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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點,平台駁回了我的賬號申訴。
理由是:
【該賬號歸屬工作室主體,個人出鏡人與企業管理權糾紛不屬於賬號找回範圍。】
我繼續提交錄音侵權投訴。
平台回覆,爭議影片目前冇有公開播出,暫不構成線上侵權。直播中的口頭表述屬於段嘉行個人表達,建議雙方協商。
我轉接人工客服,問了四遍同一個問題。
“如果共同賬號的一名出鏡者明確反對,另一名管理員還能繼續用賬號代表她發聲明嗎?”
第一個客服讓我提交身份證,第二個讓我提供公司授權,第三個把工單重新轉回賬號歸屬。第四個人終於聽懂了,卻隻說:
“夫妻共同運營賬號的權利劃分,目前冇有統一處理標準。”
“那我怎樣才能讓他停止以我的名義發言?”
“建議您與賬號主體協商,或者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司法途徑要多久?”
“這個我們無法判斷。”
“他下一條聲明可能十分鐘後就發。”
客服沉默了一會兒,仍然重複:“建議雙方協商。”
電話掛斷後,我收到工單評價邀請。
頁麵問我:
【您的問題是否已經解決?】
我點了“否”。
係統彈出:
【感謝您的反饋,本工單已結束。】
物業式的“建議協商”,在幾百萬人的平台上換了一種說法,結果冇有區彆。
他刪我的聲明,平台讓我協商;他鎖我的賬號,平台讓我協商;他用共同賬號說我情緒失控,平台還是讓我協商。
中午,段嘉行主動打來電話。
“品牌給了最後方案。”
我冇有說話。
“今晚做一次聯合澄清。說明是創作分歧,不存在強迫,賬號和合作可以保住。律師函撤回,密碼也恢複。”
“如果我不去?”
“品牌解約,平台凍結賬號,工作室清算。”
“你又想讓我上直播。”
“這次不談孩子,隻談昨天的誤會。”
“昨天不是誤會。”
段嘉行忍了幾秒。
“那你到底想怎麼樣?”
“刪除所有未經我同意的素材,恢複我的賬號權限,撤回說我情緒失控的聲明,承認影片不是共同決定。”
“最後一條不可能。”
“為什麼?”
“那等於承認我擅自使用你的**。品牌會直接追責,之前所有內容也會被重新審查。”
“所以事實不能說。”
“事實不是隻有一種說法。”
這句話讓我安靜下來。
段嘉行以為我終於聽進去了。
“晚上七點,還是回聲劇場。台本我發給你。隻要我們一起出現,事情就能過去。”
“賬號密碼呢?”
“直播結束給你。”
“先給。”
“蘇遙——”
“不給,我不去。”
他掛斷電話。
五分鐘後,我收到登錄驗證碼。
共同賬號重新出現在手機裡。
但我隻有內容檢視權限,不能釋出,不能刪除,也不能修改管理員。
段嘉行發來一句:
【直播結束恢複全部。】
他仍然在給我一條看得見、卻走不到底的路。
我打開後台,看見昨晚兩則聲明的操作記錄。釋出設備都是他的工作手機,刪除我第一條聲明的也是同一台設備。
我把記錄逐頁截圖。
孟澄問:“你準備曝光後台?”
“不夠。”
“那還去直播?”
“去。”
羅月立刻反對:“他已經騙過你一次。”
“所以這次不讓他替我回答。”
我給段嘉行回覆:
【台本不用發。今晚隻澄清一件事:我是否同意過。】
他隔了很久纔回:
【可以。】
我把這兩個字儲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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