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電話”,“精神失常的女人”,“揚言綁架”。
每一個字,都像是在我臉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
“我冇有!”
我試圖辯解。
“我是在救他!”
“救他?”
李警官冷笑一聲。
“你知不知道,因為你這個電話,我們浪費了多少警力?”
“我們緊急出警,把王浩一家保護了起來。
結果呢?
風平浪靜,什麼事都冇有。”
“你倒是說說,你從哪裡得來的訊息?
綁匪是你親戚嗎?
還會提前給你通風報信?”
我咬著牙,一言不發。
我不能說。
我不能暴露陳鋒留下的線索。
那是我唯一的底牌。
一旦說出來,我就會失去所有主動權,隻能任由警方擺佈。
而從他們對我的態度來看,他們根本不相信我。
他們隻會把我當成一個為了脫罪而胡言亂語的瘋子。
“不說是吧?”
李警官繞著桌子,走到我身後。
“沒關係,我們有的是時間。”
“不過我得提醒你,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
“再加上之前的嫌疑,數罪併罰,足夠你在裡麵待上十年了。”
十年。
我的悠悠,能等我十年嗎?
不。
我等不了。
我必須出去。
我必須靠自己。
“李警官。”
我抬起頭,直視著他的眼睛。
“我要求見我的律師。”
李警官的眉毛挑了一下,似乎有些意外。
“可以。”
他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冇過多久,我的律師,張律師,就趕到了。
他是我大學的學長,也是陳鋒最好的朋友。
看到我憔悴的樣子,他歎了口氣。
“蘇晴,到底怎麼回事?”
我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包括我的發現和推測,原原本本地告訴了他。
當然,我隱瞞了線索的來源,隻說是我的直覺。
張律師聽完,陷入了長久的沉默。
他的眉頭,擰成了一個川字。
“蘇晴,這件事,太匪夷所思了。”
“A113項目,我有所耳聞。
當年的醜聞,我也知道。”
“但要把這件事和綁架案聯絡起來,證據太薄弱了。”
“光憑一個所謂的‘作案順序’推斷,根本站不住腳。”
“你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警方已經把你鎖定為頭號嫌疑人。
你做的任何事,都會被他們過度解讀。”
“就像你給王浩打電話,你的初衷是好的,但結果卻適得其反。”
我明白他的意思。
我現在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