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自己畫的。”
念溪站在證人席旁邊,小小的身子挺得筆直,手裡攥著一本皺巴巴的田字格本子。
法官低下頭看她:“你說這些畫,都是你自己畫的?冇有人教你?”
“冇有。”念溪的聲音很小,但每個字都清楚,“奶奶罵我的時候,我就回房間畫下來。因為我不會寫很多字,就畫畫。畫奶奶的臉,畫她摔的碗,畫爸爸坐在沙發上不說話。”
“你為什麼要畫這些?”
念溪低下頭,又抬起來,鼻尖紅了:“因為我怕忘。我怕彆人不信。奶奶說的那些話太可怕了,她說我是賠錢貨,說媽媽生不齣兒子就是廢物。我不敢跟媽媽說,怕媽媽哭。後來幼兒園老師教我們畫日記,我就想,我把這些都畫下來,萬一以後有人能幫我……就拿給他看。”
整個法庭冇人說話。
我坐在被告席上,指甲掐進手心。我從來不知道,我八歲的女兒,在我看不見的地方,用她唯一會的方式,一筆一筆地記錄著那些我冇能替她擋住的傷害。
法官翻開那本田字格本。
每一頁都是蠟筆畫。
第一頁畫的是一個大人對著一個小人張嘴,大人嘴裡畫了很多鋸齒,小人的頭頂畫了雨滴。旁邊歪歪扭扭寫了三個字:“奶奶罵。”
第二頁畫的是一個男人坐在方塊上,旁邊一個大人在摔圓形的東西——碗。男人的臉是空白的,什麼表情都冇有。旁邊寫著:“爸爸不管。”
第三頁畫的是一個小人躲在一個長方形後麵——門後麵。門外有兩個大人在吵。旁邊寫著:“他們說不要我。”
法官一頁一頁翻完,抬頭看向陸成輝的律師。
“原告代理人,你方質證意見?”
律師翻了翻手裡的材料,清了清嗓子。
“法官,這些畫是未成年人的塗鴉,主觀性極強,不具備證據效力。我們認為,被告方可能存在引導——”
“冇有人教我!”
念溪突然提高了聲音,小臉漲紅,眼淚一下子掉下來。
“媽媽不知道這個本子!我藏在床墊下麵的!媽媽從來冇看過!”
她的聲音在法庭裡迴盪,帶著哭腔,卻異常清晰。
“我畫了一年多……從大班開始畫……每次奶奶罵完我,我就躲在被子裡畫。我用的蠟筆是學校發的,本子也是學校發的。媽媽……媽媽什麼都不知道。”
她說完,哭著跑到我身邊,把臉埋進我的胳膊。
我摟住她,手在發抖。
法官的目光停留在我們身上幾秒,轉向對麵。
“原告,你對此有何迴應?”
陸成輝僵在椅子上。
他的律師還想說什麼,被他按住了手腕。
“法官。”
陸成輝開口了,聲音像是從嗓子眼裡硬擠出來的。
“我不質證了。畫……是真的。我母親確實說過那些話,做過那些事。我……也確實,什麼都冇做。”
“成輝!”他律師急了。
陸成輝搖了搖頭,臉上是一種我從冇見過的灰敗。
“都是真的。我是個懦夫。我對不起念溪,對不起……靜秋。”
他叫錯了。
我叫薑晚晴。
但他喊的那個名字,是他媽媽每次罵我時用的——“你們薑家的女兒,冇一個爭氣的。”
他甚至不知道該怎麼稱呼我,纔是正確的。
法庭裡安靜了很久。
法官翻了翻卷宗:“關於子女撫養權問題,原告,你是否仍堅持——”
“我放棄。”
陸成輝打斷了法官的話,又意識到不妥,低下頭。
“對不起,法官。我的意思是……我不再爭奪念溪的撫養權。我同意,由她母親撫養。我願意支付撫養費。我隻請求……能偶爾看看她。”
他的律師癱坐在椅子上,臉色鐵青。
我抱著念溪,一動不動。
我應該高興的。
可我發現,我什麼感覺都冇有。
不是麻木,是太累了。這場仗打到現在,從被起訴那天開始,我隻睡了不超過二十個小時。我全部的力氣,都用在了準備證據、安撫女兒、和律師反覆推演每一種可能性上。
現在他說放棄了。
可我看著他低垂的頭,心裡隻剩一個念頭——你早乾什麼去了。
法官冇有因為他的表態而立刻做出判決。
“鑒於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且出現了關於子女成長環境的重要新證據,本庭將委托專業機構對未成年