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的!
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
“法律上,我是她的第一監護人!”
“你要是想跟我搶,可以,我們法庭上見!”
“你!”
婆婆氣得渾身發抖,指著我,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這些天,我經曆的一切,像一場殘酷的淬鍊。
它剝奪了我的一切,也讓我變得堅不可摧。
我不再是那個,隻會躲在丈夫身後,委曲求全的小女人了。
為了我的女兒,我可以變成一頭護崽的母狼。
最終,這場對峙,以婆婆的完敗告終。
她大概也知道,自己根本不占理。
她隻是色厲內荏地罵了我幾句,就摔門回了自己房間。
我終於,抱住了我的悠悠。
我把她緊緊地摟在懷裡,彷彿要將她揉進我的骨血。
“悠悠,我的寶貝,媽媽再也不會讓你離開了。”
悠悠似懂非懂地,用她的小手,摸了摸我的臉。
“媽媽,不哭。”
我的眼淚,流得更凶了。
……生活,還要繼續。
我賣掉了陳鋒留給我的那套用來開畫室的房子。
用那筆錢,我請了最好的律師團隊,對“新生”科技當年的所有負責人,提起了訴訟。
我知道,這條路會很艱難。
對手,是強大的資本。
但我不會退縮。
這是我對陳鋒的承諾,也是對那七個無辜孩子的交代。
婆婆,最終還是搬走了。
臨走前,她什麼也冇說,隻是深深地看了我和悠悠一眼。
那眼神,很複雜。
有恨,有怨,也有一絲,不易察覺的……不捨。
或許,在她的心裡,也終於明白。
我們,都是這場悲劇的受害者。
冇有了婆婆的家,變得空曠,也變得安靜。
我和悠悠,相依為命。
我重新拾起了我的畫筆。
我不再畫那些風花雪月的浪漫風景。
我開始畫人。
畫悠悠的笑臉,畫陳鋒的背影,畫李警官疲憊的側臉,畫張律師焦急的眼神。
我甚至,畫了林國棟那雙死寂的眼睛,和婆婆那張刻薄的臉。
我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畫了下來。
我想用這種方式,記住他們。
記住這場,徹底改變了我人生的浩劫。
有一天,我在整理陳鋒的遺物時,在那個《星空》畫冊的夾層裡,又發現了一張小小的紙條。
紙條上,是陳鋒的筆跡。
寫得很潦草,看得出當時他很匆忙,很恐懼。
“晴,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