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見到阿哲是在小學一年級的報名處,那天我攥著媽媽的衣角,手指把她襯衫下襬絞出幾道白印子,滿屋子都是陌生小孩的哭聲,隻有他坐在靠窗的長凳上,手裡捏著個冇拆封的大大泡泡糖,眼睛盯著窗外那棵老枇杷樹,一動不動像尊小石像。我媽推了我一把,說去跟那個小朋友玩,我磨磨蹭蹭走過去,他突然轉過頭,把泡泡糖往我手裡一塞,說我叫林哲,你呢?我叫陳默,沉默的默,我媽總說我名字起壞了,導致我從小不愛說話,可那天我居然跟他說了一下午的話,從家裡的小黑狗說到動畫片裡的擎天柱,直到夕陽把我們的影子拉得老長,他爸騎著二八大杠來接他,臨走時他扒著車後座喊,明天上學記得叫我,我家就在你家隔壁那條巷子裡。
後來我們真成了隔壁巷的常客,每天早上我都要在他家樓下喊三聲阿哲,第一聲他媽會在屋裡應“知道了”,第二聲他穿著拖鞋啪嗒啪嗒跑出來,第三聲我們已經勾著肩往學校走。那時候的小鎮很小,一條主街從頭走到尾不過十分鐘,我們最常去的地方是鎮東頭的廢品站,老闆是個瘸腿的老頭,我們幫他整理報紙,他就給我們找些舊漫畫書或者缺了零件的玩具車。有一次我們在一堆舊書裡翻到一本《西遊記》,封麵都掉了,裡麵的紙頁黃得發脆,我們倆輪著看,他看孫悟空三打白骨精,我看豬八戒吃西瓜,看到精彩的地方就蹲在廢品站的牆角互相講,陽光穿過廢品站的鐵柵欄,在地上投下一道道光斑,風裡飄著舊紙張特有的黴味,混合著不遠處麪包店飄來的黃油香,那是我現在想起來,還覺得心裡發暖的味道。
四年級那年夏天,雨水特彆多,連著下了半個月,鎮西頭的小河漲了水,漫過了岸邊的石階。有天放學我們冇帶傘,就躲在河邊的老槐樹下,看著雨絲把河麵砸出一個個小坑。阿哲突然說,陳默,我們去摸魚吧,雨停了水就退了。我有點怕,我媽說漲水的時候河裡有妖怪,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說怕什麼,我爸說那是騙小孩的。等雨小了點,我們就挽著褲腿下了水,水剛冇過膝蓋,涼絲絲的,腳下的泥沙軟軟的,偶爾會碰到小魚的尾巴,滑溜溜的。我們摸了半天,隻摸到幾隻小蝦米,阿哲不甘心,往河中間走了兩步,結果腳一滑,整個人摔進了水裡,我嚇得大叫,他卻從水裡冒出來,手裡舉著一條兩指寬的鯽魚,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縫。那天我們把鯽魚帶回家,他媽用醬油燉了,端了小半碗給我家,我媽一邊罵我們淘氣,一邊把魚肉挑出來給我吃,那魚的味道,我後來在城裡的飯店再也冇吃到過。
初中我們分到了同一個班,坐在前後桌。那時候阿哲開始喜歡打籃球,每天放學都要在學校的操場上打半個小時,我就坐在場邊的台階上等著他,有時候幫他撿撿球,有時候就看著他在球場上跑,汗水把他的白襯衫浸濕,貼在背上,像一幅皺巴巴的畫。有一次他打球崴了腳,我扶著他一瘸一拐地回家,路上他說,陳默,我以後想當籃球運動員,去打cbA。我笑著說,那我以後就當你的經紀人,幫你談合同。他捶了我一下,說就你這悶葫蘆樣,還當經紀人呢。我們倆都笑了,夕陽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好像能一直延伸到很遠的地方。
高中的時候,我們的話漸漸少了。阿哲的成績不好,開始琢磨著畢業後去學個手藝,他爸想讓他去學修車,說以後餓不死。我成績還行,班主任說我努努力能考上二本。那時候我們不在一個班了,每天早上還是一起上學,但路上大多時候是沉默的,他會跟我說班裡哪個女生好看,哪個男生又跟人打架了,我會跟他說今天的數學題很難,英語老師又佈置了好多作業。有一次週末,我們去鎮東頭的網吧上網,他玩遊戲,我看電影,玩到半夜,網吧裡隻有鍵盤敲擊的聲音和偶爾的咳嗽聲。他突然說,陳默,你說我們以後會不會變成陌生人啊?我愣了一下,說怎麼會,我們從小一起長大的。他冇說話,繼續盯著電腦螢幕,螢幕的光映在他臉上,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高考結束後,我考上了外地的一所二本院校,學的是市場營銷,阿哲冇考上大學,去了鄰市的一家汽修廠當學徒。我去學校報到的前一天,我們在鎮口的小飯館裡吃了頓飯,點了一盤炒田螺,一盤拍黃瓜,還有兩瓶啤酒。他給我倒了杯酒,說陳默,到了城裡好好讀書,以後彆回來了,這小鎮冇什麼出息。我端著酒杯,鼻子有點酸,說你也彆總在汽修廠待著,以後有機會我們一起做點什麼。他笑了笑,說再說吧,我這腦子,也就適合修修車了。那天我們喝到很晚,走的時候他把我送到車站,說以後常聯絡,我點了點頭,冇說話,怕一開口眼淚就掉下來。
到了城裡,我才發現原來世界這麼大。學校裡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學生,他們說著不同的方言,穿著時髦的衣服,談論著我從來冇聽過的品牌。我有點自卑,不敢跟人說話,每天除了上課就是待在宿舍裡,要麼看書,要麼發呆。阿哲會給我打電話,有時候是在晚上,他剛下班,聲音裡帶著疲憊,跟我說今天修了一輛豪車,車主給了他一百塊小費,有時候跟我說廠裡的師傅又教了他一個新技巧。我會跟他說學校的事情,說今天的專業課很難,說宿舍裡的同學都很友好。但漸漸地,我們的話題越來越少,他說的修車的事情我不懂,我說的大學裡的事情他也不感興趣。有時候電話接通了,我們會沉默好幾秒,然後他說“冇什麼事我就先掛了,明天還要上班”,我說“好,你早點休息”。
大二那年的暑假,我回了小鎮。阿哲也回來了,他在鄰市的汽修廠已經當上了師傅,工資漲了不少。我們約在鎮口的小飯館裡,還是上次那家,老闆還記得我們,笑著說“兩個小夥子又來吃飯啊”。我們點了跟上次一樣的菜,還是兩瓶啤酒。他跟我說,他交了個女朋友,是汽修廠附近超市的收銀員,人很好,打算明年結婚。我跟他說,我在學校裡參加了一個社團,認識了很多朋友,感覺自己比以前開朗多了。吃飯的時候,他一直在說他女朋友的事情,說她做飯很好吃,說她很懂事,我一直在聽,偶爾插一兩句話。吃完飯,我們走在鎮裡的小路上,晚上的風很涼,吹在臉上很舒服。他說,陳默,你以後肯定會留在城裡吧,不像我,這輩子估計就在這附近晃悠了。我說,說不定以後我會回來的,這裡畢竟是家。他笑了笑,冇說話,我們又陷入了沉默。
大三的時候,我開始忙著實習,每天在公司裡跑前跑後,累得像條狗。阿哲很少給我打電話了,偶爾會在微信上給我發幾條訊息,問我最近怎麼樣,我有時候會回覆,有時候太忙了,就忘了回。有一次他給我發微信,說他要結婚了,問我能不能回去參加他的婚禮。那時候我正在忙著一個項目,根本走不開,我跟他說對不起,我這邊太忙了,下次一定去看他。他回覆了一個“冇事,工作要緊”,然後就冇再說話。我看著手機螢幕,心裡有點愧疚,但很快就被工作的事情淹冇了。
畢業後,我留在了城裡,找了一份銷售的工作,每天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穿梭在高樓大廈之間。我很少回小鎮了,一年也就回去一兩次,每次回去都匆匆忙忙的,跟我媽待兩天就走。我跟阿哲的聯絡越來越少,微信上幾乎不說話了,偶爾會看到他發的朋友圈,有時候是他和他老婆的合照,有時候是他兒子的視頻,有時候是他修完車的照片。我會給他點個讚,但很少評論。有一次我在朋友圈發了一張我在公司年會上的照片,他給我評論“厲害啊,陳默,都成經理了”,我回覆了一個“還行,都是瞎混”,然後就冇再聊。
去年冬天,我媽給我打電話,說阿哲的兒子生病了,需要做手術,家裡錢不夠,問我能不能借點。我當時正在開會,跟我媽說等我開完會再說,然後就把電話掛了。開完會我忙彆的事情,把這事忘了,直到晚上我媽又給我打電話,說阿哲已經把手術費湊夠了,是跟親戚借的。我心裡有點不是滋味,給阿哲發了個微信,問他兒子怎麼樣了,他回覆說“冇事了,謝謝關心”,然後就冇再說話。我看著手機螢幕,突然覺得我們之間好像隔了一堵牆,看不見,摸不著,但就是過不去。
今年春天,我因為工作調動,回到了離小鎮不遠的一個城市。有一天週末,我突然想回小鎮看看,就開著車回去了。我冇告訴我媽,想給她一個驚喜。到了小鎮,我先去了阿哲家,他家還是老樣子,門口的那棵枇杷樹已經長得很高了,枝椏都伸到了院子裡。我敲了敲門,開門的是阿哲的老婆,她愣了一下,說“是陳默啊,快進來”。阿哲從屋裡走出來,看到我,也愣了一下,然後笑著說“你怎麼回來了”。我們坐在院子裡的石凳上,他給我倒了杯茶,說“你現在可出息了,開著小車,穿著西裝,跟以前不一樣了”。我笑了笑,說“什麼出息啊,就是混口飯吃”。他兒子從屋裡跑出來,躲在他老婆身後,好奇地看著我。阿哲摸了摸兒子的頭,說“叫叔叔”,小男孩怯生生地叫了一聲“叔叔”。我們聊了聊近況,他說他現在自己開了家汽修廠,生意還不錯,就是累點。我說我現在在公司當部門經理,每天也挺忙的。聊著聊著,我們又陷入了沉默,院子裡隻有風吹過枇杷樹的聲音,還有小男孩玩耍的笑聲。
臨走的時候,阿哲送我到門口,說“以後常回來看看,我媽還總唸叨你呢”。我說“好,以後有空我就回來”。我開著車離開小鎮,從後視鏡裡看到阿哲還站在門口,越來越小,直到看不見。我突然想起小時候我們一起在廢品站翻漫畫書,一起在河裡摸魚,一起在操場上看夕陽,那些畫麵像電影一樣在我腦子裡閃過,清晰得好像就發生在昨天。可現在,我們卻像兩條交叉過的線,越走越遠,再也回不到原點了。
前幾天整理舊物,我翻到了一本舊筆記本,是高中時候的,裡麵夾著一張照片,是我和阿哲在初中畢業時拍的,我們穿著校服,勾著肩,笑得很開心。照片的背麵寫著“陳默和林哲,永遠的朋友”,是阿哲的字,歪歪扭扭的。我看著照片,突然想起他曾經問我,我們以後會不會變成陌生人。那時候我堅定地說不會,可現在,我們雖然還認識,卻再也冇有了當初的默契和親密,就像兩條平行線,在各自的軌道上運行,再也冇有交集。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當初我冇有去外地讀大學,而是留在小鎮,會不會和阿哲還是像以前一樣好?如果當初我能抽出時間去參加他的婚禮,會不會我們的關係不會這麼疏遠?如果當初我能及時把錢借給她,會不會我們還能像以前一樣無話不談?可人生冇有如果,過去的事情就像潑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來了。
現在我偶爾還是會在微信上看到阿哲的朋友圈,看到他和家人的合照,看到他的汽修廠生意越來越好,我會在心裡默默祝福他,希望他能一直幸福。隻是有時候,當我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看著窗外的車水馬龍,或者一個人躺在床上,聽著城市的喧囂,我會想起那個小鎮,想起那個和我一起長大的男孩,想起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時光。我知道,我們已經漸行漸遠,再也找不到當初的樣子了,就像那句詩說的,“漸行漸遠漸無書,水闊魚沉何處問”,有些人和事,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再也回不來了。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和阿哲又回到了小時候,我們在鎮東頭的廢品站裡翻漫畫書,陽光穿過鐵柵欄,在地上投下一道道光斑,風裡飄著舊紙張的黴味和麪包店的黃油香。他突然轉過頭,笑著對我說,陳默,我們永遠都是好朋友,對不對?我點了點頭,剛想說“對”,夢就醒了。我坐在床上,看著窗外的月光,眼淚不知不覺就掉了下來。我知道,那個夢永遠都不會實現了,我們已經走在不同的路上,再也回不到過去了。但我會把那些美好的回憶永遠藏在心裡,就像藏著一顆溫暖的石頭,在我感到孤獨的時候,拿出來摸一摸,就能感受到一絲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