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過敏------------------------------------------,我正在廚房熱牛奶。,螢幕亮起來,顯示“母親”。我盯著那兩個字看了兩秒鐘,把煤氣灶的火關小,然後接起來。“時衍。”電話那頭的聲音和記憶裡一樣,不高不低,聽不出情緒。“嗯。”“班主任今天給我打了電話。”,冇有接話。我知道她要說的是什麼。“他說你放棄了保送,去了複讀班。”她的語氣不像質問,更像在確認一個已經知道答案的事實,“為什麼?”“想再考一次。”“你在全校排名第一。”“排名第一不代表最好的學校。”。我聽見翻紙的聲音——她大概在書房,麵前攤著公司的檔案,打電話隻是順手。我媽是個永遠在處理正事、間或纔會想起自己還有個兒子的女人。“你父親還不知道這件事。”她說。,蒙在我眼鏡片上,模糊了一片。我摘下眼鏡,用衣角慢慢擦。“知道了會怎樣?”我問。,而是說:“週末回來一趟。”
“週末有課。”
“時衍。”
她的聲音終於有了一點情緒,但那情緒不是關心,是不耐煩。像一台機器在運轉過程中突然卡了一下,然後又恢複了原來的軸速。
“你父親那邊我來處理,”她說,“但你不可以再有任何出格的舉動。明白嗎?”
出格。
在她和我爸的詞典裡,“出格”是一個涵蓋範圍極廣的詞。認識不該認識的人是出格。去不該去的地方是出格。對不該產生感情的人產生感情,更是不可饒恕的出格。
我眼前閃過一個畫麵——一個人站在走廊儘頭看櫻花的畫麵。
我做了選擇嗎?我選擇了出格。
“明白了。”我說。
電話掛斷。
我把牛奶倒進保溫杯,擰緊蓋子,放進了書包。
明天要降溫。我看過天氣預報了,今晚有冷空氣南下,明天最高溫度會降六度。
六度。
對普通人來說隻是一件外套的區彆。
對沈清辭來說,可能是感冒,是呼吸道感染,是肺部炎症,是一係列多米諾骨牌般的連鎖反應。我查過的。我都查過的。先天性心臟病患者術後最怕的就是感染,任何普通人能扛過去的小病,到了他那裡都可能被放大十倍。
我把保溫杯放進書包,又把一件新的外套疊好裝進去。
不是今天那件。今天那件是開衫,明天的這件是拉鍊款,更厚一些,袖口有鬆緊帶,不會灌風。吊牌還冇拆,和我今天帶的那件是同一家店一起買的。
我合上書包,在椅子上坐了一會兒。
屋子裡很安靜。租的房子不大,一室一廳,離複讀班步行十分鐘。我冇住校——宿舍人太多,不方便。不方便什麼,我也說不清,我隻是不想在有人叫沈清辭名字的時候,我的反應會被彆人看見。
手機亮了一下。
是他的訊息。
“上車了。”
隻有兩個字。
我盯著螢幕,手指在鍵盤上打了幾個字,又刪掉。又打,又刪。
今天早上才加上他的聯絡方式——我從複讀班報名錶上找到了他的手機號,存了,但今天纔敢發第一條。我想過很多個版本的開場白。最終隻發了一句“上車了告訴我”。冇有前綴,冇有後綴,冇有任何可能給他造成壓力的字眼。
他回了一個“嗯”。
這是一個“嗯”。
不是“你是誰”,不是“你怎麼知道我號碼”,不是“我不需要向你彙報”。
是一個“嗯”。
我把這個“嗯”反覆看了三遍,然後鎖了螢幕。我不能一直盯著看,我提醒自己。那樣太奇怪了。
但三秒鐘之後我又按亮了螢幕。
我把那個“嗯”的字號截圖、放大、再看了看,好像裡麵有藏了什麼密語。
冇有。
隻有一個“嗯”。
然而我已經開始想明天到學校應該和他說什麼了。
“早”——太普通。
“冷嗎”——太刻意,好像在炫耀自己提前看天氣預報。
“外套合適嗎”——不行,他可能會覺得我在邀功。
我想了種種方案,然後全部否決。最後我決定什麼都不說,直接觀察。如果他冷,我把外套放他桌上。如果他咳嗽,我把熱水倒好放在他手邊。如果他不理我,我就還是看書。讓他以為我隻是恰好、順便、無意間對他好了一點點。不能讓他發現我是刻意的。不能讓他知道我是計劃好的。
不能讓他看出來——“對你好”是我每天早上起床的唯一動力。
我的手機響了,是微信訊息。
發小周也。
去年考上本市一所211,現在大一,是唯一知道我放棄保送真實原因的人。
“今天見到他了?”周也問。
“嗯。”
“怎麼樣?”
我想了想。
怎麼樣?
他問我“和我坐一起很麻煩”,他說“我隨時可能出問題”,他用那種很輕很淡的、好像已經習慣了拒絕彆人靠近的方式,試圖把我推開。
但他冇有把我推開。
他隻說“很麻煩”,說的是事實,而不是“你走”。
他冇有讓我走。
“很好。”我回。
“那現在怎麼辦?”
“不知道。慢慢來。”
周也發了一個捂臉的表情。
“你真的,”他說,“不知道怎麼說你。人都在你旁邊了,還慢慢來?”
我回他:“不能嚇到他。”
過了好一會兒,他纔回:“你知道嗎,有時候我覺得你比他還像個病人。”
我冇有回覆這句話。
因為他說得也許是對的。
我開始整理今天的筆記。不是我的筆記——是沈清辭可能需要的筆記。今天數學講了三大題,我每一題都做了兩種解法,字寫得工工整整,冇有連筆,冇有塗改。化學的方程式我把反應條件和注意事項標了重點符號,是我自己都冇捨得這麼整理過的程度。
然後我把這些筆記重新找了一個本子抄了一份——換了一份單頁紙,怕如果是整本給他,太像準備了很久。
然後我把抄好的幾頁紙疊好,放進明天要帶去學校的檔案夾最上層。
看了一眼時間。十一點。
他該睡了。
他的身體需要規律的休息,我查過。我還查過他的藥——硝酸甘油是舌下含服的,發作時最好半臥位,阿司匹林要飯後吃,否則刺激胃黏膜。我都背下來了,雖然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用上。
十點半是最適合他的入睡時間。
我把手機拿起來,又放下。
又想給他發訊息。但他該睡了,手機開著他可能會回覆。他回覆了,我控製不住就會繼續聊下去,他的睡眠就會因此被耽誤。
於是我撤回已經打好的字,設了鬧鐘,放在桌上。
十一點十五分。
這是我覺得他應該已經睡著、但又不會深夜被驚醒的一個安全時間。我給他發了條訊息。
“明天降溫,多穿點。”
發完之後馬上鎖屏,翻身上床。我不能盯著螢幕看——他萬一還冇睡,萬一回了,我又回,又會耽誤他的睡眠。所以我必須假裝自己不期待他回覆。必須等他明天早上再看到這條訊息。那時候他想穿多一點就穿,不想穿也來不及拒絕,而我會坐在他旁邊,看著他把外套穿上。
那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早晨。
窗外有風吹動樹葉的聲音。我把今天發生的事在心裡過一遍,然後想到明天要繼續。
他身上的味道,樟腦丸的,很乾淨,和他這個人一樣——明明存在感很稀薄,卻讓你無法不注意。他笑起來是什麼樣子?他生氣的時候是什麼樣子?他會不會有一天願意叫我的名字,不是喊“陸時衍”全名,而是隻叫“時衍”。或者什麼都不叫,直接說“喂”。
然後我意識到一件事。
我才認識他不到十二個小時。
但我已經把所有他能給我的稱呼都想了一遍。
這不是喜歡。
這比喜歡重得多。
我把臉埋在枕頭裡,心跳快得不講道理。
但我冇有解開最上麵那顆鈕釦。我不能習慣放鬆,一旦放鬆了,我怕自己會失控。我怕會忍不住明天見麵就問他要不要搬過來住。我怕會忍不住告訴他,我已經做好了一輩子的準備。他會被嚇到的。一定會。
所以我維持著這份剋製。
把襯衫扣到最上麵一顆,把感情壓在最深處一層。
等他慢慢靠近。
等他自己發現——我不是路過他的人生。
我是奔他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