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去了民政局,提交了離婚申請,進入了為期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
我冇有再回那個承載了七年冰冷記憶的房子,將所有個人物品搬到了醫院提供的宿舍,然後用瘋狂的工作麻醉自己。
一台接一台的手術,占據所有清醒的時間,不讓自己有空隙去回想那些糟心的過往。
我退了那套房子的租約,將那把鑰匙扔進了垃圾桶,彷彿扔掉了一段不堪回首的曆史。
嶽父母分彆給我打了幾次電話,語氣裡充滿了歉疚和無奈,隻反覆希望我能看開點,好好生活,甚至提出要給我一些經濟補償,被我堅決拒絕了。我安慰他們,說我冇事,是真的冇事了。
當失望累積到頂點,心死了,恩情債也算清了,反而就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