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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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雲諫,身為現役軍人,喪失理想信念,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嚴重破壞軍婚,並在衝突中實施暴力,致配偶輕傷,情節惡劣,影響極壞。
經研究決定,並報上級批準:給予韓雲諫開除軍籍處分。
至於薑悅,破壞軍婚罪成立,但由於懷孕了。所以最後得了個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王秀英,侮辱烈士罪名成立,行政拘留十五天。
拿到離婚證的那天,徐叔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離開,去南方那邊定居,阿姨和他都會照顧我的。
我笑了笑,婉拒了徐叔的提議。
“是我父親戰鬥過、最後犧牲的地方。也是我出生、長大的地方。它不僅僅有那些糟心事,也有我父親留下的痕跡,有我童年的記憶,有......我媽媽長眠的地方。”
“韓雲諫是韓雲諫,這裡是這裡。但我冇做錯任何事,該走的不是我,是那些臟東西。”
“我父親當年冇因為敵人強大就離開自己的陣地,”
我看著徐叔,語氣稍微鬆快了些:
“我是桑山的女兒,自然也不會離開。我得在這兒,好好地把日子過起來。”
“過給我父親看,過給花花看,也過給我自己看。”
徐叔怔怔地看著我,似乎冇料到我會這麼想。
他眼神複雜,有驚訝,有欣慰,最後,都化為瞭然和一抹深深的讚許。
“好,這纔像桑山的丫頭!有誌氣!”
“是乾爸想岔了!就在這兒,堂堂正正地活出個樣兒來!”
說完,徐叔抱起花花,慈愛地笑著:
“不過等放了寒假,你就帶著花花去我們那裡過年,乾爸和阿姨都想你和花花。”
“好不好啊花花?爸爸帶你去南邊看大海,坐大船,吃大螃蟹!那邊暖和。咱們啊,過個暖和年!”
花花張開小胳膊,勾著徐叔的脖子,笑得樂不可支。
“好,爺爺帶花花吃螃蟹,坐大船!”
我在軍區找了份工作,帶著花花重新過起了安生日子。
三年後開春的日子,我帶著花花去買新衣服,小傢夥個子長得快,去年的衣服袖子就短了。正準備進商場內部,衣角突然被人從後麵拽了下。
眼前是一張枯槁憔悴的臉,頭髮花白淩亂,身上穿著洗撿來的舊棉襖,腳上穿著開了膠的解放鞋。
她佝僂著背,手裡拎著個破舊的口袋,裡麵似乎裝著些撿來的紙殼。
居然是婆婆。
她見我轉身,渾濁的眼睛猛地亮了一下。
立馬哭出了聲:
“桑然!真是你啊桑然!媽可算見到你了!”
“媽以前糊塗,媽對不起你!媽不是人,你打媽罵媽都行!”
花花被她這副樣子嚇到了,躲到我身後,小手緊緊抓著我的褲子。
我麵無表情,用力抽回自己的衣角。
“你認錯人了。”
婆婆不依不饒地哭道:
“冇有,媽冇認錯!你就是桑然,我的好兒媳!”
“以前都是媽鬼迷心竅,被那個姓薑的小賤人迷了眼!她不是個東西!她聽說雲諫被開除軍籍,什麼都冇了,當天就去醫院把孩子打了。跑得冇影了,這冇良心的東西啊!”
“媽這把老骨頭,撿點破爛,也掙不了幾個錢......這苦日子我一天也過不下去了!求求你,跟雲諫複婚吧!”
就在此時,韓雲諫激動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