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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加普羅夫關於向阿富汗派遣代表團給蘇共中央國際部的報告\\n\\n(1982年7月26日)\\n\\n秘密\\n\\n蘇共中央國際部:\\n\\n根據蘇共中央政治局1982年4月16日第55\\/21號“關於蘇聯和阿富汗民主共和國相互派遣社會團體代表團”的決議、蘇共中央書記處1982年7月20日第69\\/88號“關於1982年至1983年蘇共與阿富汗人民民主黨兩黨交往計劃”的決議,茲報告如下:\\n\\n土庫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1982年將向阿富汗民主共和國派遣兩個代表團,一個在今年9月,另一個在11月。第一個代表團5~10人,由土庫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家勞動委員會主席、土庫曼**中央候補委員、土庫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最高蘇維埃代表涅季爾馬梅德·阿洛沃夫同誌率領。\\n\\n我代表團希望到阿富汗民主共和國赫拉特省、巴爾赫省和希比爾甘市所在省的土庫曼族居民點訪問。\\n\\n土庫曼**中央書記 穆·加普羅夫(簽字)\\n\\n1982年7月26日\\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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