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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關鍵詞:強姦\\n\\n發生時間:2005年8月13日\\n\\n當事人:安琦、某夜總會小姐\\n\\n2005年8月13日晚上,五台山體育場內,大連長波0:2不敵舜天。比賽結束後幾個小時,長波隊的前國奧國家隊門將安琦和朋友到鼓樓區嘉年華夜總會喝酒唱歌。淩晨5點左右,安琦和一名光頭男子以及2名嘉年華夜總會的小姐回到了球隊下塌的國瑞大酒店。因為其中一名小姐酒喝多了,光頭男子就將她送回了其在下關的暫住地。隨後不久,一件蹊蹺的事情就發生了。留在酒店房間的那名小姐撥打110報警,稱其遭到安琦的強暴。\\n\\n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敲開了酒店602室的房門。很快,一名身材高大的年輕人打開了房門,此時,他身上正圍著一條浴巾。見到民警,他身上的浴巾突然掉下,整個人一絲不掛。民警隨後進入室內,發現一名年輕女子正躺在床上的被單下。此時,該女子身上也是一絲不掛。經過詢問,警察確認正是該女子報的警。於是,等他們穿戴整齊後,警察就將他們帶回派出所。民警很快查明,在酒店開門的那名男青年叫安琦,是大連長波隊的球員。報警的那名女子姓張,今年22歲,是嘉年華夜總會的坐檯小姐。\\n\\n經過一天的筆錄,在14日下午5時,安琦被宣佈釋放。南京警方認定其強姦未遂罪名不成立,隻是給予了行政處罰:罰款(金額不詳)、行政拘留24小時。據當地警方介紹,在經過詳細的調查取證後,警方認定當事雙方並冇有發生性關係,而且夜總會小姐在最後關頭否認了安琦企圖對其進行強姦的行為,表示雙方隻是發生了爭執和衝突,無奈之下才報的警。因此安琦的強姦未遂罪名根本不成立。警方對外表示,認定該小姐並非賣淫女,而安琦冇有強姦企圖,警方已經無罪釋放了兩人。\\n\\n而有另一個版本的說法是:雙方是在交易過程中在價格上出現了爭執,小姐開價1500元人民幣,而安琦的出價是800元,雙方冇能成交,但爭執之後因為害怕安琦,小姐隻能報警。究竟哪種說法才正確我們不得而知,但有一個事實是:深更半夜,兩人一絲不掛地呆在酒店房中。\\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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