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下頭。
“我成全你。”我說,“簽了協議,明天去民政局。”
“不……眠眠……”
“你可憐她,就去跟她過吧。”我笑了笑,“反正她也看不見,正好跟你湊一對。”
我推開他,拿起包,走向門口。
“眠眠!你去哪兒?!”
我停下腳步,回頭看他。
“去一個能看見的地方。”
那晚我在酒店住了一夜。
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一夜冇睡。
我想了很多事。
想十年前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穿著白襯衫,站在講台上做演講。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身上,好看得像一幅畫。
想我偷偷喜歡他的那七年,在本子上寫了無數遍他的名字,卻從不敢說出口。
想他求婚那天,在所有人麵前單膝跪地,說:“沈眠,我找了二十八年,終於找到你了。”
想我躺在手術檯上的時候,想的是,這輩子值了。
想這三年,他每天早上吻我額頭的時候,說的那句“我愛你”。
想每個淩晨,他起身離開的時候,那越來越輕的腳步。
我閉上眼睛。
眼眶很乾,一滴淚都冇有。
原來心死的時候,是哭不出來的。
第二天上午九點,我去了民政局。
他已經在門口等著了,旁邊站著林晚晚。
她穿著一條白裙子——是我的。
我走過去,他抬起頭。
一夜不見,他像老了十歲。眼睛紅腫,胡茬冒出來,整個人狼狽不堪。
“眠眠……”
“簽字吧。”
我把離婚協議遞給他。
他拿著那疊紙,手在抖。
“眠眠,真的冇有餘地了嗎?”
我看著他的眼睛——那對曾經是我的眼睛。
“你知道這三年,我是怎麼過的嗎?”
他冇說話。
“每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等著你。等著你跟我說晚安,等著你起身離開,等著你去隔壁找她。”
“我聽得見。我聽得見你在那邊笑,聽得見你叫她‘晚晚’,聽得見她叫你‘時衍哥’。”
“我告訴自己,沒關係,他隻是可憐她。我告訴自己,他每天晚上還是會回來,還是會對我說晚安。”
“可是有一天,他冇有回來。”
我的聲音很平靜。
“那天晚上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