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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永勝瞥了一眼那份檔案,嘴角扯出一絲冷笑。
“馬衛國?一個因為酗酒被我從公司開除的前員工,他的話也能信?”
“他這是在報複我,我那晚在公司和幾個副總開會,研究新項目,很多人都可以作證。”
“哦?是嗎?”
宋匪不置可否,又將省廳出具的DNA檢驗報告影印件推了過去。
“那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你的DNA,會出現在孫小梅遇害時所穿襯衫的領口內側?”
趙永勝的身體僵硬了一下,他拿起那份報告,看得很快,眼神深處閃過一絲慌亂,但立刻被他強行壓下。
他放下報告,深吸一口氣:“我承認,我認識孫小梅,年輕時候的風流債罷了,但那天晚上我確實冇去找她,至於DNA…”
“可能是之前某次接觸不小心留下的,這不能證明我那天晚上在場,更不能證明我殺了人!”
他巧妙地避開了直接否認認識孫小梅,轉而承認關係,但堅決否認案發時在場,並將DNA證據歸為曆史遺留,試圖模糊時間點。
“不小心留下的?”
宋匪身體微微前傾,目光銳利如刀,緊緊鎖定趙永勝的眼睛。
“留在領口內側這種極其隱蔽的位置?趙總,你覺得這個解釋,法官會信嗎?”
趙永勝避開他的目光,喉結滾動了一下,沉默了。
宋匪不給喘息之機,繼續加壓:“根據屍檢報告,孫小梅是機械性窒息死亡,頸部有明確的勒痕,如果是意外,這勒痕怎麼解釋?”
“我怎麼知道?”趙永勝顯得有些煩躁,“也許是她自己招惹了彆的什麼人!我跟她早就沒關係了!”
“沒關係?”
宋匪冷笑一聲,再次拋出一個重磅炸彈。
“我們調查過孫小梅的經濟狀況。在認識你之後,她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你給她租房,購買貴重物品。”
“但在案發前一段時間,你們的關係似乎出現了問題。”
“有證據顯示,她當時可能正在向你索要一大筆錢,或者某種承諾,這,是不是你們那晚爭吵的真正原因?”
這個訊息,顯然有些出乎趙永勝的意料,他猛地抬頭,眼神中充滿了驚疑不定。
警方竟然連這個都查到了?
他原本以為警方隻是掌握了皮毛!
“你胡說!冇有的事!”
他下意識地否認,但語氣已經不如之前堅定。
“冇有?”
宋匪步步緊逼:“那為什麼在她死後,你急於清理車輛內飾?”
“為什麼在馬衛國傷殘後,你給了他遠超正常標準的補償,是為了封口,還是…良心不安?”
一連串的問題,如同重錘,一下下敲擊在趙永勝的心理防線上。
他額頭上開始滲出細密的汗珠,呼吸也變得粗重起來。
律師在一旁不斷提示他保持冷靜,不要回答誘導性問題。
審訊室內的空氣彷彿凝固了,壓力持續累積。
宋匪看著眼神劇烈閃爍、內心激烈掙紮的趙永勝,知道火候差不多了。
他改用一種相對平緩,卻更顯壓迫的語氣,給出了最後一擊。
“趙永勝,你以為你做得天衣無縫?十九年了,證據鏈確實不完美。”
“但現有的證據你的DNA出現在死者身上最關鍵的部位,你的司機指認你案發時在場併發生爭吵,你的車輛異常處理記錄,以及你事後封口的行為。
“這些加起來,已經足夠形成一個完整的邏輯閉環,將你牢牢鎖死在這個案子裡。”
“故意殺人,證據確鑿,後果是什麼,你很清楚。”
“現在擺在你麵前的,不是如何脫罪,而是如何爭取一個相對不那麼糟糕的結果。”
“主動交代作案動機和具體過程,是法定的從輕情節。”
長時間的沉默。
趙永勝低著頭,雙手緊握成拳,放在膝蓋上,微微顫抖。
汗水已經浸濕了他額前的頭髮。他能感覺到警方掌握的東西遠比他想象的多,那個DNA證據是致命的。
律師之前為他設計的意外或不在場辯護策略,在鐵證麵前顯得蒼白無力。
巨大的心理壓力和對於重刑的恐懼,終於壓垮了他。
他猛地抬起頭,眼睛佈滿血絲,聲音嘶啞乾澀。
“是…是我殺了她…”
這句話如同驚雷,在審訊室裡炸響。
他癱在椅子上,彷彿被抽走了所有力氣,開始斷斷續續地交代。
“那天晚上…她逼我離婚娶她…說我如果不答應,就去舉報我…舉報我早年做生意時的一些…一些不乾淨的手段…那些事如果捅出去,我的一切就都完了!”
“我當時喝了酒,又急又氣…我們吵得很厲害…她撲過來抓我,我…我當時腦子裡一片空白,順手拿起旁邊的一條絲巾…從後麵…勒住了她的脖子…”
他描述了一個在爭吵激化下,臨時起意的殺人過程。
宋匪聽著,同時敏銳地捕捉到他話語裡的細節。
絲巾?
當年的報告裡並未提及絲巾這一作案工具。
是銷燬了,還是他仍在隱瞞什麼?
趙永勝認罪的訊息,如同在平靜的湖麵投下巨石,在市局內部引起了震動。
媒體雖然尚未得到確切訊息,但風聲已經隱約傳出,龍城上下暗流湧動。
然而,宋匪臉上卻不見絲毫破獲積案後的輕鬆。
他獨自坐在辦公桌前,麵前攤開著趙永勝的審訊記錄和所有案件卷宗。
窗外的天色漸漸暗淡,辦公室內隻亮著一盞檯燈,將他緊繃的側臉映照得明暗不定。
趙永勝的供述:激情殺人,絲巾勒頸,拋屍國道。
聽起來似乎合理,也能與部分證據對應。
但有幾個關鍵點,始終無法完美嵌入這個證據鏈。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作案工具“絲巾”在哪裡?
當年現場勘查並未發現絲巾類物品。
趙永勝聲稱殺人後驚慌失措,將絲巾連同其他一些可能暴露他的東西一起扔進了途經的一條河裡。
這條河貫穿龍城,十九年過去,幾乎不可能打撈驗證。
第二,拋屍地點的選擇。
107國道固然車流大,但並非毫無風險。
按照趙永勝描述,他當時處於極度恐慌狀態,為何會選擇這樣一個需要驅車一段距離,且並非絕對隱蔽的地點?
這與他聲稱的慌亂有些矛盾。
第三,馬衛國傷殘的意外。
趙永勝對此矢口否認,聲稱純屬巧合,但時機太過微妙,很難讓人相信這隻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