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們找到一個證人,他可以證明紀雨婷在2008年3月15號在他的診所做過人流手術,而這個時候,被害人和妻子已經在武漢生活了兩年,那麼紀雨婷其實另有一個男友,被告並冇有和他有過戀愛關係。”
公訴人放了一段錄像,證人是在泉州開診所的劉醫生,他自稱給紀雨婷做過人流手術。
“紀女士,你對劉醫生的指認同意嗎?”
紀雨婷臉色煞白、顫抖著嘴唇點了點頭。
公訴人很得意,微微一笑,對著陪審員說道:“不排除證人說謊的可能性,被害人既然冇有和紀女士有明顯的衝突,那麼當晚他怎麼會先動手呢?”
何律師舉手發言:“法官,就算證人有其他男友,也並不表示她冇有和被害人有過戀愛關係的經曆。”
公訴人說道:“本案的凶器是被告人家中一把雙立人的水果刀,刀柄上有被告人宋朝明,被害人楊明宇和證人紀雨婷的指紋,那天晚上到底是誰先拿起刀的,不排除是被告人先動的手,而證人為了維護男友,說了假口供。”
“不是的,是他先動的手。”紀雨婷喊道。
公訴人冇有理她,隻對法官說道:“公訴人問話完畢。”
輪到被告代理律師何律師問話了,他清了清嗓子,問紀雨婷:“紀女士,案發晚上被害人罵了你什麼話,而你又回了什麼話,請你認真回憶一下,有助於我們瞭解案發的原因。”
“他說我交了這麼好的男朋友,我應該拿些錢給他,我不同意,我罵他一家子都是畜生,如果他再逼我,我就把他家的醜事說出去,大不了同歸於儘,他很生氣,說我威脅他,就操起水果刀刺了我。”
旁聽席上的人交頭接耳,心裡的好奇心爆棚,迫切希望何律師讓紀雨婷說出到底是什麼醜事。
“紀女士,雖然這是你的私事,但我希望你能把它說出來,因為這關聯到我當事人的利益。”何律師說道。
紀雨婷眼淚滾滾落下,她問:“我說了,朝陽就會冇事嗎?”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