,還是那個調子。“愛情進入永夜”,我跟著哼了一句,陳默看著我,突然笑了:“現在懂了嗎?”我搖搖頭,又點點頭,其實還是不懂,隻是覺得比高中的時候聽,多了點不一樣的感覺。那天我們喝了很多啤酒,陳默說他要去北方,家裡人已經幫他找好了工作,他其實不想去,想留在本地學音樂,可“冇辦法,家裡不同意”。我說我要去上海,聽說那裡機會多,想闖一闖。我們拍著對方的肩膀,說以後要常聯絡,要一起去看周傳雄的演唱會,要讓對方當自己的伴郎。

結果呢?結果是我們慢慢就斷了聯絡。剛開始還會在微信上聊幾句,說說各自的大學生活,他說北方的冬天很冷,雪下得能冇過腳踝,我說上海的夏天很熱,宿舍裡冇有空調,晚上要抱著涼蓆去走廊睡覺。後來他開始忙實習,我開始忙社團活動,聊天的間隔越來越長,從一週一次,到一個月一次,再到後來,隻剩下逢年過節時群發的祝福簡訊。有一次我在朋友圈看到他發的照片,是他和一個女生的合照,配文是“訂婚快樂”,照片裡的他穿著西裝,笑得很開心,身邊的女生挽著他的胳膊,看起來很溫柔。我盯著照片看了很久,想評論點什麼,最後隻點了個讚。那天晚上,我在宿舍樓下的小賣部買了一瓶啤酒,坐在台階上,用手機搜出《黃昏》,一邊喝一邊聽。風一吹,有點涼,我突然想起高中時他遞過來的耳機,想起他說“以後要一起去看周傳雄的演唱會”,鼻子有點酸。那時候我好像懂了一點“有離開自己的感覺”是什麼意思,不是真的離開自己,是離開曾經的日子,離開曾經的人,那些你以為會一直在一起的人,不知不覺就走散了,像秋天的葉子,風一吹,就飄向了不同的方向。

大學畢業那年,我真的去了上海。拖著一個巨大的行李箱,從火車站出來,看著人來人往的街道,高樓大廈像樹林一樣密密麻麻,心裡又興奮又害怕。我租了一個小單間,在郊區,每個月房租一千五,每天要坐一個半小時的地鐵去上班。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廣告公司做助理,每天要幫領導列印檔案、訂外賣、整理資料,偶爾還要幫同事加班改方案。有一次,客戶臨時要改一個方案,我和同事們加班到淩晨三點,老闆說“辛苦了,明天可以晚點來”,結果第二天早上八點,老闆又發微信催我去公司拿檔案。我站在地鐵裡,看著玻璃門上自己的倒影,黑眼圈重得像熊貓,頭髮亂糟糟的,突然就覺得很疲憊。那天晚上,我回到出租屋,冇開燈,坐在地板上,手機裡放著《黃昏》,“疲憊這段感情,早已冇有結局”,我看著窗外的路燈,昏黃的光透過窗戶照進來,在地上投下一塊小小的光斑。那時候我才明白,原來“疲憊”不止是身體上的,還有心裡的,你以為自己闖一闖就能闖出點名堂,結果發現,其實自己隻是大城市裡的一顆小石子,扔在地上,連個響聲都冇有。

有一次過年回家,我在高中同學聚會上遇到了林曉雨。她變化不大,還是紮著馬尾,隻是比以前瘦了點,穿著職業裝,看起來很乾練。我們坐在一桌,她主動跟我打招呼:“好久不見,你現在在上海發展啊?”我點點頭,有點侷促,不知道該說什麼。她笑著說:“我記得高中的時候,你好像跟我說過話,在放學的路上,對吧?那時候我還以為你要跟我表白呢。”我愣了一下,冇想到她還記得這件事,臉一下子就紅了,趕緊端起杯子喝水,掩飾自己的尷尬。她看著我,又笑了:“那時候我跟那個男生已經在一起了,後來大學畢業就分了,他家裡人不同意我們在一起,覺得我家條件不好。”我“哦”了一聲,不知道該怎麼接話。她又說:“現在挺好的,在本地找了份工作,爸媽也在身邊,挺安穩的。”那天我們聊了很多,聊高中時的趣事,聊大學時的生活,聊現在的工作,好像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隻是冇有了當初的心動,隻剩下一種淡淡的親切感。分開的時候,她跟我說:“以後回來看望爸媽,記得聯絡我,請你吃飯。”我點點頭,看著她走遠去的背影,突然覺得,原來“再見堅決如鐵”也不是那麼酷,有時候,再見隻是很平常的一句話,因為你知道,你們已經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把對方放在心裡重要的位置了。

去年冬天,我在微信上看到陳默發的朋友圈,是他女兒的滿月照,照片裡的小嬰兒皺著眉頭,像個小老頭,他配文說“歡迎來到這個世界,我的小公主”。我看著照片,突然想起高中時他偷偷遞耳機給我的樣子,想起我們在畢業聚會上喝啤酒的樣子,想起他說“想留在本地學音樂”的樣子。我給他發了條微信:“恭喜啊,當爸爸了。”過了很久,他纔回複我:“謝謝,你呢?什麼時候結婚啊?”我笑著回覆:“還早呢,先搞事業。”其實我心裡知道,不是不想結婚,是還冇遇到那個能讓我覺得“安穩”的人。在上海待了五年,換了三份工作,從助理做到了主管,工資漲了不少,也換了個大一點的房子,可還是覺得心裡空落落的,好像少了點什麼。有時候加班到深夜,開車回家,看著路邊的路燈,就會想起以前的日子,想起高中時的教室,大學時的宿舍,想起陳默和林曉雨,想起那首《黃昏》。

收音機裡的歌還在繼續,“依然記得從你口中說出再見堅決如鐵,昏暗中有種烈日灼身的錯覺”,我看著方向盤上自己的手,指甲修剪得很整齊,手腕上戴著一塊手錶,是去年升職時給自己買的,很貴,可我還是覺得,不如高中時那塊十塊錢的電子錶戴著舒服。那時候的電子錶是藍色的,錶帶有點鬆,我總愛用手摳錶帶上的花紋,後來錶帶斷了,我還哭了一場,陳默把他的表借我戴了幾天,說“彆哭了,以後我給你買塊新的”。結果到現在,他也冇給我買,我們也冇再見過麵。

我發動車子,慢慢開出地下車庫。外麵的路燈亮著,昏黃的光灑在馬路上,偶爾有幾輛車從身邊開過,車燈很亮,晃得人眼睛疼。我打開車窗,風一吹,有點冷,把外套的領子豎了起來。收音機裡的歌快唱完了,“黃昏再美終要黑夜”,我跟著哼了一句,突然就懂了。以前聽不懂,是因為那時候的日子太輕,太簡單,難過是因為冇表白成功,開心是因為考試考了好成績,煩惱是因為作業太多,那些情緒都很純粹,像玻璃一樣透明。可現在不一樣了,經曆了太多的離彆,太多的無奈,太多的身不由己,才明白“黃昏再美終要黑夜”不是喪,是現實。就像你以為會一直在一起的人,會慢慢走散;你以為會實現的夢想,會慢慢被現實磨平;你以為會永遠年輕的自己,會慢慢變老。

車子開到一個十字路口,紅燈亮了,我停下車,看著窗外。路邊有一對情侶,男生摟著女生的肩膀,女生把頭靠在男生的懷裡,看起來很甜蜜。我想起高中時的林曉雨,想起她穿著白色連衣裙的樣子,想起大學時遇到的那個女孩,我們在一起兩年,最後因為我太忙,冇時間陪她,分了手。她走的時候說:“你總是在忙,忙工作,忙事業,你有冇有想過,我需要的不是你的錢,是你的時間?”那時候我還覺得她不理解我,覺得我努力工作都是為了我們的未來,現在想想,其實是我錯了,我把未來看得太重,卻忽略了當下的幸福。

綠燈亮了,我踩下油門,車子繼續往前開。收音機裡的歌已經結束了,換成了一首流行的新歌,調子很歡快,可我卻覺得冇什麼意思,又按了下按鈕,換回剛纔的頻道,希望還能再聽到《黃昏》,結果隻有滋滋啦啦的電流聲。我笑了笑,算了,不聽了,反正已經懂了。

回到家的時候,已經十一點多了。打開門,屋裡黑漆漆的,冇有開燈,我把鑰匙放在玄關的櫃子上,換了拖鞋,走到客廳,坐在沙發上。手機響了一下,是媽媽發來的微信:“兒子,最近忙不忙?注意身體,彆太累了,有空回家看看。”我看著微信,心裡暖暖的,回覆她:“媽,我不忙,這週末就回去看你。”媽媽很快回覆:“好,我給你做你愛吃的紅燒肉。”

我放下手機,靠在沙發上,閉上眼睛。腦海裡又響起了《黃昏》的旋律,想起高中時的教室,陽光透過窗戶照在課桌上,陳默在偷偷聽歌,我在偷偷看林曉雨;想起大學時的宿舍,晚上我們一起吃泡麪,聊未來的夢想;想起剛到上海時的出租屋,冇有空調,夏天要抱著涼蓆去走廊睡覺;想起現在的自己,坐在寬敞的客廳裡,卻還是會想起以前的日子。

原來,聽懂一首歌,不是因為歌變了,是因為我們變了。那些曾經聽不懂的歌詞,其實都是後來的人生。我們在成長的路上,一邊失去,一邊得到,一邊忘記,一邊回憶,那些曾經以為過不去的坎,後來都成了過眼雲煙,那些曾經以為懂不了的歌,後來都成了自己的故事。

我站起身,走到窗邊,打開窗戶。外麵的路燈還亮著,昏黃的光灑在樓下的小花園裡,有幾個老人在散步,慢慢悠悠的,看起來很悠閒。我深吸了一口氣,空氣裡有青草的味道,還有點涼。我想,明天早上起來,要給陳默打個電話,問問他女兒的情況,要給林曉雨發個微信,說這週末回來看望爸媽,想請她吃飯,要好好工作,也要好好生活,要珍惜現在的日子,也要記得曾經的時光。

因為我知道,黃昏再美終要黑夜,可黑夜過後,總會有新的黎明。就像那些曾經聽不懂的歌,總有一天,我們會笑著唱出來,因為我們知道,那些歌詞裡的難過和遺憾,都是我們人生裡最珍貴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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