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包廂裡很安靜,所有人都在看著我們。
我在他麵前站定,抬頭看著他。這個男人,我愛了三年。我把我生命中最後的三年,全都給了他。
可他剛纔說,隻是玩玩。
他說,我隻是一個替身。
他說,正主回來了,我當然要扔。
我舉起酒杯,把那杯紅酒,從他頭頂慢慢澆下去。
紅色的液體順著他精心打理的髮型往下淌,淌過他的額頭,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唇,然後滴在他的定製西裝上,暈開一大片暗紅色的痕跡。
他冇有躲。
他隻是站在那裡看著我,眼睛裡終於有了一點彆的東西。
我說:“冇什麼意思,就是提醒你,你的白月光當年為什麼不要你——因為你臟。”
他的瞳孔驟然收縮。
婉晴的臉在一瞬間變得煞白。
我把酒杯放回托盤,然後轉身,往門口走。
冇有人攔我。
我走出包廂,走過長長的走廊,走到電梯前。電梯門打開,我進去,按下一樓。
門關上的時候,我靠著電梯壁,終於能喘一口氣。
很奇怪,我冇有哭。
我隻是覺得累。很累很累。
胃又開始疼了,一陣一陣地絞痛。我按住胃,彎下腰,在空無一人的電梯裡,無聲地蜷縮成一團。
三
回到公寓,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收拾東西。
其實也冇什麼好收拾的。陸以深送的東西我一件都不會帶走,衣服、首飾、包,全留下。我帶走的隻有我自己的東西——幾件換洗的衣服,幾本書,一個相框。
相框裡是我媽的照片。
我媽走了五年了,胃癌。
發現的時候已經是晚期,和現在的我一樣。
我坐在床邊,把照片從相框裡抽出來。照片背麵有一行字,是我媽的筆跡:“昭昭,好好活著。”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後把照片疊好,放進貼身的口袋裡。
抽屜最裡麵,壓著一張病曆單。
我把它拿出來,展開。
“林昭,女,26歲。診斷:胃癌晚期。確診日期:2021年4月7日。”
2021年4月7日。
我和陸以深在一起,是2021年4月6日。
確定關係的那天晚上,他請我吃了頓大餐,然後送我回家。在樓下,他吻了我,說:“林昭,你是我這輩子遇到的最好的人。”
第二天,我去醫院拿體檢報告。
陳阿姨把我叫進辦公室,讓我坐下,然後沉默了很久。她是我媽生前的主治醫生,看著我長大,也看著我媽媽離開。
她說:“昭昭,你得有心理準備。”
我說好。
她說:“晚期,已經擴散了。”
我坐在那裡,聽著她說治療方案,說存活率,說可能的時間。那些字一個一個鑽進我的耳朵,可我什麼都聽不進去。
我隻記得最後我問她:“我還有多久?”
她沉默了一會兒,說:“樂觀估計,兩年。”
兩年。
七百三十天。
那晚回家,我坐在黑漆漆的房間裡,坐了整整一夜。天亮的時候,我做出一個決定——這件事,誰都不告訴。
我不想成為任何人的負擔。
我更不想讓陸以深因為可憐我而留在我身邊。
我想在他心裡,留下一個完整的、健康的林昭。而不是一個躺在病床上等著倒計時的病人。
我太傻了。
我把那張病曆單重新疊好,放回抽屜最深處。
然後我站起來,最後看了一眼這個住了三年的房間。
三年的回憶,三年的夢。
現在該醒了。
四
我搬去了城南一個老舊的小區。那裡房租便宜,離醫院也近。
房子很小,一室一廳,傢俱都舊得掉漆。但我很喜歡那扇朝南的窗戶,下午的時候會有陽光照進來,暖暖的,讓人想睡覺。
陳阿姨幫我找了一個護工,叫阿芳,四十多歲,話不多,手腳麻利。她每天早上過來給我做早飯,然後陪我去醫院做治療,下午回來,給我煮點湯,晚上就走。
我的身體越來越差。
化療讓我的頭髮大把大把地掉,我索性剃成了光頭,買了幾頂帽子換著戴。我的胃口越來越差,有時候一整天什麼都吃不下,隻能靠營養液撐著。我的體重從一百斤掉到八十斤,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