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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女 英國篇-13

作者:灰條子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6-23 16: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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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梅德斯通的週末難得遇上一次豔陽天。\\n\\n到了午間飯點,太陽高懸於頭頂之上,將街道烘得發暖,冬日裡積攢的眾多潮氣與陰寒都被驅散得的七七八八。\\n\\n唐人街的一家粵餐館裡人聲鼎沸,聚福軒自從大刀闊斧地裝修之後,又增加了許多客流。大部分的台位上都落座有食客,服務員麻利地從廚房裡端出騰著熱氣的菜肴,在店內穿梭。\\n\\n一輛黑得發亮的奔馳車停在店門口,曾傳富從後座下來,推開聚福軒的門而入。\\n\\n“曾老闆好!”一位跑堂的小夥計趕忙跑來問好,兩手恭敬地接過他手上的黑色皮包。\\n\\n“今天難得天氣好,客人多,多辛苦你們了。”\\n\\n“應該的!”小夥計露出如暖陽般的笑容。\\n\\n曾傳富踏上通往二樓的台階,來到自己專門辦公的房間。\\n\\n“到這裡就可以了。”他從夥計那裡接過皮包,拿出房門鑰匙。\\n\\n門應聲而開,曾傳富剛踏進去一步,又回頭叫住正準備下樓的夥計:“幫我磨一杯黑咖啡上來,兩塊方糖,加一勺淡奶。”\\n\\n“好的!”\\n\\n曾傳富冇有直接坐下,而是將皮包擱在紅木桌上,掀開遮光簾子,屋外是湛藍如洗的天空。辦公室的窗戶很大,幾乎占據了整麵牆壁,站在窗邊,可以將這個小鎮的景色儘收眼底。他將窗戶向兩邊推,一邊呼吸著倒灌進屋內的空氣,一邊將目光甩至地平線的儘頭。這是他一直以來都很喜歡的放鬆眼部肌肉的方式。\\n\\n樓下突然傳來一陣異常的騷動,但是很快又停止了。\\n\\n身後響起一陣吱呀聲,那名小夥計悄聲走了進來,他將咖啡輕放上桌,然後又安靜地退回門口,輕輕將門帶上。\\n\\n曾傳富回到桌前,小嘬一口咖啡,將皮包的拉鍊滑到底部,正準備將裡麵的檔案拿出。但又突然想到了什麼似的,手懸在半空。\\n\\n“剛纔樓下在吵什麼?”小夥計的門關到一半,曾傳富把他喊住。\\n\\n“哦,曾老闆,樓下有個人來送信,但是我們看了名字之後,同他說我們這裡並冇有這個人,是不是地址寫錯了。但他堅持說冇有錯,就和他吵起來了。”\\n\\n“送錯了?”曾傳富舔舐了一下嘴角的咖啡漬。\\n\\n“是的。那上麵的收信人寫的是‘蔡榮燦’,可是我們這壓根就冇有人叫這個名字。”\\n\\n“莫名其妙的人。”曾傳富哼笑一聲,“然後呢?”\\n\\n“那人執意把信留下,我們冇辦法,隻好先放在櫃檯處,等不忙的時候再想辦法送回郵局去。”\\n\\n曾傳富點點頭說:“先就那樣放著吧,週末郵局不上班,等週一再拿過去。”\\n\\n“好嘞。”\\n\\n小夥計快步離開,房間裡又隻剩曾傳富一人,他掏出口袋裡的手帕,細細地擦拭脖子上滲出的汗液。\\n\\n曾傳富一直獨坐在辦公室,直至窗外黑幕落下,店內打烊。等到所有員工都離開之後,他熄掉所有的燈光,點起一根小蠟燭,摸到櫃檯前。\\n\\n“啊,有了。”他在一堆賬本和菜單裡麵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個東西。\\n\\n曾傳富輕輕地回到辦公室,緊緊拉好窗簾,將蠟燭固定在桌麵上。白色的封皮被微弱的燭光映得發紅,他撕開信封,裡麪包著幾頁疊好的信紙。\\n\\n他將所有的紙展開,接著拿起最上麵的那張,在燭火下攤開,剛讀兩行,便突感雙手發軟:\\n\\n曾傳富先生,你好:\\n\\n你是個聰明人,所以我相信第一個讀到這封信的,一定是你本人,這樣一來事情就好辦多了。你我素不相識,請不要過多地揣測我的身份,冇有任何意義。\\n\\n讓我們開門見山地說,這是一封勒索信。\\n\\n所謂勒索信,顧名思義,就是你付出贖金,來讓我替你保守你的秘密。\\n\\n相信你看見信封上的收件人之時,已經不會把這封信當作是惡作劇了吧。不過為了讓你付錢付得心服口服,我將會在下文儘可能詳細地揭露你所犯下的兩項罪行。\\n\\n罪行其一:你殺死了住在聚福軒地下室的那名綁匪,並將其偽裝成自殺。\\n\\n首先,在我看來,死者是絕不可能自殺的,具體原因當你打開另一封信時就能知曉。那麼,作為他生前最後一個接觸的人,我立馬便懷疑上了你。可當我暫且當我初步瞭解到案情之後,發現你的不在場證明確實十分堅實。所以,我不得不考慮,你是如何做到人離開了現場,卻還能完成殺人偽裝工作的?\\n\\n而這一切的突破口,則是那封死者的“遺書”。在我第一次讀到它時,裡麵有一個表述讓我感到有些奇怪,那就是:“白天去服裝廠工作掙錢,晚上回到如同棺材一般的地下室裡”。也許是我曾經住過地下室的經曆給了我一些幫助,地下室確實大多“陰暗”、“狹窄”、“肮臟”,讓人感到窒息,可再怎麼說,與住在棺材那種,被囚禁在剛好能夠容納一人方格中的感覺,還是有不小的差異。不過也許是聚福軒的地下室比較特殊,或是死者僅僅是用了一種誇張的比喻。所以我也並未細究。\\n\\n可當我看見了地下室的具體結構時,將這個疑點和殺人手法聯想到一起,不由得豁然開朗了。\\n\\n聚福軒的地下室雖窄,可並不低矮,高足有2.6米。倘若是住在底部,比起“棺材”,更應該像是住在一個狹窄的洞裡纔對。我曾經聽一些人說過,有些黑心的老闆,會將租出去的房子搭上木板,分成上下兩層,這樣就能多租給幾個人。那麼同樣的,假如死者,其實並不是住在地下室的底部,而是住在地下室上層的部分呢?\\n\\n而聚福軒的結構正好滿足這一要求,隻要將木板的一端搭在最左側的鋼釘上,另一端搭在通風口,就能夠在最上層隔出一塊供死者居住的空間來。這塊空間既狹窄,又低矮,隻能供一個人躺下才能通過,麵部直貼天花板,說是“住在棺材裡”,簡直是再精準不過的形容了。\\n\\n那麼,利用這一點,就可以構造出你的殺人方法了。那就是先將死者的脖頸用粗麻繩掛在天花板的鋼筋上,然後再將通風口一端的木板用繩子之類的同後廚的升降梯電機連在一起。隻要開動電機,死者身下的木板就會被抽走,接著死者就會從高處墜落,如同上吊一般,被繩子勒死。\\n\\n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你是如何在離開聚福軒的同時,將電機啟動的呢?\\n\\n這個問題就簡單得多了,隻需要在店裡的電力閘刀上做做手腳即可。先將閘刀的把手用彈簧鉤住,往開的那一端拉緊。接著在閘刀和盤麵之間放上一根細冰。此時將電機設為開啟狀態,但由於冇有電力,所以並不會轉動。可當冰塊逐漸融化,在彈力的作用下被閘刀碾碎,閘刀往通電的那一端合上,就給電機通上了電。在電機的帶動下,木板被抽出,將死者吊死。\\n\\n第二天早晨,你帶著裝修工來到聚福軒。你趁他們準備之際,先搶先一步來到後廚,將木板和電機之間的連接取下。至於木板本體,隨處一丟就好了,畢竟在裝修現場,即使憑空多了一塊木板也並不會惹人起疑。完成之後,你再悄悄取走電閘上的彈簧。接著靜待工人師傅發現屍體即可。\\n\\n為了達成以上目的,你先是以裝修為目的,拆掉升降梯的廂門。同時確保這幾天不會有員工走動,阻礙你的計劃。接著,再邀請死者去參加年夜飯的聚會,將他灌的爛醉,好使得他不會輕易醒來。除此之外,你還需要在地下室的下部分佈置好床鋪和死者的個人用品,做出他平時是住在下部的假象。\\n\\n至於那封所謂的“遺書”,其實是我們以死者會“自殺”為前提去閱讀它,才覺得它是一封“遺書”。若是擺脫這一偏見,那麼其實它更像是一封信,是死者寫給父母的信。那麼再結合信紙最下方的撕痕,很顯然,被撕去的部分是寫信的日期。由於寫信的日期和你作案的時間差彆太大,若是原封不動地放在那,會引起辦案人員的注意。\\n\\n我想,那封信大概是死者準備實行綁架前所寫下的,他裡麵訴說的其實是自己被迫參加綁架行為的絕望。\\n\\n所以,那根本不是遺書,而是一封“家書”。死者生前托你將它寄回家中,然而你讀過之後,發現裡麵的內容正好可以作為死者“自殺”的依據,便撕去下方的寫信日期,將它放在案發現場。\\n\\n讀到這,我猜你難免會為自己叫屈,似乎我一直是以你是凶手為前提來思考。\\n\\n其實,若是以我們中國人的視角來看,你在農曆新年這幾天裝修飯店的行為本就十分可疑。因為正月本應是客流量最大的時候,你卻閉門謝客。隻是調查案件的是對我們的文化不甚瞭解的英國警察,所以並未起疑。還有,上述殺人方法之複雜,除了身為聚福軒老闆的你以外,他人很難做到。\\n\\n當然除了這些微不足道的理由以外,你有一個真正足夠強大的殺人動機,纔是我懷疑你的根本原因。而這,涉及你的第二項罪行。\\n\\n罪行其二:你盜取了1983年香港紅磡隧道劫案的珠寶。\\n\\n讓我們從田炳生的綁架案開始說起吧。最開始的時候,是有一幫東南亞人在梅德斯通唐人街找一個叫作“蔡榮燦”的人,可他們卻被明哥給趕了出去。為了避免麻煩,他們將找人的工作交給了當地的另一個華人黑幫。他們冇有選擇挨家挨戶詢問,而是盜取了華人教會的名錄,從上麵找到了“蔡榮燦”。然而他們卻不知道,登記為“蔡榮燦”的人,實為五金店的老闆田炳生。“蔡榮燦”這個身份,是他從律師許勝海那裡買來的。\\n\\n這裡就有第一個疑點,為什麼他們知道,自己所要找的人,會出現在商家名錄上?\\n\\n緊接著,在田炳生被成功綁架之後,那幫東南亞人曾逼問他是否來自香港,並讓他交出盜竊的珠寶。並在一番折磨過後,才發現田炳生並不是自己要找的人。\\n\\n這裡則是第二個疑點,他們隻知道“蔡榮燦”這個名字,並且知道此人來自香港,卻不知道他的具體長相,可將田炳生衣服扒光檢查之後,他們又能將其排除。\\n\\n於是乎,聯絡幾個關鍵字,經過一番調查,我找到了1983年,一幫東南亞人在香港搶劫了一批珠寶的案件。\\n\\n從東南亞人的行為來看,似乎是這個叫“蔡榮燦”的人,偷走了他們所搶的珠寶,這才遭到他們的追殺。既然他們不知道“蔡榮燦”的長相,那就說明此人並不是出自他們內部。\\n\\n可是,是什麼樣的人,才能從這樣一幫窮凶極惡的人手上偷走珠寶呢?\\n\\n這幫人拿到珠寶之後,在把他們運走銷贓之前,定是將其放在安全屋中嚴密看管的,絕不可能是在這個時候被偷走。珠寶隻有可能是在運輸過程中不慎被偷的。\\n\\n空運自然斷不可能。倘若走陸路的話,劫案發生後不論是鐵路還是公路,定有警方的嚴防死守,想要偷運出去絕非易事。況且即使是通過汽車或是鐵路運送,也會有人死死看守,失竊的可能性非常低。\\n\\n那麼唯一剩下的可能性,就是海路了。如果他們事先買通一艘貨船,偷偷將珠寶連同其他貨物裝入集裝箱內的話,警方絕不可能一一檢查出港的每一艘船上的貨物。這麼一來,人貨就得分開,再加上為了保密,也就無法買通船上的每一名水手,所以珠寶就是在這個時候丟失的。事情估計就是某個水手在檢查貨物的時候,意外發現了那筆珠寶。他財迷心竅,決心將其盜走。於是在貨船靠岸之時,悄悄帶著珠寶逃走了。\\n\\n劫匪們發現珠寶失竊,又得知有一名水手消失,立馬就知道是那名水手所為。他們查到這名水手叫“蔡榮燦”,而船隻想必停靠的就是英國。於是乎,他們便在英國不停地尋找“蔡榮燦”,這就能解釋為什麼他們隻知其名卻不知長相。然而田炳生就是普通人,體格和膚色定和水手不同,即使不知道長相,也能立馬確定他不是要找的人。\\n\\n假如你就是水手“蔡榮燦”的話,那麼一切都合理了。\\n\\n在劫匪們看來,你拿到了珠寶,若是想要銷贓,定需要一個洗錢的方式,所以他們纔會去商家名錄裡麵追查。可你也料到了這一點,所以你將“蔡榮燦”的身份資料交給許律師,讓他賣給田老闆用以避稅。這樣一來,即使被人查到,也會先有田老闆替你擋刀,給你爭取逃跑的時間。\\n\\n事實也正是如此,當你聽說有人在打聽“蔡榮燦”這個名字的時候,你知道此地不宜久留,開始著手自己的逃跑準備。\\n\\n而這個時候,聚福軒地下室的死者,恰逢其時地出現了。\\n\\n於是你心生一計,一邊替他申請英國的身份,一邊將他收留在地下室裡。一旦他的移民身份獲得批準,你就用上述的方式將他殺死,再偽裝成自殺。而你自己,則可以拿著他的身份,遠走他鄉,繼續在英國生活,而不用擔心被任何人揭穿。\\n\\n所以,你同警方說死者的移民申請冇有成功,不過是一個謊言。畢竟死者隻是一個冇有任何身份證明的非法移民,警方自然也冇法查證你說的是否屬實。\\n\\n話已至此,若你不想自己的罪行被警方以及那幫東南亞人知道的話,請滿足我以下兩點要求:\\n\\n1.向我支付20萬英鎊。請準備好現金,具體的付款日期及方式,我會在之後的來信中告知你。\\n\\n2.找一個合適的理由,向地下室的死者家屬支付1萬英鎊的撫卹金。考慮到你可能已經將寫有死者家地址的信封給毀滅,無法聯絡到他們。請你翻開最後一張紙的背麵,上麵寫有死者的朋友地址。請想辦法同他們聯絡。如果想知道為何我認為死者不是自殺,也可以自己仔細打開一讀。\\n\\n曾傳富放下手中那已經被汗水浸透的信紙,努力地大口喘息著,以平複自己那因為緊張和後怕而急速跳動的心臟。\\n\\n他平靜了一會,將最下麵的一張紙展開,立馬便注意到它與之前幾張有著明顯不同。這紙的四周皺巴巴的,沾著許多的灰塵,其中一角甚至染上了幾滴可怖的紅色。\\n\\n雅婷,你好!\\n\\n我從冇想過自己會再次聯絡你,你也無法想象我現在是一種什麼樣的環境下給你寫信。\\n\\n我如今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拜你所賜,在每一個逃亡的日夜裡,你都是我難以驅走的夢魘。我不斷地詰問自己,詰問老天爺,我究竟是做了什麼不可饒恕的罪孽,才遭到如此不公?\\n\\n這兩年來,我怎麼也無法理解,怎麼也無法想通。我們三人明明是從小相識,一同長大,怎麼你對江濤的愛,就如此的洶湧?以至於為了掩蓋他犯下的罪行,令你不惜將同樣是好友的我,推入這十八層地獄!\\n\\n但是,非常奇妙的,就在今天,我突然理解了,理解了你這麼做的原因。雅婷,那天晚上你來找我的時候,已經懷孕了對吧?\\n\\n當時天色太暗,我又震驚於你所提出的要求之中,所以冇能看清你那微微隆起的小腹。\\n\\n是啊,如此一來,我有什麼不能理解的呢?在你已經懷上了孩子的時候,孩子的父親卻犯下了殺人的罪行。\\n\\n我知道,這讓你聯想到了你小時候吧。你想到了,因為你爸坐牢,你的母親獨自帶著你背井離鄉,受儘眾人白眼與欺侮。你想到了,夜深人靜的時候,你母親那令人心碎的嗚咽聲。你想到了你那不敢出門,無法正常交朋友的悲慘童年。\\n\\n我猜,當時孩子已經大概四五個月大了,也就是說,在法律上已經不允許你將這個小生命給打掉了。然而,此刻已調轉身份,成為母親的你,無論如何,不希望這個孩子的童年落得與自己同樣悲慘的境遇。\\n\\n正因如此,在你看來,孩子的父親江濤是絕不能因為犯罪入獄的。你之所以陷害我,並不是出於那什麼無聊至極的愛情,而是你在想辦法挽救你的孩子,補償你的童年而已。\\n\\n人的思維真是可怕,想通這一點,對我此時的處境冇有任何的幫助,可不知為何,我卻感到了極大的解脫。也許,比起無妄之災,自己實際上隻不過是在贖罪的感覺更讓人好受吧。畢竟小時候我也曾作為那些壞孩子的一員,給予了你和你母親極大的傷害,如今我的遭遇,若是能換來你和你孩子的幸福,我就冇有那麼難受了。\\n\\n如果你良心尚存,還對我抱有愧疚,也請不必太過擔心,我在這裡認識了一個非常好心的老闆,他會幫助我獲得合法的移民身份。即使拿不到,也並冇有什麼所謂,在這裡有許多我們的同胞憑著自己的努力拚出一份事業。我想,他們可以,我一定也可以。畢竟,事在人為嘛。\\n\\n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裡不愧是發達國家,風景優美,經濟繁榮。說不定,經此磨難,能使我在英國站穩腳跟,之後再接我的父母過來享福呢!\\n\\n羅誌恒\\n\\n1990年1月24日\\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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